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末帝溥仪和清室老妃被驱逐出宫内幕(7)

编辑:Jina 来源:新浪读书
 
《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发表了: 


  第一条国务院依据国务会议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议决案,组织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分别清理清室公产、私产及一切善后事宜。


  第二条委员会之组织:委员长一人,由国务总理聘任;委员十四人,由委员长商承国务总理聘任;但得由清室指定五人。


  监察员六人,由委员公推选任。国务总理得就委员长、委员中指定五人为常务委员,执行委员会议决事项,各院部得派一人或二人为助理员,辅助常务委员分办各项事务。委员会得聘请顾问若干人,就有专门学识者选定之。委员长、委员、监察员、助理员及顾问均系名誉职。


  第三条委员会之职务:


  (甲)清室所管各项财产,先由委员会接收。


  (乙)已接收之各项财产或契据,由委员会暂为保管。


  (丙)在保管中之各项财产,由委员会审查其属于公私之性质,以定收回国有或交还清室;如遇必要时,得指定顾问或助理员若干人审查之。


  (丁)俟审查终了,将各项财产分别公私,交付各主管机关及溥仪之后,委员会即行取消。


  (戊)监察员负纠察之责,如发现委员会团体或个人有不法情事,得随时向相当之机关举发之。


  (己)委员会办理事项及清理表册清单,随时报告政府并公布之。


  第四条委员会以六个月为期,如遇必要时得酌量延长之。其长期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工厂等,当于清理期内,另组各项筹备机关,于委员会取消后,仍赓续进行。


  第五条委员会办公处设于旧宫内。


  第六条委员会所需办公费,由财政部筹拨。


  第七条委员、监察员、助理员之审查规则及议事细则及办事细则均另订之。


  本条例之修正须经委员会多数议定后呈由国务院公布之。


  条例既经订定,事务须积极开展。李石曾、鹿钟麟、张璧等又约集了清室方面的绍英、耆龄、宝熙等在神武门内开谈话会。绍英等所急需的,自然是钱,于是提出了“生者须养”、“殒者须安”的要求,急待用款,说是:“宫内所有藏银十余万锭,请即日发还。”会议允许了。因为那天是星期,定于翌日午刻约同银行方面派人入宫秤点银锭份两运出,换成现银元交清室使用。


  另外一个问题,瑾太妃出殡,原定日期是阴历本月二十三日,还是照旧。现在既已废除尊号,所用出殡仪仗,一律改用民国制度。只有棺罩一物,仍用大内旧制;执事人等,一律改穿便服。预定路程,经过内西华,穿过后门,经赴什刹海,广化寺暂厝。溥仪已经同意。所有执事人等,共须300人,一律发给特别徽章,由军警沿途护送。两个活着的老太妃,既不死守两宫,也不投井,也不绝食了。以后的住所,经指定北兵马司大公主府西苑,因为那府一点用具也没有,请求将寿康宫中自己的物件搬走,鹿等也答应了。


  因为她们出宫,宫嫔人等须要检查,请求不要用男人,以严大防,用了北大的女学生,莺莺燕燕地胡闹一阵也就算了。其实两位老妃都是为着怕她们在故宫井内再添两具老艳尸的缘故,一律大箱大笼,准其捆载而去,好在她们的珍珠宝贝,本来是国家满不在乎的,也就不要希奇了。


  这时已经是11月17日,当日清晨将清室从前的警卫队解散完毕,由鹿司令派所部步兵代任警卫。溥仪夫妇以及两老妃的应用器具、衣服、物品,夹带一些珍珠宝贝都运出去了,仅仅在溥仪的铺盖之内,发现了一件所谓“三希”之一的王羲之《快雪时晴帖》,同一卷仇十洲画的《汉宫春晓图》,不客气地扣留下来,其余的都放走了。又发出存库的元宝银两,在上午8时,由双方委员共同监视,先将藏在里库的过秤,共有6333斤,合101328两。这些元宝上面,都刻着“福、禄、寿、喜”字样,每个都有10多斤,据说当时用来做犒赏的。当时大家商议,每样酌留为陈列之用,其余全数发还。当时是由鹿司令命令众兵士代为装包,包上记着数量,用100多人,由双方派员监押着送到清室指定的盐业银行保存。清代表拿出银子1000两来犒赏这些士兵,鹿不许受,终于客气再三地退还了。


  瑜、晋两老妃,欣赏着这银钱宝贝之并无留难而出宫,于是轻松地择期于阴历十月二十五日迁移,乃国历11月21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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