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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_最高人民检察院-诈骗-证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张奥林  
核心提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论坛在京举行本报讯见习记者柳源远5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研究中心、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论坛在京举行。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大华讲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论坛在京举行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论坛在京举行

本报讯 见习记者柳源远 5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研究中心、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与新型证据运用”论坛在京举行。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大华讲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王轶致辞。

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律所和相关机构的实务专家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研究机构的理论学者共同讨论前沿问题。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管理处处长赵宪伟分别以题为《科学法则与经验法则:网络犯罪案件中的证据运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证据路径》《检察机关审查运用电子数据:问题与出路》作主旨演讲。与会人员还围绕“以新型电子证据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综合治理”“侦控技辩审之实践”“实体、程序与证据之理论”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主持闭幕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学军教授以“‘法律+科技’时代,法律共同体的历史契机和责任担当”为题作总结发言。 【编辑:张奥林】
转载自法治日报(cns2012)
综合(张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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