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王安石的十宗罪(4)

编辑:秋痕 来源:文化中国
 
司马光的思路很好,等待敌人自露破绽,才有可能一举击破。但吕诲不是那样的人,他身体是由易燃易爆物组成的,他说:“我被那小子气成了鸟。你看现在的会议成什么了,所能听到的唯一声音就是他王安石的,他把我们都当成了木偶。将来,我们还怎么混!”
  司马光知道无法劝阻吕诲,只好由他去。于是,吕诲就在开会时大声地读出了他的王安石十大罪状。

  吕诲的这篇文章采用的是“总—分—总”的模式,开篇是个帽子:“臣窃以大奸似忠,大诈似信”,“所以言知人之难”,领导你“即位之初”,就“起王安石就知江宁府,未几召为学士”,大家都以为是好事。

  接着话锋一转:但是,我看副宰相王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为人骄慢,“阴贼害物”,众所周知。现在我说十件事,就是王安石的十大罪状,都是大家亲眼看到的事实。然后是发誓:如果有“一言近诬,万死无避”。请领导听上一听,辨别辨别。

  第一条,王安石当初在争斗鹌鹑案中拒不认错,后来在江宁被领导招聘,居然不来,这是对领导不尊敬!也就是给他脸,他却不要。

  第二条,王安石把辞官当成行为艺术,在英宗朝时,“有山林独往之思”,等到“陛下即位”,“自知江宁府除翰林学士”,居然屁颠屁颠地来上任了。这就是对前任领导不尊重而对后任领导极尊重,这是“见利忘义”,是“好名欲进”。

  第一条和第二条都指出王安石屡次辞官,其实可以合为一条。这不是因为吕诲大脑缺氧,而是因为当时的风气如此,比如范仲淹当年改革,就搞了十条,其实是把一条拆开来车轱辘一样说成了十条。

  第三条,王安石居然给小赵上课时想坐下来讲,他到底想干什么?“将屈万乘之重,自取师氏之尊”,“真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分”。

  吕诲认为自己是个奴隶,别人就必须是奴隶。况且,在讲师是否坐着的问题上,当时的官员们已经谈得很明确,吕诲还把这事拿出来说,真是丢尽了他爷爷吕端的脸。

  第四条,王安石上任以来,“事无大小,与同列异议”,如果事情做得很好,就把美名自己要了。如果发生了什么错误,就把责任归到领导那里,让老大当冤大头。

  吕诲拿不出任何例子来说明,却硬把这作为一条,真是奇怪。

  第五条,王安石判案简直是随心所欲,“与法官争论刑名不一”,比如那件阿云案,王安石就“挟情坏法,以报私怨”。

  这又是没影的事,吕诲是不是认为王安石和阿云有一腿?

  第六条,王安石“初入翰林”,就“称弟安国之才”,请小赵赐王安国进士。对人“小惠必报,纤仇必复”。当上参政以后,则“卖弄威福,无所不至”,有小人“奔走门下,唯恐其后”,阴结朋党,“怙势招权”。

  王安国的确没有考进士,而是被赐的进士。但问题是,王安国当时虽然是进士,可没有进入改革委员会。改革委员会的人寥寥无几,很多人都不想去,这又何谈小人“奔走王安石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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