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康熙评论明代君臣:文官罪无可恕 宦官情有可原(8)

编辑:秋痕 来源:历史春秋网
 
不仅明孝陵屡获殊荣,其他明帝陵也备受礼遇。十四年(1675),道经昌平时,康熙因见明朝诸陵殿宇残破,对守陵人户严加申饬,令其敬谨防护,并责令有关地方官员不时稽察。时值三藩之乱最为艰难的时期,康熙对明帝陵的巡视显然不能排除笼络汉人的政治意图,或许这正是其南巡祭奠明孝陵的发轫。五十六年(1717),护陵官员捕获偷掘明代陵寝的盗贼,刑部判处为首者斩,为从者发配,但康熙认为“今日之百姓,皆明代所遗之百姓也。此与掘伊祖父之墓何异?”谕令将首、从诸贼俱行处死,并且遣诸皇子及领侍内大臣等祭奠并巡察明朝诸陵。这让易代之后依然忠心守陵的明遗民都感恩戴德。 
  
  康熙对明太祖心存崇敬是不容置疑的,但明后裔的遭遇却凸现出他祭奠仪式背后的真实意图。三十八年(1699),因见明孝陵无人守护,残破不堪,康熙对大学士等曰:“朕意欲访察明代后裔,授以职衔,俾其世守祀事……俟回都日,尔等与九卿会议具奏。”臣下或许参透了他的心思,是年九月奏称:“臣等遵旨会议,行查明代后裔俾守祀事,但明亡已久,子孙湮没无闻。今虽查访,亦难得实。臣等愚见,即委该地方佐贰官一员,专司祀典,以时致祭。”康熙对此未有疑意,批准了事。但四十七年(1708),朱三太子案发,他却传谕大学士等曰:“朱三者,乃明代宗室,今已七十六岁。伊父子游行教书,寄食人家,若尽拿容留伊等之人,恐株连太多。”朱三作为明代宗室,非但未能得到他多年前“授以职衔,俾其世守祀事”的许诺,反而满门受戮。
  
  至雍正二年(1724),宫中发出康熙一道秘藏多年的谕旨:“以明太祖崛起布衣,统一方夏,经文纬武,为汉唐宋诸君之所未及……朕欲大廓成例,访其支派一人,量授官职,以奉春秋陈荐,仍世袭之。”雍正帝以“仰体圣祖仁皇帝海涵天覆,大度深仁,远迈百王,超轶万古”之名发布,并且令内阁大学士会同廷臣妥善办理。不久,即有明代后嗣,时为镶白旗汉军知府朱之琏等六人得到召见,雍正授朱之琏为一等侯世袭,其族改入正白旗。
  
  将这些事件连贯起来,我们不难发现,康熙在对待明后裔问题上的犹豫以及内心对明朝余威存有的隐忧。他可以对死去的明朝皇帝备加礼遇,却难以容忍以其名号存在的任何力量,哪怕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明朝只能作为死去的辉煌接受他的敬仰,决不能成为现实的力量,对清朝的统治构成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威胁。由此可知,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案的发生与康熙帝心中对复明力量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的政治思维是相一致的。在清朝“外夷”身份与汉族士人“华夷之防”观念之间依然存在冲突的时候,对明朝历史的利用、对其解释权的独占就显得分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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