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清朝的官俸相当低(1)

编辑:秋痕 来源:人民网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三十一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本地官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清朝不设宰相,一品当朝的大学士便“位极人臣”了。但升官升到大学士,亦不过正俸一百八十两加恩俸一百八十两再加俸米三百六十斛(一百八十石),按全年十二个月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仅有银三十两、米十五石,这又如何能发财呢?
    那时候,随你做好大的官,自己使用的人,上至幕友师爷,下至门房仆役(更不必说红袖添香的女秘书了),都得自家雇用;坐轿乘车,公家也不报销,必须自备。何刚德《春明梦录》云:
    大臣许坐四人肩舆,然亦有不坐轿而坐车者,以贫富论,不以阶级分也。缘坐轿则四人必备两班三班替换,尚有大板车跟随于后,且前有引马,后有跟骡,计一年所费,至少非八百金不办;若坐车,则一车之外,前一马,后或二三马足矣,计一年所费,至奢不过四百金,相差一倍,京官量入为出,不能不斤斤计较也。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二十四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然在同官汉员中已算特色,盖当日京官之俭,实由于俸给之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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