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审团很快查清,平龄并非优伶,只是平素喜欢曲艺,与那些职业优伶有着本质的不同,其得中举人,并无不妥之处。但重要的是,平龄的朱卷和墨卷不相符合。
墨卷是考生在考场内用墨笔缮写的考卷。科举取士中,为防止考官通过字迹舞弊,北宋时就采用了密封、糊名和誊录制度。考生交上试卷后,工作人员就将考生姓名糊起来,让人用红色笔誊抄一遍,让阅卷官披阅朱卷。为了保证试卷的真实性,在誊抄过程中,要求誊抄人员抄写的朱卷必须与考生的墨卷完全一致,即便墨卷中出现错字、别字甚至涂抹,也必须完全照抄。誊抄后还有一道程序—对读,其目的就是核对朱卷和墨卷是否完全一致。
会审团调阅了平龄的墨卷和朱卷,经过仔细对照,发现其墨卷中的七个错别字在朱卷上都被改正过来。一张卷子就出现了七个错别字,如此低劣的水平,怎么还能被录为举人呢?
会审团抓住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查究,从誊抄人员到对读人员,又到同考官(同考官是协同主考官阅卷的考官,对试卷进行第一次披阅,进行遴选,看到好的考生就向主考官推荐,水平一般的就直接淘汰)。就在会审团开展调查时,此案的当事人平龄被革去举人身份,投入狱中不久竟不明原因地死去,这无疑使案情更为扑朔迷离。
平龄的同考官邹石麟供认不讳。邹石麟是翰林院编修,应该说对科场的朱、墨卷制度了如指掌,但在这次披阅平龄的试卷时,以为是誊抄人员手误所致,就顺手把错别字改正过来。邹石麟和平龄素不相识,明知故犯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此前科考中多有类似情况,且都没有被揭发,于是自己认为不会有什么过错,就随手改正了。
问题已经调查清楚。会审团向咸丰帝呈交了处理意见:其一,平龄本人登台演戏系个人喜好,不必治罪,但毕竟登台演戏有辱斯文,谕令士子引以为诫;其二,平龄才华平平,试卷中竟然多处出现错别字,不足以被选为举人,按律应罚停会试三科,因平龄已死,免去此罚;其三,考生舞弊,同考官也应连坐,降一级调任,但邹石麟又擅改朱卷,目无国法,拟革去官职,永不叙用。
主考官柏葰和两位副主考朱凤标、程庭桂三人也应承担领导责任,罚俸一年。
按照规定,发榜后有关部门要对中举之人的试卷进行复核检查,看是否有阅卷方面的错谬纰漏,这个程序称为磨勘。道光、咸丰年间,官员们逐渐疲沓,将磨勘当成一个例行程序,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磨勘制度已经形同虚设。平龄案发后,咸丰帝怀疑其他试卷也有类似情形,下令严格磨勘。
十月二十六日,会审团向咸丰帝奏报了磨勘结果:此次顺天乡试,总共录取举人300名,查出有问题的试卷竟然多达50份!
这50份试卷可以分成两类:38本试卷中错字、别字、谬称等比比皆是,另外12本试卷,错谬五花八门,但事后都经过了涂改。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考生余汝偕第一场试卷和第二场试卷有天壤之别,一个文理不通,一个文采灿然,判若两人,很可能是请了枪手。
磨勘的结果令包括咸丰帝在内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没想到作为遴选国家栋梁之才的科考,内幕竟然如此肮脏黑暗。士子、考官在皇帝眼皮底下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舞弊,真是无法无天!以小见大,当今官场作风想必也已经腐坏堕落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必须借这一科场案,严惩作奸犯科之人,以正风气。
当日,咸丰帝就下旨将主考官柏葰革职,在家听候传讯,不得上朝面见圣上,两位副主考暂行解任,听候查办。随之,在咸丰帝雷霆万钧的声势下,会审团开始对这件大规模的科场舞弊案展开调查。
调查出的违规士子和同考官越来越多,遵照上谕,涉案举人根据犯罪情况被革去举人身份或者停罚会试,涉案同考官或被革职,或被降级,或被罚俸。但这些违规者都没有和主考官柏葰有直接关联,柏葰最多是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直到同考官浦安落网,才将他扯入这场大案。
会审团在审查一个叫罗鸿绎的考生的试卷时,发现推荐他的考官有舞弊行为。经过一番查究,终于捞出了大鱼。
原来,这个罗鸿绎是广东肇庆府阳春县人,家境殷实,花银子捐纳了个主事的职,被安排到刑部。在清朝,花钱买官可以,但毕竟比那些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人低一头,发展前景也不乐观。罗鸿绎为了给今后的升迁奠定基础,决定参加今年的顺天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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