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高孝午《城市梦想》被侵权案一审胜诉_侵权方付出代价_著作权-高孝午--北京市-人民法院-城市

编辑:裴刚 来源:雅昌发布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城市梦想》作品侵权案胜诉的声明  2020年11月13日,北京市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 《城市梦想》作品侵权案胜诉的声明

  2020年11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艺术家高孝午诉“乐乐茶”(“楽楽茶”,北京吉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田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做出民事一审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105民初11783号】。

  法院认定,高孝午系涉案作品(《城市梦想》系列三件作品,以下简称“该作品”)的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吉田公司未经作者许可对该作品进行的修改、复制,侵害了高孝午对该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展览权。

  法院判决,被告吉田公司停止侵权,向原告高孝午赔偿接近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额度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四十六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高孝午工作室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公正、客观的判决和对知识产权的依法维护。高孝午先生始终以创作原创作品为核心,实践“凡人艺术”;高孝午工作室团队始终对盗版侵权行为态度明确,坚决维护知识产权;同时再次申明,为了保护中国原创艺术的神圣性,我们将善用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孝午工作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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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梦想》系列作品

  《城市梦想》系列由高孝午创作于2006年。该系列试图突破标准化的行为制约,表现各个年龄、各个阶层不同职业的人们都拥有自己内心的梦想。这时的小人物身体膨胀成一个大汽球,并生出一对小翅膀,面容依然带着标准化的微笑,想象着自己可以像天使一样展翅高飞。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小人物,身躯是笨重的,小小翅膀根本带动不了那个大肉球,反映出大都会里芸芸众生的奋力挣扎,哪怕梦想与现实是矛盾的,却永不放弃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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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孝午 《城市梦想 No.1(左)、No.6(中)、N0.2(右)》

《第二届今日中国美术大展》 中国美术馆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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