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阎应元:被遗忘的民族英雄 杀满清三王十八将(2)

编辑:汀滢 来源:百家讲坛
 

“当是时,守土吏或降或走,或闭门旅拒,攻之辄拔;速者功在漏刻,迟不过旬日,自京口以南,一月间下名城大县以百计。”这是邵长蘅为江阴守城战勾勒的一幅相当冷峻亦相当低调的背景图。大局的糜烂,已经到了无可收拾的地步。那种望风而降的景观,恐怕只有借用历史上一个巴蜀女人的两句诗才能形容:

十四万人齐解甲,

更无一个是男儿。

川人嗜辣,诗也辣得呛人,这个女人也是在亡国之后发出如此诅骂的。是的,腐朽的南明小朝廷已经没有一点雄性的阳刚之气了。

但史可法呢?这个鼎鼎大名的“忠烈公”,难道还不算奇男子、伟丈夫?

我们就来说说这个史忠烈公。

就在江阴守城战爆发两个多月前,史可法以大学士领兵部尚书衔督师扬州,与清军铁骑只周旋了数日便土崩瓦解。史可法固然以慷慨尽忠的民族气节而名垂千古,但10万大军何以一触即溃?当史阁部走向刑场时,难道不应该带着几许迷惘、几许愧赧吗?

给史可法立传的全祖望比邵长蘅的名气可要大得多,这位在清乾隆年间因文字狱治罪幸而免死的大学者也确实是文章高手。“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即扬州)围急,督师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梅花岭记》一开始,作者就把文势张扬得疾风骤雨一般,让史可法在危如累卵的情势中凛然登场。

“势不可为”是客观现实。正如后来“史公墓”前抱柱楹联的上联所述:“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当时福王朱由崧昏聩荒淫,权奸马士英、阮大铖把持朝政,“文官三只手,武官四只脚”,上上下下都在肆意作践着风雨飘摇的南明江山。骁勇强悍的八旗大军挟带着大漠雄风,一路势如破竹,直逼扬州城下,而南明的各镇兵马偏又不听史可法调遣。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很难有所作为。

史可法登场了。他的第一个亮相不是在督师行辕里谋划军事,也不是在堞楼城壕边部署战守,而是召集诸将,安排自己的后事。他希望有一个人在最后帮助他完成大节,也就是把他杀死,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史可法当即认其为义子。之后他又上书福王表明自己“与城为殉”的心迹,并当众再三朗读奏章,涕泪满面,部将无不为之动容。最后他遗言母亲与妻子:“吾死,当葬于太祖高皇帝之侧;或其不能,则梅花岭可也。”

这就是说,仗还没有打,史可法就先想着怎么死,如何全节。这如果是作为激励将士拼死决战的手段,本也无可非议,中国战争史上诸如破釜沉舟或抬着棺材上阵的先例都是很有光彩的,但史可法给人的只是无可奈何的庄严。兵临城下,将至壕边,他想的更多的不是怎样把仗打好,而是如何完成自己最后的造型。当年隋炀帝在扬州揽镜自叹:“好头颈谁当斫之!”那是末日暴君的悲哀。而史可法是统率10万大军的督师辅臣,不管怎么说,10万人手里拿的并非烧火棍,即便是“势不可为”,也要拼个鱼死网破。说一句大白话:打不过,也要吓他一跳。再说一句大白话:临死也要找个垫背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可惜史可法不会说这些粗陋的大白话,他太知书识礼,也太珍惜忠臣烈士的光环,他那种对千秋名节纯理性的憧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对眼前刀兵之争的创造性谋划。可以想象,统帅的悲观情绪将会如何软化这10万大军的脊梁。这支本已惶惶如惊弓之鸟的御林军,无疑将更加沉重地笼罩在一片失败的阴影之中。

到了这种地步,战争的结局只是个仪式问题了。

仪式或早或迟总要走过场的,接下来是清兵攻城,几乎一蹴而就。史称的所谓“扬州十日”,其实真正的攻守战只有一天。史可法既没有把敌人“吓一跳”,也没有能“临死找个垫背的”,古城扬州的血雨腥风,不是两军惨烈的决斗,而是八旗将士野蛮而潇洒的杀人表演。弄到后来,连史可法本人苦心安排的全节,也得靠敌人来成全。“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刀”,终于被俘。清豫王多铎劝降不成,冷笑道:“既为忠臣,当杀之,以全其节。”史可法遂死。

平心而论,史可法不是军事家,这位崇祯元年的进士,其实只是个文弱的儒生。儒家历来信奉的是“修、齐、治、平”之道,这中间,“修身”是第一位的。史可法个人的品德修养毋庸置疑,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例证是,他年过不惑而无子,妻子劝他纳妾,他叹息道:“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终于不纳。这样洁身自好的君子,在那个时代的士大夫中相当难能可贵。若是太平岁月,让这样的人经营国事自然没有问题,但偏偏他又生逢乱世,要让他去督师征战,这就有点勉为其难了。在浩浩狼烟和刀光血影面前,他那点孱弱的文化人格只能归结于灭寂和苍凉,归结于一场酸楚的祭奠和无可奈何的悲剧性体验。

这里,我得说到一桩政治文化史上的轶闻。就在清军兵临扬州城下的几个月前,清摄政王多尔衮曾致书史可法劝降,史可法有一封回信——《复多尔衮书》,写得相当精彩,今天我们捧读时,仍旧会感到那种澎湃涌动的凛然正气。关于这封回信背后的作者,历来有多种传说,但可以想见,当初作者在起草回信时,必定是相当投入的。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封回信,把史可法的文化人格挥洒得淋漓尽致。吟读之余,史可法或许会想到历史上的一些事情,古往今来的不少好文章都是两军决战前“羽檄交驰”的产物。首先是那位叫陈琳的扬州人,他替袁绍起草的《讨曹操檄》使曹操为之出了一身冷汗,久治无效的头风病也因此痊愈。南朝梁文学家丘迟致陈伯之的劝降书写得那样文采瑰丽,把政治诱导和山水人情交融得那样得体,“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谁能相信这样清新明丽的句子会出现在冰冷的劝降书中呢?“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更不愧是大才子,他的那篇《讨武氏檄》,连被骂的武则天看了,也拍案叫绝,惊叹不已。这些千古佳话,史可法此刻大概不会不想到,因此,他很看重这篇署名文章。事实上,就凭这一篇《复多尔衮书》,后人就完全有理由认定他是一位文章高手,而忘却他是南明弘光朝的兵部尚书、节制江北四镇的督师辅臣。无论这篇文章是不是史可法的手笔。

说史可法很看重这篇文章,还有一个颇有意思的旁证。据说史可法对自己的书法不甚满意,便四处征求书法高手执笔誊写。这时,书法家韩默正好在扬州,便到军门应召。关于韩默其人,我知道得很少,但仅从史可法对他的赏识来看,大概档次也是不低的。韩默笔走龙蛇时,史可法和诸将都在一旁观摩,只见那素笺上气韵飞动,从头到尾一笔不苟,虽微小到一点一画,也不离“二王”的笔法。书毕,史可法赞赏再三,这才令快马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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