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培育生命尊严意识应从孩子开始

编辑:Jina 来源:中国教育报
 
○生命是最基本的价值。同时,生命又是人生其他一切价值的前提,没有了生命,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

  ○最近有一所学校开展生命教育,我写了三句话: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源;同情生命 ○生命是最基本的价值。同时,生命又是人生其他一切价值的前提,没有了生命,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

  ○最近有一所学校开展生命教育,我写了三句话: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源;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端。

  当今社会上,许多人对生命抱冷漠的态度,苛待和残害生命的现象相当严重。翻开报纸,几乎每天都有凶杀案的报道,其中一些作案缘由的微小与一条命的价值惊人地不相称。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冷漠的病菌也侵蚀了孩子们的心灵,校园暴力、青少年凶杀犯罪的案例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孩子们对自己的生命也不知珍惜,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自杀成了多发现象。

  当然,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能单靠教育来解决,但是也不能缺少教育。有必要把生命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从孩子开始,培育生命尊严的意识,善待自己的生命,也善待一切生命。

  生命是最基本的价值。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在无限的时空中,再也不会有同样的机会,所有因素都恰好组合在一起,来产生这一个特定的个体了。一旦失去了生命,没有人能够活第二次。同时,生命又是人生其他一切价值的前提,没有了生命,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由此得出的一个当然的结论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是最珍贵的。因此,对于自己的生命,我们当知珍惜,对于他人的生命,我们当知关爱。

  上述道理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可是,仔细想一想,我们真的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关爱他人的生命了吗?有些人一辈子只把自己当作了赚钱或赚取其他利益的机器,何尝把自己当作生命来珍惜。有些人更是只用利害关系的眼光估量一切他人的价值,何尝有过一个生命对其他一切生命的深切关爱的体验。

  所以,在我看来,生命的价值仍是一个需要启蒙的话题。最近有一所学校开展生命教育,我写了三句话: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源;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端。

  这三句话,表达了我对生命观与人生意义之关系的看法。人生的意义,在世俗层次上即幸福,在社会层次上即道德,在超越层次上即信仰,皆取决于对生命的态度。

  幸福是对生命的享受,对生命种种美好经历的体验,当然要以热爱生命为前提。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内在生命力枯竭,就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使他感到幸福了。

  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亚当·斯密说:同情是道德的根源,由之产生两种基本美德,即正义和仁慈。可见中西贤哲皆认为,道德是建立在生命与生命的互相同情之基础上的。同样,道德之沦丧,起于同情心之死灭。

  基督教相信生命来自神,佛教不杀生。

  其实,不必信某一宗教,面对生命的奇迹,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泰戈尔说:“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这已经就是信仰了。相反,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的人,必与信仰无缘。

  西哲认为,利己是人的本能,对之不应作道德的判断,只可因势利导。同时,人还有另一种本能,即同情。同情是以利己的本能为基础的,由之出发,推己及人,设身处地替别人想,就是同情了。自己觉得不利的事情,也不对别人做,这叫做正义,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觉得有利的事情,也让别人享受到,这叫做仁慈,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在这里,利己和同情两者都不可缺。没有利己,对自己的生命麻木,便如同石头,对别人的生命必冷漠。只知利己,不能推己及人,没有同情,便如同禽兽,对别人的生命必冷酷。

  中国儒家也强调同情,但往往否定利己,使得推己及人失去了基础。在这方面,荀子的观点比较正确,认为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区别在求利之道不同,可惜他的见解少被采纳。同时,儒家的推己及人也有缺陷,“能近取譬”限于宗法关系,使得仁蜕变为父子关系的孝,进而蜕变为君臣关系的忠。于是,以同情为出发点的儒家伦理竟演化成了血淋淋的“三纲五常”。在专制权力面前,一切生命的价值都等于零。
    作者:周国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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