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书画古玩,看似成本很高,实则不然。虽然古代官员中读书人的比例很高,但真正精通文史、懂得古玩书画的人很少,附庸风雅而已。这就更不用说那些通过乱七八糟途径迈进仕途的高官显贵们了。端方其实也是附庸风雅。在他死后,人们在他的藏品中发现了许多赝品以及很多并不出众的收藏品。据说,端方对古玩字画的判断完全仰仗于手下那些同样不甚明了的幕僚,评判的标准一是靠送礼者的吹嘘,二是看书画作者的名气。不用说,端方那本金石学专著,也很可能是代笔之作。只要端方一类官员认为礼品有价值,送礼者的目的就达到了。送礼者完全可以寻些赝品或者次品去充数,因此降低了送礼的成本。
投其所好也好,送书画古玩也好,都有一个“送”字,不能完全消除“利益输送”的痕迹。它们都不如“劳动所得”来得合法正派。那么,如何才能和官员搭建起“劳动关系”呢?最常见的做法就是请官员题字、写文章,然后给官员一笔不菲的润笔。
润笔收入,是明清官员重要的收入来源。明朝中期后,社会上逐渐形成向官员购买墨宝和文章的风气。百姓向官员、下级官员向上级官员有事没事就来求字、求文。官员们“勉为其难”地应承下来,写完后再半推半就地接受不菲的润笔。后来,官员不问求文者的人品、事由,只关心润笔的多少。“受其贽者则不问其人贤否,漫尔应之。铜臭者得此,不但裒册而已,或刻石墓亭,为活套家塾。有利其贽而厌其求者,或活套诗若干首以备应付,及其印行,则彼此一律,此其最可笑者也。”到最后,官员题字、文章非出钱不可,没有免费的了。到清朝,这股风气越来越盛,润笔费用越来越高,成为官场半合法的收入,占了部分官员收入的大头。
据说张之洞担任湖广总督的时候,一次因为兴建近代事业缺钱,就打起了润笔的主意。有个富豪的父亲生前名声极差,为了粉饰父亲的生平,更为了“漂白”父亲的恶行,他就迫切想让张之洞出面为父亲写个墓志铭。有个最高父母官的肯定,谁还敢说父亲的坏话?张之洞还真写了。他科举高中,翰林出身,写歌功颂德的文章自然不在话下。不过,润笔的费用也不低。一字千金,张之洞按照一个字一千两的价格向富豪狠狠敲了一笔润笔费用。他此举好的一面是把这笔巨额润笔投在近代事业上,没有装入私囊;不好的一面是完全不问对象,不顾事实写文章。
张之洞的例子还算是好的,起码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写作事由。很多官员润笔,事由可以忽略不计,比如给送礼者题写对联、福字,给送礼者的儿子起名等,甚至压根就没有事由,对以润笔名义送来的金银照收不误。
到了清朝中后期,送礼突然变简单了,送礼者完全不用琢磨“怎么送”的问题。因为当时官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送礼制度和文化。进入官场,只要按照规矩来做,就能平平稳稳、和和气气地把礼给送了。比如三节两寿,下级要给上级官员送礼;比如迎来送往,官员之间相互要送礼金。送礼的名义也很好听,不沾金钱等字,透着一股雅劲。高官离境,官员要送“别敬”;同僚启程,官员要送“程仪”。这些名字听着就透着一股人情味,让人不好反驳,更不便严格按照律法来查办。而且这些名目的开支,可以列在衙门的公款名下,官员们何乐而不为?
晚清各种政务往来,在公文中少不了要夹张银票的。清代掌故集《十叶野文》说,晚清封疆大吏向太后、皇帝进贡物品表孝心,要在礼单中夹银票;皇上万寿,给紫禁城上折子祝贺,要在奏折里夹银票。这些银票都被宫中的经办人员拿走了。你不夹,他们就把你的贡品摆在不显眼的地方或者压根就不摆上台面。你不夹,他们就把你贺寿的折子晚几天递上去,让皇帝看不到你的孝心。礼金的具体金额,各个衙门都有一套执行标准。《官场现形记》中,就有一个新任官员,因为没有得到本衙门各种迎来送往礼金标准,得罪了上司和同僚,最后黯淡下台。
在送礼制度化的晚清,官场中人不用担心送礼的途径问题、安全问题。大家各得其乐。一个人如果要额外表示诚意或者忠心,只需在标准之上加钱即可。原本知府大人生日,下属知县只需送白银百两即可,如果某个知县奉上白银千两作为寿礼、外加名画一副“求鉴赏”,知府大人马上就明白这个知县对自己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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