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清明节其实是寒食节 烧纸钱严重违背节日传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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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节增加扫墓、游乐活动的准确时间,目前尚未见到明确的记载。但从北宋王溥所撰《唐会要》的记载,可以得知唐朝初年民间在寒食节扫墓并郊游的习俗已经蔚成风气并引起朝廷的注意。唐高宗李治龙朔二年(622年),朝廷发布了一道诏令,禁止民间“临丧嫁娶”和“送葬之时,共为欢饮”,也禁止寒食节上坟,更不许在悲伤地扫墓之后又欢快地郊游:“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唐会要》卷二三)显然朝廷认为民间这些做法是矛盾、不可思议的行为,是对亡灵、鬼神的不恭,是不严肃的、伤风败俗的。但是,民间习俗并不因朝廷的禁令而衰减,反而越来越兴盛。所以,过了一百多年,到玄宗李隆基开元二十年(732年),朝廷又颁布敕令,准许寒食上墓行拜扫之礼,并定为常式: 
    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埽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唐会要》卷二三) 
    但同时也规定扫墓之后不得就地饮食作乐“食馀馔任于他处,不得作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唐玄宗又下敕令:“凡庶人之中,情理多阙,寒食上墓便为燕乐者,见任官典不考前资,殿三年,白身人决一顿。”(《唐会要》卷二十三)而在坟前享用祭品本是民间自古以来的习惯,虽有朝廷严令也难以禁除。 
    从此以后,寒食扫墓之俗更为盛行。后来,因官吏回乡扫墓,时有耽误职守的事,朝廷又颁布几个政令解决假期的问题。开始规定寒食节放假四天:“(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唐会要》卷八十二)按大历十二年(777年)诏令,唐朝衙门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贞元六年(790年),假日加到七天。[3]这样官员们可以从容地进行扫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见,当时寒食节已经成为唐朝一个很隆重的全国性节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说:“秋贵重阳冬贵蜡,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节的重要程度超过了重阳节和年终蜡祭。宋代的寒食节也放假七天。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一记载:“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引宋吕原明《岁时杂记》说:“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间以一百四日禁火,谓之私寒食,又谓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扫祭先茔,经月不绝,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  
     那么,这时的寒食节与清明节是什么关系呢?如上所述,此时寒食节的习俗主要有三项:禁火、扫墓、郊游。唐宋时期人们所过和所说的“寒食节”其实是现在所说的清明节与寒食节的混合。在名称上,称“寒食”的居多,如唐梅尧臣诗《湖州寒食陪太守南园》写郊外游春的盛况;有称“清明”的,如杜甫《清明诗》描写唐代大历五年长沙清明节游春的热闹场景:“着处繁华矜是日,长沙千人万人出。渡头翠柳艳明媚,争道朱蹄骄啮膝。”也有并称“寒食清明”的,如白居易《寒食野忘吟》:“乌嘀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有些诗文将二名混称,有的诗题为“清明”,下面的诗句又说成“寒食”;或题为“寒食”,诗句说成“清明”。据《唐会要》,在大历十二年二月十五日,朝廷有敕令:“自今以后,寒食同清明”。晚唐、宋代以后,禁火食冷之俗转衰,到元代此俗大体消亡,“寒食”的名称自然越来越少被人提及,而本来是节气名称的“清明”突显出来,以之概括这一段节期的人渐多。到明清,“清明”之称多于“寒食”,成取代后者之势。到现代,大多数地方的百姓只知“清明节”,不知道“寒食节”之名了。但还有少数地方有禁火或食冷之俗,如山西、山东的一些地方。 
    清明节与原本意义的寒食节在习俗内容上共同之处并不显著,二者主要的联系有两点:一是时间相连,二是都有怀念、祭祀前人的情感诉求。这两点联系最终使清明节置代或兼并了寒食节。由寒食节的禁火到清明节的祭奠的置代,是民众在时间邻近的条件下在生活中自然而然完成的。 
    (三)、清明节与上巳节 
    上巳节形成于春秋末期,开始日期在农历三月上旬的巳日,魏晋以后改为三月三日。从先秦到汉代,上巳节的习俗活动有三种:一是到水边举行祭祀仪式,并到水中洗浴,以祓除过去一年中的污渍与秽气,称为“祓”或“禊”。二是招魂续魄,在野外或水边招唤亲人亡魂,也召唤自己的魂魄苏醒、回归。先人认为自己的灵魂也如同万物一样随四季的的变化经历发芽、成长到凋零的过程,故在初春要招魂。三是春嬉,青年男女到野外踏青嬉戏,并自由择偶或交合。 
    上巳节的早期节俗最重要的内容是祓禊。在上古时期,这种活动就不仅是一种祛邪求祥的巫术仪式,而且更是一种自由快活的春游。《诗经·郑风·溱洧》中描写了水边人群聚集、青年男女交游示爱的场景: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士曰:“既徂。”“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韩诗注》解释说:“今三月桃花水下,以招魂续魄,祓除岁秽。”从以上的描述和解释,我们可以知道,上巳节就是在郊外水边举行辟邪求吉的宗教仪式之后快乐地春游、男女自由交往的节日。这样,上巳节的气氛就有两种:一是肃穆的祓除和招魂,二是欢快的嬉游和交往。虽然祓禊、招魂的仪式很重要,但是人们投入时间和精力更多的是快乐的春游和交往。 
    魏晋以后,水中沐浴、招魂续魄之俗逐渐消失,临水祓除转为临水酒会。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记载:“三月三日,四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临清流,为流杯曲水之饮。”这段文字里的上巳节习俗主要是一种水边交游、宴饮的活动。唐朝时,三月三仍然是一个全国性的重要节日。每逢此节,皇帝都要在曲江大宴群臣,所谓“曲水流觞”,不少文人写有诗文描述这种盛景。民间男女也踊跃来到水边饮宴交游。刘驾《上巳日》写道:“上巳曲江滨,喧于市朝路。相寻不见者,此地皆相逢。”这天,长安还流行斗百草游戏等。 
    由于时间与清明邻近,又都是在郊外的活动,上巳节的踏青饮宴与清明扫墓后的春游娱乐开始尚分头而行,后来逐渐合而为一。上巳节重交游踏青的特点就被整合到清明节习俗之中。也可以说,清明节盛行春游的习俗主要是继承上巳节的传统。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资料,清明在唐朝之前还没有成为节日;从唐代开始,清明节逐渐成为一个融合了寒食节与上巳节习俗的重要民俗节日。王维在《寒食城东即事》一诗中说:“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是寒食、清明与上巳三者融合为一体的有力佐证。在唐朝前期,虽然这一段时间的习俗多被称为“寒食”,但在实质上其主体部分已经是今天所说的清明节。到宋代以至明清,清明节发展到最盛行的的时期,其后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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