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宋代官场的“性贿赂”:提刑官未查别人先倒下(4)

编辑:秋痕 来源:历史春秋网
 
王安石再问:“我家夫人买你花了多少钱?”答:“90万。”王安石听了,不禁产生悲悯之心,马上派人找来该女子的丈夫,让他把妻子带走。王安石还说,吴夫人付的90万钱就不用退还了。
  
  当时90万钱(900贯)是一个多大的数目呢?看了下面一条资料就大致清楚了。王安石同时代人、苏轼的弟弟苏辙被贬官,从筠州迁雷州,又从雷州迁循州,两年之间,水陆行程几万里,一大家人的衣食都靠自己以往的积蓄。到了循州,囊中只剩5万钱。当时规定,寺院、道观都不许贬官借住,只得用这笔钱买10间民房。循州那地方,10间民房的价格是5万钱(50贯)。
  
  对王安石这样操守坚正、廉洁的官员,要想贿之以黄金白银,或贿之以绝色美女,都是不能得逞的。这种官员,真可谓“刀枪不入”。古代多的是贪财又贪色的官员,但也不乏王安石这样清廉、正派的官员。
  
  这样的清正官员多了,贪鄙官员少了,吏治就有望变得清明一些。
  
  (原文刊载于《人民论坛》作者:王春南,凤凰出版社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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