新国学网:以感恩文化推进和谐文化

编辑:Jina 来源:南方日报
 
编者按
  建设和谐文化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和谐文化博大精深,中华民族悠久绵长的感恩文化正可以作为和谐文化建设的一个抓手。今年8月,中国移动广东公司面向广东地区推出了“感谢广东”大型活动,对感恩文化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尝试。弘扬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为此,我们特约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层面的深入研讨
  
  感恩,一种反哺的文化
  麻国庆
  
  感恩是基本的伦理基础,而孝行是实现感恩的核心所在。在中国文化中,如果对父母、长辈不履行感恩的原则,将被视为大的不孝。这种以孝为基础的纵向反哺模式,事实上也外推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对国家的理念之中
  
  在中国人的家族关系中,特别强调一体的关系,如祖宗与子孙一体、父母与子女一体、夫妻一体等,这种关系本身突出他们之间的血缘、社会关系以及情感等方面的紧密关系,这些紧密关系的实现,感恩是基本的伦理基础,而孝行是实现感恩的核心所在。
  中国有专门阐述孝道的经典——《孝经》,还有体现孝道思想的普及读物《二十四孝》等。儒家学说称“孝”为所有美德的本源,一切教化由此产生,即要求子女以孝的形式还感父母之“恩”。这一文化的理念具体在家庭代际之间的关系中,表现为一种互相依赖的关系。如果用社会学的语言来表述的话,这就是一种“反馈模式”或称为“反哺模式”。在孝的理念下,“上以事祖先”、“下以继后世”,这与西方家庭无需赡养的“接力模式”完全不同。在中国文化中,如果对父母、长辈不履行感恩的原则,将被视为大的不孝。这种以孝为基础的纵向反哺模式,事实上也外推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对国家的理念之中。
  中国的文化传统核心,就是一种以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为依据来确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规范。把家族的理念扩展到家族之外的社会、团体和组织之中,就是将这些团体、组织及整个社会家族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把家之内的伦理、社会关系拓展到家之外的世界。这种扩展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层层外推的关系,即“推己及人”。家族主义的观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在传统的中国思想体系内,社会和国家只不过是家庭组织的扩大,把家庭本位扩展为群体本位。在这种“伦理本位”的社会中,知恩必感,成为社会正义的基础。
  感恩也是中国文化“中和”的理念和实践。刻在孔庙大成殿前的“中和位育”几个字代表了儒家文化的精髓,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和之观念在实际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对人和的青睐。早在春秋战国时就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观念逐渐地延伸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不管是何种阶层,“感恩”及其在其他人际关系中的扩展一直是一项基本行为的规范标准,也是一种“人和”的基础。
  感恩也是中国社会关系良性发展的基础。孔子确定了“五伦”,如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关系,个体完全被社会性了。而这些角色关系就像每个演员在舞台上按照规则扮演角色一样,自己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情、意愿来展示自己。对家庭的忠诚和感恩已经成为一种自然的文化心理,有时也转换为一种责任义务。当然,当感恩的概念进入到我们所说的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中,如远亲、朋友、同学、陌生人等,感恩也会带入交换的原则。人们在给予别人恩惠和慷慨的同时,期望着自己能得以回感。
  原有的情感型的“感恩”文化,或许在今天的现代化社会中,会成为价值、情感以及工具性的理念融汇在一起,使有着悠久文化基调的“感恩”传统,在今天的和谐社会建构中,发挥其内在的“中和”作用。每年春节,成千上万的外来工带着大包小包搭上拥挤的列车,为的只是常回家看看,这不正是一种“感恩”反哺的写照吗?特别是在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今天,家庭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承担养老的职能。在某种意义上,感恩正是中国人的一种社会文化情结。
  (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
  
  构造当代社会的感恩文化
  滕朝阳
  
  感恩文化应是一种基于人自身需要的文化自觉和行动自觉,意味着平等与尊重、服务与回报、付出与牺牲,是一种植根于庸常生活的日常精神,是透过行动和机制的情怀实践和价值实现
  
