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近日,海宁市政府与全市12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海宁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责任书强调党政主要领导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涉及文化遗产安全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履行报批手续;要定期组织文化遗产安全工作检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和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年底前,市政府将对各镇(街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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