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史上十大变态死刑揭秘(2)

编辑:秋痕 来源:中国国学网
 

8. 火刑

火刑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把犯人带到一堆树枝和稻草围成的墙的中间绑在树桩上,然后犯人和墙中间填上木头,直到看不见人。据说圣女贞德就是这么被烧死的。另一种方法是把树枝和稻草堆到小腿处。

如果由熟练的刽子手动手,一个人会按照下面的顺序并烧死:小腿,大腿和手,躯干和前臂,胸,上胸,脸;最后死去。不用说,这是极其痛苦的。如果很多人同时执行火性,可能火还没烧到你,你就因一氧化碳中毒停止呼吸了。如果火不旺,你可能因为休克、失血或中暑而死亡。

在第二种火刑中,犯人可能被绞死后,象征性地烧以下。欧洲的大多数地方这种刑法是用来对付女巫的,但在英格兰不是。

7. 凌迟

凌迟——缓慢的割肉刑法——直到1905年才从中国的法律中废除。行刑中,犯人慢慢地被割去手臂、腿和胸部的肉,最好被砍头或者刺穿心脏。很多西方对这种刑法的记载中声称凌迟要用上几天,这完全夸大了事实。

Henry Norman在《记者和政客》上的报道描述了一次行刑:

犯人被绑在粗糙的十字架上,刽子手手持尖刀,开始从身上有肉的地方剐肉,比如大腿和胸部,一片片的且下来。然后他一样一样地挖下关节和其他部位——鼻子、耳朵、手指、脚趾。然后将将依手腕、脚踝、手肘、膝盖、肩部和臀部的顺序一步步卸下四肢。最后,刺向犯人心脏,并砍掉他的头。

你能在 here 和 here看到受过此刑的犯人的恶心照片。(建议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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