  当代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感恩文化?把这一命题置于市场经济狂飙突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中,我们就会发现,这不仅是一个文化命题、社会命题,更是一个时代命题。
  理解与构造感恩文化,有两个基本维度:一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维度,一是人与社会关系的维度。只有在这两个关系中,感恩文化才能获得本质价值或终极价值与新的时代内涵。感恩文化的终极价值,源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价值共生性与价值互证性。也即是说,人之所以应当感恩,不仅是人的主观需要,更是人的客观需要,是人实现、体现、发展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支点。
  在当代构造感恩文化,有丰富的本土资源与外来资源。作为中国文化传统的一支,感恩文化历史悠久,所关涉的对象几乎无所不包。举其荦荦大者,于自然便尊崇、膜拜、敬畏而有各种祭祀之礼,社会中则有皇恩、父母恩、师恩、知遇之恩、滴水之恩,等等。当代社会建构感恩文化,乃基于人之历史自觉,以其鲜明的非特定对象性和非直接功利性,使之迥然别于传统感恩文化而具有当代性品格的可能。
  感恩文化应是一种基于人自身需要的文化自觉和行动自觉,意味着平等与尊重、服务与回报、付出与牺牲,是一种植根于庸常生活的日常精神,是透过行动和机制的情怀实践和价值实现。感恩文化的构造主体是具体生动的人及其结成的社会组织。不同的主体在构造感恩文化进程中应有不同的目标诉求,从而汇成浩大的感恩文化潮流。当前,构造感恩文化的着力点,至少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人类应当对自然怀有感恩之心。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和第三步都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重新消除。”显然,“第一个结果”被“重新消除”的现象,在人类历史上和现实世界中曾反复出现。问题更在于这种被“重新消除”的恶果,可能在未来以更大规模、更大强度的形式发生。人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一味地向自然索取与掠夺,结果必然导致对人自身价值的否定。所谓感恩自然,不仅是人类在自然面前表现为能动性节制,也表现为人类服务自然、回馈自然理性精神的张扬。
  在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个体、社会组织、政府组织等不同主体都能从不同侧翼逼近感恩文化的核心。一个心怀感恩的个体,必然是一个有公德的公民。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高度的社会化分工,又使每一个个体的存在与发展互为前提性更加凸显。市场经济浪潮裹挟中的当代公民,不仅应当向父母、向师长、向一切于己有恩之人感恩,而应当在此基础上有所拓展、有所提升,把感恩情怀加之于全社会。于个体而言,在其最低意义上,即是成为有公德的公民。
  社会组织特别是以企业为代表的经济组织,其感恩诉求一定意义上即是企业之社会责任。追逐利润确是企业的天性,但利润不应也不可能获得终极价值形式,在利润之上还有社会责任。而企业社会责任,又不仅表现为成功创造巨额利润后反哺社会,比如参与支持公益性事业,更表现为对员工的人道关怀以及对逐利之心的自我节制。
  作为社会组织特殊形式的政府组织,尤应以正确有效的决策、公正民主的程序、虔诚周到的服务,为自己聚集更多的合法性资源。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和创造价值的主体。对人民群众怀有感恩之心,既是对这一主体的基本尊重,也是政府组织得以顺利展开组织行动的根本前提。不过,政府组织之别于其他社会组织之处,在其感恩情怀不仅表现为公正地服务于所有社会成员,而且有义务构建有效机制,使社会发展成果为社会所有成员共享。
  (作者系青年评论家)
  
