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会期三天,14日开始,16日结束。参会人员来自北京、新疆、甘肃、内蒙古四省区直辖市涉及蒙古语文翻译的有影响人物,包括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代表性机构,共计30余人。
会上,与会专家将对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在本次会议提交审定的蒙古语文新词术语进行说明和讨论,并进行翻译业务交流,就加强蒙古文新词术语规范化工作、加强同各地蒙古文翻译同行之间的联系以及蒙古文翻译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将专家们审阅并修改的新词术语和审定意见作为本次会议的成果予以汇总。
据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蒙古语文室主任、译审阿拉坦巴根介绍,提交本次会议审定的蒙古语文新词术语共有500条,都是近年来在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一些重要文献中新出现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教育等领域,范围很广。
“这500条蒙古语文新词术语都将在本次会议上审定通过,然后再提交上报国家民委,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正式发布。”阿拉坦巴根说。
说到这次的审定标准和依据,阿拉坦巴根说:“我们审定的原则首先是翻译的新词术语要完整、准确,其次要符合原文内涵,符合蒙古族读者、听众、观众的语言习惯,还要把握好语法修辞结构等技术性问题,此外要体现通俗易懂,容易让牧民接受和学习记忆。”
“翻译审定过程中,我们要体现国家民委民族语文翻译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文件要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达到国家标准,我们的工作就是建议和规范,努力把这些新词术语逐渐规范统一起来,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谈到审定工作的重要性时,阿拉坦巴根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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