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媒婆顾水妹的灰色人生(2)

编辑:Jina 来源:光明社区
 

黄天荡边的一个村子里有家农户,只有一个儿子,家里有田产,还在横街上与人合伙开店,让父亲揪心的就是儿子过了年就是25岁,却还没有完婚。老婆去年去世的,儿子的终身大事只能由自己出面解决了。邻村正好有个姑娘,长得蛮标致,也到了婚嫁年龄。他找到媒婆水妹,请她给儿子去提亲。水妹隐约听人说过这人家的儿子,发育时从梯子上摔下来,下身撞在树桩上,男人那家伙摔伤过。她问那家的父亲,此事是真是假?那家父亲沉着头,支支吾吾不肯说出实情。水妹是何等精明的女人,一看对方脸色就晓得外面的传言八九不离十是真的。那家父亲以为水妹不肯去提亲。哪晓得她一口应承下来,说这桩婚事包在我身上。对方乐不可支,说事情办成,“请媒礼”双倍奉上。 


    媒婆水妹到女方家里,先把男方的经济条件大大夸耀一番,好像是葑门外的“沈万三”(明初时昆山周庄的巨富);接着又把小主人夸了一番,说男方老实,人品也不错,姑娘嫁过去是一跤跌在青云里了。她只字不提男方的致命缺陷。 


    经过媒婆来回数番说亲,女方终于给出了姑娘的生辰八字。男方父亲乐坏了,立马下聘礼,给“请媒礼”10两银子,还说成亲那天,还要给媒婆银10两作为“证婚礼”。 


    水妹乐不可支,索性顺水推舟,把做媒、证婚、喜娘等事由她一个人全承包了。 


    喜事办得热热闹闹,媒婆得到了3份酬金。 


    新娘回门那天,娘家人发现她眼泪盈盈,似有难言之隐。问她,她不说。 


    过了一个月,村里人发现新娘的眼圈乌黑,眼睛里布满血丝,好像整日以泪洗面的样子。这时,那个“男人不行”的要命传言又“嘁嘁促促”地传开来。 


    又过了半个月,村里人惊奇地发现新娘好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有了红润,嘴角有了笑意。 


    一年后,那户人家添了一个男孩,白白胖胖。办“满月酒”那天,新娘抱着儿子出来谢过乡邻,一脸幸福的微笑——传言似乎不攻自破。 


    孩子长到3岁时,一次夫妻俩当街吵架,男人发“耿”,把老底骂出来了:“你,勿要面孔,爬灰!” 


    女人顿时面孔刷白,哭着跑回家里去了。那天夜里,村里就传出那女人跳河的死讯。 


    当时农村“男婚女嫁”多半是为传种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那女人嫁过来后,才知道自己的男人那玩艺没用。之后,她怎么与公公搭上的?没人说得清。村里有几种说法并存:一说是媒婆出的馊主意,让公公“代劳”生子;一说是女人“熬”不住,就与公公搞上了;一说是丈夫让妻子去勾引自己的父亲,目的就是养个儿子,堵住外头的传言。不管哪一种说法,都是一件辱没家风的丑事。 


    媒婆水妹做的更缺德的事还是卖童养媳给斜塘镇上一个开杂货店的老板。老板的儿子先天性聋哑,他担心儿子将来当光棍,就托水妹在逃难过来的苏北难民中寻找女孩,说是认干女儿,付给女孩的娘5两银子,水妹从中赚了2锭(一锭10两)银子。女孩长大了,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干爹”就拿出由水妹做保人的“生死契约”逼女孩就范。女孩性子刚烈,死活不从,当夜就用一根绳子结束了生命。 


    住在石炮头认得水妹的人都说,这个女人不得好死的,她欠了好几条人命呵。 


    媒婆水妹大约也晓得别人背后说她坏话,在一次公开场合,她故意说给众乡邻听:“我是不相信前世今生的,反正到了十殿阎王那里,我是准备滚钉板的,大不了来世做不了人嘛。” 