  和谐文化的科学内涵
  吴灿新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追求和谐价值为指向,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和谐心理、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为核心内容的一种精神文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近年来思想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首次鲜明提出的重大观点,是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什么是和谐文化?要界定和谐文化的科学内涵,就必须首先要明确“文化”的科学内涵。在学术上,最有歧义的概念就是“文化”。在当今世界,据不完全统计,对“文化”内涵的界定就有260多种,真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如果从“文化”内涵所涵盖的层面来看,最常用的是三个层面的“文化”:一是可以称之为“大文化”的文化。这是从宏观视角去认识文化,它与“自然”相对应。也就是说,凡是非自然的东西,也即是人类的一切创造物与加工物,一切打上“人类痕迹”的东西,都属于“文化”之列。这种包容一切的“大文化”,学术界常常把它进一步细化为三类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二是可以称之为“中文化”的文化,这是从中观视角去认识文化,它与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相对应。也就是说,它把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排除在外,指的仅仅是人类所产生的精神现象和所创造的精神财富。这一层面的文化,也可以细化为三类:心理文化、知识文化、观念文化。三是可以称之为“小文化”的文化。这是从微观视角去认识文化,它与“文盲”或“无知”相对应。它仅仅指的是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
  其次,要界定和谐文化的科学内涵,还要明确“和谐”的科学内涵。和谐是与不和谐(冲突、斗争等)相对应的,和谐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非对抗性矛盾的良好统一状态,是不同事物之间和衷共济的状态。
  由此可见,和谐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多样性。“和而不同”,“同”是单一性,具有不同的“和”必然具有多样性。二是非对抗性。“求同存异”,“和”的多样性之间的根本利益是共同的,其相互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三是有序性。“和衷共济”,在“和”的多样性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必须有序地共济共存共荣,才能真正保障其共同利益。
  再次,要界定和谐文化的科学内涵,还要明确和谐文化是我党提出的一个重要理念,因此,要以我党对文化的科学内涵的界定为参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的第六部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一开始就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由此可见,我党所指的文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性:第一,中观性。它既不是指“大文化”,更不是指“小文化”,而是指“中文化”,即精神文化。第二,褒性。一般学术界讲的文化,是一个中性概念;也既是包括精华与糟粕在内的文化。而我党所讲的文化,是一个褒性概念,它只包括精华,而不包括糟粕。为什么呢?因为第三,主体性。学术界讲文化,一般是从客体的角度去研究的,如果把文化作为一种研究的客体对象,当然文化就是一个中性概念。而我党讲文化,是从主体的角度去认识的,如果把文化作为主体自觉能动建设的产物,当然文化就是一个褒性概念。因此,我党历来把社会主义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提并论。
  分析至此,和谐文化的科学内涵就容易界定了。
  第一,和谐文化是一种精神文化。
  第二,和谐文化是以追求和谐价值为指向,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的一种精神文化。
  第三,和谐文化是以和谐心理、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为核心内容的精神文化。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一种迄今为止最高境界的和谐文化,它与所有其他的和谐文化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追求和谐价值为指向,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和谐心理、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为核心内容的一种精神文化。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人际和谐从学会感恩开始
  吴重庆
  
  在历史与现实诸多因素纠缠发酵的情形下,在陌生人社会里,人际关系的确不易友善共处,感恩的文化心态也颇受抑制,这正是我们今天应当着力提倡和弘扬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下功夫培育和建设有利于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这当中,人际和谐无疑是重要的内容。和谐人际关系的营造,首先当然取决于相对公正公平的社会制度环境,即所谓“政通人和”——由“政通”而达致“人和”,换句话说,只有政治清明了,社会各阶层之间才可能有凝聚力。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存在严重不公的社会,各阶层之间还能一团和气。在此意义上,建设和谐社会的确需要由上而下地进行利益结构调整,惩治公权腐败,救济社会的边缘及弱势群体。
  但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也并非脱离人间的“登月工程”,它既仰赖由上而下的制度调整,也需要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参与。当利益结构还没有或正在调整的时候,或者说当人们仍然时时感到社会不公正、贫富差距存在的时候,人们是否可以把对腐败官员或特殊利益集团的不满、怨恨情绪转嫁到周边的他人身上,以怨报怨呢?可以相信,许多人会理智地回答:不可以。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常能感受到来自他人的怨恨情绪。
  为什么会出现理智与情绪的不一致?为什么会把对特定对象的不满转嫁到周边平凡的社会成员身上,让大家无辜地彼此承受“无名火”?其中缘由,主要是因为人们的利益诉求既不顺畅也难集中。在社会特殊利益集团格局逐渐形成的今天,那些具有利益遭剥夺感的人群却依然处于游散状态,他们的不满情绪找不到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也没有利益的代言人或组织。所以,他们的不满情绪只能全部独自怀揣,在个人难以承受时,就任之随时随地、无意识、零散式地宣泄。
  以上是对现实的分析。再从历史的维度看,我们多少可以从目前紧张的陌生人关系中看到革命文化的余绪。人们常说中国是礼仪之邦,但礼仪之邦并非指社会成员之间无差等的谦让友好,恰恰相反,正是明确的社会分层、等级的存在,才导致社会各阶层成员各安其分,各守其业。当然,传统社会并非以财富的占有来分层,而是以对文化教养的习得来区分贵贱高下的——商人作为财富的拥有者,其社会地位是不可能在有教养的乡绅之上的,人们对社会阶层秩序的遵从是以文化教养或起码并非单以财富为取向的。正因此,贵贱高下之间相安无事,彼此体恤或尊崇有加。但是,20世纪的革命浪潮将这样的社会阶层秩序完全颠覆了,取而代之的是人人平等,甚至“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加上贫富差距也的确被削平了,所以人人都有翻身得解放的欣喜,社会当然也和谐。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人人均富的幻想不再。而一旦贫富差距复现,以文化教养作为社会分层的机制又被革了命,自然只能以对财富占有的多寡来论高低了。此时,若进一步夹杂进革命传统的平等诉求,那些底层或边缘的人群就会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并表达对当下社会分层秩序的不满——所有人都做着发财致富当老板的梦,凭什么你有洋房小车,而我没有?一旦抛弃了社会分层的概念,一味从人人平等的追求出发,其贫富悬殊的主观感受就一定高于贫富之间的实际差距。
  在历史与现实诸多因素纠缠发酵的情形下,在陌生人社会里,人际关系的确不易友善共处,感恩的文化心态也颇受抑制,这正是我们今天应当着力提倡和弘扬的。所以,我们需要克制情绪的惯性,需要学习,学习在个人之力尚无以扭转全局的时候,如何对他人微笑,如何对有需要的路人施以援手。而更紧要的是,接受者也需要学习以感恩的心态对施予者道一声“谢谢”,并将自己所接受的来自他人的友善传递给另一个陌生的人。如果你的确是个利益的严重受损者,但如果因此而以为自己可以将怨恨撒向周边的人,那只能使自己进一步成为自我加害者,因为恶劣的人际关系犹如人们同呼共吸的空气,谁也难以从中逃逸。
  学习感恩,就是学习从我、从现在做起,屏住对恶劣空气的呼吸,给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创造一个“拐点”!
  (作者系《开放时代》主编)
  
