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监察官法草案二审监察官兼职不得领取报_审稿-草案-报酬-
发布日期:2021-0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朱延静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邢翀梁晓辉)监察官法草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其中提出,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草案一审稿规定,监察官“非经批准不得在监察机关外兼职”。有的专家提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监察官经过批准兼任社会职务的,也不得领取报酬。因此二审稿作出修改,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草案二审稿还明确了监察官保障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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