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晚清"议会"怎样议事(2)

编辑:秋痕 来源:香港文汇报
 
那时有个非正式官方的“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副会长汤寿潜、张謇,都是头面人物。张謇在《啬翁自订年谱》中记,这个公会成立,有的人主张要急,有的人主张可缓。张謇则主张人民应在实业、教育方面多做事,成为自治基础,“与其多言,不如人人实行。得尺则尺,得寸则寸。”张謇是中国最后一个状元,又是实业家,在家乡南通办工厂、办学校、办银行、办公益事业,干得很出色。他主张人民应该主动在各种实践中,试行新的想法,“得尺则尺,得寸则寸”。这个主张,我觉得非常好,甚至在今天仍然非常好。比方现在很多人热心谈普选,我看在重大的普选实行之前,一有机会就试行各种大小选举(例如自己小团体的选举),得尺得寸,积累经验,形成风气,是非常实在的。 


    大臣们提出的选举制度,指出有些人不得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如品行悖谬营私武断者,曾处监禁以上之刑者,营业不正者,失财产上之信用被人控实尚未清结者,吸食鸦片者,有心疾者,身家不清白者,不识文义者”等等。这些限制,今天未必每一样都认同,但选举人应该有一定的资格要求,这一点是今天也认同的。

    议院开会,议员应该遵守这样一些原则:“议院提议事件,须关乎全国公同利害者,不得以一省寻常地方之事提议”;“议员言论,不得对朝廷有不敬之语,及诬蔑毁辱他人情事”;“如有违议院法律规则者,议长得禁止其发言,或令退出议场。”这些原则,看来是先进各国的经验细节,应该吸收进来的。

    其实当时出国的大臣,找了留日学生领袖杨度代为草拟考察报告,杨度找了梁启超,他们都是维新派,对外国情况早有了解,他们起草的稿子,经过大臣们斟酌,成为报告,报告有这么多具体深入的观点与细节,相信首先来自杨、梁他们。不过,大臣们能够这样上奏,也真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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