  感恩是一种美德
  黄铁苗
  
  受恩者一旦由心里产生感激之情,并力图回报时,就是对其应当负有的义务的一种超越。当一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应负的义务,而属于奉献时,其行为就不仅仅具有道德的价值,而是具有美德的价值
  
  感恩是一种美德。美德属于道德的范畴。道德是指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标准、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也指那些与此相应的行为、活动。道德的产生离不开舆论力量与人们的“良心”支持。道德规范是一种分辨善恶的尺度,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改变。
  道德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一词在西方伦理学中与东方儒家学说中有不同的解释。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美德是选择自身美好或高贵事物和避免卑劣事物的心理倾向。另一些西方伦理学家认为,对善的目的价值的认同,就是美德。儒家对美德的定义是指在自觉的或习俗的儒家道德规范中那些为大部分人所接受并实际奉行的、对民族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的德目。在儒家学说看来,“仁”是人之为人的最高美德。它通过孝悌、忠信、智勇、中庸等体现出来,为人们确立德性修养和践行的标准。
  美德与道德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美德是以道德为基础的,但道德是与义务相联系的,而美德却是对义务的一种超越。当一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应负的义务,而属于奉献时,其行为就不仅仅具有道德的价值,而是具有美德的价值。感恩无论是从西方伦理学来看还是从中国的儒家学说来看,都是一种美德。感恩是发自内心,对于万事、万物、众人的感激之情和感恩之举。它一般超出应尽的义务范围和程度,是人们选择自身美好的一种心理倾向,也从根本上反映了人们对善的追求,是利于他人、利于社会和利于自己的。它并不是人们应当负有的义务,施恩者未必是因为想得到回报而给予他人恩惠,受恩者也不一定要回报帮助他的人。而受恩者一旦由心里产生感激之情,并力图回报时,就是对其应当负有的义务的一种超越,所以感恩并不是一般的道德规范,而是一种美德。
  感恩也是播种善因。无论是个人或企业,怀着感激的心情对待他人、社会和自然,必然得到应有的回报。虽然感恩者不求回报,但事物总是相互的,“赠人玫瑰,满手余香”。感恩者不仅会使自己的心灵感到愉悦、踏实,而且终将会得到他人和社会对他的感激,使他获得应有的回报。古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有什么因必有什么样的果,这实际上是事物的辩证法。无论从西方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假说,还是从美国公共选择学派对人的研究来看,人都是具有自利性的,或者就人的本性来说,都是自利的。但人的这种自利或自私的目的,必须通过他人才能实现。我们古人造字是极具智慧的,每一个汉字都具有深刻的含义。就从“人”字来说,一撇一捺,相互支撑,揭示了做人的道理和为人处世的方法与要求,这就是人与人都是互相联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
    感恩是对他人帮助的回应,是对他人友好的一种激励,它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拥有感恩的优良传统。如很早就有“乌鸦有反哺之恩,羊羔有跪乳之德”和“知恩图报”的训条,春秋的《诗经》有“投桃报李”之说,文人墨客也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佳句,民间更有千古流传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谚语及“衔环结草”的故事,同时,我们也唾弃“忘恩负义之人”与“恩将仇报之徒”。应该说,感恩意识早已融入到中华民族的骨子里。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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