    3 


    如果仅仅是为人做媒,媒婆水妹还不至于坏到根上,最可恨的是她还兼放高利贷。 


    那时的苏州,放高利贷的形式有多种,像“印子钱”、“九头鸟”、“放青苗”、“捉麦帐”、“粒半头”等。 


    印子钱,就是在借债时立一“折子”,期限短,利息高,分次偿还。每次放款,由放债人在“折子”上加盖一印,故名。如借100元,在60天内还清,本利合计是120元。 


    九头鸟,借债人向债主举债时,债主先行扣去债额的10%作为付息,随后百元按月息5分至1角计算,10天结算一次,直至清偿。 


    捉麦帐,即借米还麦,农民在麦收前向高利贷者借米1石,折算麦2石至2石5斗,至麦收后偿还。 


    捉青苗,又叫“卖青苗”,夏熟或秋熟前,借债人向债主预卖一定数目的青苗,至收割时全部收获即归债主所有。 


    粒半头,在青黄不接时,农民向私人或米商借米度日,至当年秋熟登场时偿还,借米1石还1石5斗,换言之,就是借1粒米还1粒半米,故称“粒半头”。 


    无论哪一种形式的高利贷,对举债人来说都是极为沉重的负担,很多人因此逼上绝路。反之,对放债人来说,却是高利盘剥的最佳方式,因此乐此不疲。为确保所放出的高利贷不会“坏帐”,放债人往往与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岔开一笔:《白毛女》中的杨白劳就是借了黄世仁的高利贷,过年时被逼死的。据报载,有一大学教授在讲经济学时说,杨白劳的女儿应该嫁给黄世仁,说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我不禁哑然失笑。如果这位教授能早点读到鄙人的文章,晓得一点高利贷盘剥的残酷性,就不致于那样无知了。 


    住在车坊一个陈姓的农民说: 


    我听爷爷说过,有一年“小暑一声雷,倒转做黄梅”,雨落了一个多月不见停,到手的麦子全部被水淹掉、烂掉了。家里揭不开锅盖了,我的曾爷爷就托人找到石炮头的顾水妹,借了100元印子钱,结果利滚利,到第二年夏熟时200元的本钱已经还清了,还欠着她160元。曾爷爷想与她辩理,但借据上白纸黑字画过押的。曾爷爷又气又急,一时想不开就走到斜塘河里去了,水都没过肩膀了,幸亏被人发现才救他上岸。曾爷爷被救上岸后,一病不起,拖了半月多就死了。临死前,拉着我爷爷的手说:“我要去阴曹地府了,可是我走得不安生啊,我欠下的印子钱是还不清了。。。。。。” 


    爷爷说,就在家里人办丧事的忙乱当口,石炮头那个瘟女人还打发人来传话:父债子还,赖不掉的。 


    这笔再也还不清的印子钱究竟还清没有?不知道。因为就在这一年的冬天,媒婆顾水妹因脑溢血猝死,结束了她的灰色人生。 
  

    后记: 


    写到这里,笔者突然想起儿时听祖母讲过的两句话:“行善自有佛护佑,作恶难过奈何桥。”想那媒婆顾水妹大约是难过奈何桥的,黄泉路远,孤魂游荡。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国家颁布《婚姻法》,彻底废除了数千年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提倡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并明确规定婚龄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国家依法颁布结婚证书,是合法婚姻的唯一法定证书。 


    现在的婚姻介绍所虽然也担当着“媒介”的角色,除了黑婚介多赚几个昧心钱外,与过去的媒婆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学者卜亚丽专事媒妁文化的研究,她认为:时值今日,媒妁民俗大致呈现两种状态,一种是封建残余影响,依旧在部分农村落后地区沿袭;另一种是逐渐转变为适应新情况的新型媒妁,诸如中人、介绍人、婚姻介绍所等,为自愿婚牵线搭桥,介绍人的角色意义较旧时的媒妁大为减小。。。。。终究有一天,婚姻介绍所、电脑红娘这媒妁的变异也会从世上消失掉。因为人们心灵的疆界、地域的疆界、职业的疆界被不断打破,思想文化得到全面融汇,男女可以自由无障碍地交往,并在天长日久的相处中培养出他们的爱情之花,从而走进婚姻殿堂。 


    如是,“媒婆”这一称谓将成为一个蒙着历史灰尘的“典故”了。(孙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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