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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最高法:贪污等重大犯罪案件嫌疑人通缉_所得-刑诉法-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李玉素  
核心提示:中新网客户端2月4日电(彭宁铃郎朗)4日,最高法发布的《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编辑:李玉素】



最高法:贪污等重大犯罪案件嫌疑人通缉一年不到案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中新网客户端2月4日电(彭宁铃 郎朗)4日,最高法发布的《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编辑:李玉素】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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