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和政县文广、公安等部门联合派员对现场进行了保护。经调查清理和考证,临夏州博物馆专业人员初步判定该墓为金代砖室墓。该墓结构精巧协调,砖雕图案精美,特别是墓室四角的仿木柱子、斗栱及转角结构在临夏地区宋金时期墓葬中独树一帜,是研究宋金时期临夏地区建筑和砖雕艺术的珍贵实物资料。
鉴于该墓的考古研究和艺术价值,和政县文化部门计划对该墓整体搬迁,进行异地复原保护,相关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
和政县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南部,古称金剑,宁河。据《金史》和《河州志》等文献记载,金太宗天会九年(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金兵占领河州。河州辖枹罕、宁河二县,至金正大四年(1227年)蒙古占领河州,金国统治河州近百年,而该墓位于当时河州所属的宁河县治不远处,或为当时县治的墓葬区。
关键字: 内容标签:一座,甘肃,复原,异地,保护,发现,金代,仿木构砖室墓一座 甘肃 复原 异地 保护 发现 金代 仿木构砖室墓
如果本站的内容资源对您有所帮助


献给世界,你的真心,以致来世,以致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