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建国初期灾害救济措施:领导和组织灾民自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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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9年至1950年4月底,政府直接拨给灾区可以用作救灾的粮食有15.4亿斤,急救粮与救济粮达3.4亿斤①,按每个灾民每天半斤粮食计,国家拨出的这些急救粮和救济粮,可以使700万最困难的灾民维持3个多月的生活。同时,各地方自筹用于救济的粮、物数目也很大。山东省政府于1949年冬发放库存旧棉花27万余斤、衣片17万余斤、各种衣物3万余件,1950年上半年又陆续发放粮食折合小米约6000万斤,主要用于春节前后急救及灾民的春耕口粮。② 总体上讲,轻灾县得到救济粮的人口占15%,重灾县达30%―50%。③ 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导致一些地区严重缺盐。宿县专区自1950年入春以来即有200万灾民缺盐,安庆专区估计约有100万灾民缺盐;淮阴专区粮、草、盐均成问题,有一个村居民95%已缺盐两月。中央人民政府为解决这些地区的缺盐问题,于1950年4月间拨给皖北、苏北救济盐各200万斤,山东救济盐300万斤。④

    同时,为照顾灾区人民的生活,国家还根据各地受灾程度,分别全免或减免灾民一部分公粮负担。仅皖北的宿县专区1949年秋季即减免公粮4600万斤,阜阳专区减免2000万斤⑤;河南全省1949年秋季减免公粮1225万斤⑥。

    此外,各地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一些措施,如疫病救济、安置逃荒灾民等。

    党和政府通过采取上述积极有效的措施,救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首先,灾情得到遏制并趋于缓和,至1950年4月,全国“各地灾荒停止发展”⑦,这为新中国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措施得力,这次灾荒没有出现历史上饿殍遍野的景象,保证了“不许饿死一个人”口号的实现。1950年,全国绝大部分被淹田地排水之后都得到及时补种,有的地区还新开不少耕地,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其次,建国初期的救灾度荒工作也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击破敌对势力制造的种种谣言,巩固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力地配合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再次,新生的各级政府在这次救灾工作中得到锻炼,为以后开展灾害救济积累了宝贵的经验。1950年7月15日至8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政会议,认真研讨生产救灾工作实践以后,将救灾工作方针正式作为全国救灾工作的指导思想。
    
    ① 参见陈云:《关于财政状况和粮食状况的报告》,《新华月报》第2卷第2期。

    ② 参见《华东的生产救灾工作》,第204―205页。

    ③ 参见《华东的生产救灾工作》,第123―124页。

    ④ 参见《建国以来灾情和救灾工作史料》,第18页。

    ⑤ 参见《解放日报》1949年11月12日。

    ⑥ 参见《建国以来灾情和救灾工作史料》,第19页。

    ⑦《人民日报》1950年4月9日。 〔作者刘奎,苏州科技学院助教,江苏苏州215009〕(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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