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中国决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_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21-0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叶攀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2日表决通过决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1月23日起施行。根据决定,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以下案件: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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