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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云南一副厅级官员被公诉与其子共同受贿_丽江市-云南省-嵩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7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郭梦媛  
核心提示:中新网昆明2月27日电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7日发布消息称,日前,云南省嵩明县委原书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相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相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相来利用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



云南一副厅级官员被公诉与其子共同受贿

中新网昆明2月27日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7日发布消息称,日前,云南省嵩明县委原书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相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相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相来利用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与其子杨灏(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本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郭梦媛】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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