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元网总制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事万象 » 国内时事 » 正文

新国学网:广东6月1日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_民政厅-广东省-婚姻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陈海峰  
核心提示:中新网广州5月26日电(蔡敏婕叶金鑫)广东省民政厅26日发布消息称,6月1日起将如期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广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民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根据相关通知规定,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广东6月1日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中新网广州5月26日电 (蔡敏婕 叶金鑫)广东省民政厅26日发布消息称,6月1日起将如期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广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民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

根据相关通知规定,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因此,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两个事项。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据介绍,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办理机关是各市、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明确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例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居住证发放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但因广东省是试点省份之一,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广州市越秀区办理婚姻登记。

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及当事人来回奔走,建议当事人提前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方洽平在26日举行的广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称,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适应信息化技术发展需要,推动婚姻登记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完) 【编辑:陈海峰】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陈海峰)







关注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

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