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战犯野崎茂作罪行:拷问、枪杀抗日战士

编辑:秋痕 来源:北京日报 
 
据野崎茂作1954年8月笔供,他1898年9月出生,日本静冈县人。1931年起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奉天日本宪兵队兵工厂分队曹长,怀德县警务科科长等职。1946年1月15日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1年10月-12月,带领部下先后3次逮捕“15名张学良军兵士,命部下井上军曹拷问,于12月25日”“用手枪枪毙”。


  1932年8月,率部下在奉天将张海鹏部下军士5名在拷问后用手枪枪毙。


  1932年12月,率宪兵在庄河县逮捕并拷问邓铁梅抗日武装士兵18名,“在庄河县城北500米的沙滩上,指挥宪兵15名,把该18名排成一列横队,用马枪枪毙”。


  1932年12月,率宪兵在大孤山西方的村落里逮捕抗日人员、共产党员5人,拷问后枪杀。


  1933年2月,任新京宪兵队吉林宪兵分队班长、宪兵曹长时,率部下将刘东波部下5名带到吉林市外西南方2公里处枪杀。


  1935年6月,在奉天日本宪兵队附属地分队时,在密山县报告抓到李杜部抗日战士12人,接上司命令后全部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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