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魏晋南北朝名著也雷同:曹节让猪与刘虞让牛(1)

编辑:秋痕 来源:历史春秋网
 
 《三国志》、《后汉书》、《续汉书》……这些让人耳熟能详的魏晋南北朝名著,无论人们以史学或文学的眼光去审视,都能发现其熠熠生辉、可圈可点之处。然而,在阅读这些著作时,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发现一个问题——这个时代的作品在写人记事时有较多的雷同现象,现试举几例与读者探讨。
  
  曹节让猪与刘虞让牛
  
  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本文中的《三国志》均指裴松之注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裴松之引用《续汉书》中的文字,用以介绍曹操的身世。其中有写:“腾父节,字元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豕者,与节豕相类,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亡豕自还其家,豕主人大惭,送所认豕,并辞谢节,节笑而受之。由是乡党贵叹焉。”从上面文字能够看出,曹腾的父亲曹节是个仁义敦厚的人,即使邻居错把他的猪当成自己的猪带走,他也不与人争。后来真相大白,猪被邻居送回来了,曹节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在《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中,裴松之引用《吴书》的内容介绍了一个叫刘虞的官吏,书中说刘虞为官时正直清廉,辞官回乡后与百姓同乐,深受人们爱戴。在《吴书》的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与曹节让猪给邻人的事件极其相似的一幕:“尝有失牛者,骨体毛色,与虞牛相似,因以为是,虞便推与之;后主自得本牛,乃还谢罪。”这就是说,刘虞的牛和曹节的猪经历相似,都曾被人错认、被人送回。
  
  由此可见,《续汉书》中曹节让猪与《吴书》中刘虞让牛的事件如出一辙,可谓雷同。
  
  蝗虫不伤有德之人
  
  在《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中,裴松之引用了《英雄记》中的文字介绍刘虞的事迹,文字的内容让人惊叹,其中有写:“虞为博平令,治正推平,高尚纯朴,境内无盗贼,灾害不生。时邻县接壤,蝗虫为害,至博平界,飞过不入。”由此可见,刘虞为官时不仅境内盗贼不生,就连在周边县市泛滥成灾的蝗虫也不侵袭其辖区。看来这群蝗虫是不伤有德之人啊!
  
  再看《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我们也能发现一群类似的蝗虫。裴松之引用《陈留耆旧传》中的文字介绍了一个叫高式的人,其中有写:“(高慎)子式,至孝,常尽力供养。永初中,螟蝗为害,独不食式麦,圉令周强以表州郡。”蝗虫多厉害,但就是不吃高式的麦子!
  
  这样的蝗虫同样出现在《三国志·魏书·常林传》中。常林是一个德行高洁、乐善好施的人,他曾隐居上党,躬耕山野,“当时旱蝗,林独丰收,尽呼比邻,升斗分之”。于此可见,当时的蝗灾比较严重,但常林的庄稼却没有遭灾,还取得了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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