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寡妇清靠丹砂致富家财8亿万两 捐资帮秦始皇修长城(4)

编辑:秋痕 来源:羊城晚报
 
1807年,郑一在一次海上抢掠活动中遇台风沉船溺死,时年42岁。他的义子张保仔接掌红旗帮,张保仔原为江门疍家子,生于1786年,15岁那年,他被窜入内河的郑一掳走,沦为海盗。刚强干练的他深得郑一喜爱,后被他收为义子。郑一死时,张保仔21岁,比郑一嫂小11岁,他们二人名为母子关系,实为同床夫妻,典型的“姐弟恋”。


    红旗帮全盛时期,帮下分黑、白、黄、蓝、青五旗,拥有大船800多艘、小舟1000多只,盗众一度多达10万。其规模在当时堪称世界第一,竟大过著名的北欧海盗。以如此众多的船只和人数来看,红旗帮显然不仅仅是一群单靠抢劫为生的乌合之众,而更像政经一体的军阀。张保仔和郑一嫂的“帅营”设于香港大屿山,西营盘在太平山下,东营盘位于铜锣湾,建有造船工厂。他们成了控制香港地区的军阀,活动范围由珠江口直迄琼州海峡。


  红旗帮专劫官船及洋船,曾劫掠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捉船主为人质,“得赎金万元及鸦片烟土和火药各两箱”。对于当地的民间船只,红旗帮则收取保护费,名目为“号税”、“港规”、“洋税”,“凡商船出洋者勒税番银四百元,回船倍之,乃免劫”。张郑二人“治军甚严”,制定的纪律包括“违令者斩、敢于专权者斩、私藏战利品者斩、临阵退缩者割耳示众、强奸女票(女人质)者斩”。由于条文清晰,数万海盗过的是有纪律的非法生涯,红旗帮俨然是一家管理有序的海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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