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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两部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_冠状-财政部-税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黄钰涵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执行到今年底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调整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dupoison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dupoison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税



两部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执行到今年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执行到今年底

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调整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dupoison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dupoison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dupoison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dupoison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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