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7年,20岁的宋神宗即位,年号熙宁。别看新主年轻,却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他要效法唐太宗,“富国强兵拓边”,做一个大有作为的君主。这不能不说是大宋朝之幸事。可是,就在这位踌躇满志的神宗皇帝即位的第三天,三司使(财政部长)韩绛奏报:百年之积,惟存空簿。这让新皇帝始料不及,先帝给他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国家贫弱,新皇帝了解,大家也都知道,但总不该烂到这步田地啊。诺大一个国家怎么就穷成这样了?原来是国家养的官和兵太多了。那么,官和兵又是怎么多起来的呢?这当然和大宋朝的制度有关。
我们先说官。在官员选拔和任用上,宋朝制度古怪复杂,为防止官员权力过大,一个岗位要设计几个职位制约,而且职、官、差分离,因此,正式的官员要比其他朝代多得多。另外,退的也没有补的快,宋朝补充官员的途径很多,比如,定期举办的科举考试要补充新的官员;高级官员的子孙凭“荫子”制度不经考试也可以做官;官员还可以搞推荐、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做官;此外还有吏人入官、捐官等。所以,宋朝的官就多得不得了了,拿着国家的俸禄没事干的官员至少是在职在岗的官员的2倍以上。宋朝的官员拿的是高工资,养活这批官员,朝廷当然要花费大笔的银子。
我们再说兵。太祖建宋以来,为防止灾年民变,采用了养兵消灾的办法。就是在灾荒年景,把没饭吃的灾民招募来编入军队,然后给他们发军饷。有军饷可拿,当然就没人造反了。猛一看,这可是个好办法,可实际上却存在着大问题。因为,宋朝的政策规定,一旦当兵便终生是军人,务农经商一概不准,并且军人的家小都靠他的那点军饷活命。军人有进无退,老弱病残自然充斥军营。一旦打起仗来,这些兵根本没用,只好另招年轻力壮的开赴前线。这样,打一仗,多一批;闹次灾,多一批,军队人数急剧增加——太祖时37万,太宗时66万,真宗时91万,仁宗时125万,等到了神宗登基,领饷士兵竟多达140万。
国家收入有限,官员和士兵的增加无限,财政岂能不成问题?对神宗皇帝来说,最切实的感觉就是钱不够花了,不但要缩减日常的生活开支,甚至当上皇帝后的第一次的祭天活动都因为费用紧张而取消了一些传统的项目,这让他好生尴尬。血气方刚的神宗皇帝不甘心,他不愿像他的爷爷仁宗皇帝那样勒紧腰带过日子,他下决心要改变这一切。
这样的一种形势,为蛰伏已久的王安石提供了一个机遇。早在仁宗皇帝时期,当时还是藩王的赵顼(神宗的名字)对王安石就早有耳闻。原来,赵顼身边有一个姓韩的幕僚,每当与赵顼谈话时受到好评,总会谦虚地说这不是他本人的观点,而是好友王安石的观点,这给赵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几乎是刚一登基,神宗皇帝就召王安石觐见入对。
王安石出生于江西临川的一个官僚家庭,22岁高中进士。此后的20年间,他一次次放弃进入朝廷的机会,一直做地方官,积累了丰富的治民理财经验。尤其可贵的是,王安石不但诗词文章绝妙一时,人品操守也绝对是无可挑剔的,就是他的最凶恶的敌人都无法在私生活方面找出可用以攻击他的破绽来。
熙宁二年(1069年)在一次单独的召见中,王安石向神宗皇帝阐述了“变风俗、立法度,为方今之所急”的观点,神宗听后激动不已。想当初,为治好国家,他曾咨询过元老重臣富弼,得到的是“二十年不言兵”的窝囊话;问司马光,得到的是“官人、信赏、必罚”的空话。
王安石的话激起皇帝的雄心和热情,他决心变法。半年后,皇帝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设立 “制置三司条例司”(相当于现体改办)作为变法领导机关。于是,王安石一项项拿出了考虑了几十年的变法措施,计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也称募役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保甲养马法)、农田水利法,设置军器监;还改革学校与科举制度,裁并州县等。史书上所称的熙宁变法大张旗鼓地展开了。
均输法,就是政府储蓄食粮制度,而实质是由政府集中采购。以前,各级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中央政府上缴一定数额的以粮食为主的赋税,并且各年平均,不论丰收之年,还是歉收之年。丰收之年自不必说,歉收之年当然就得向贫苦的农民强行搜刮了,而且收上来的粮食年年都要辗转千里送到首都开封,百姓官府都苦不堪言。而新颁布的均输法要求各地方政府在首都设立专用仓库,丰收时大量购入,以解决歉收时的赋税问题,并且还改由用货币替代实物纳税。
青苗法,实际上就是将政府变为对农民进行贷款的银行。对于农民来说,每年最苦的日子就是庄家青苗不接的时候。所谓青黄不接就是稻麦刚生出青苗,还没有变黄成熟,而这个时候农家的存粮往往用尽,新粮又未收获,这时候也是农民最需要钱的时候。为了解决农民之急,王安石出台青苗法,规定农民可以向政府贷款给,等到收获之后,再行归还。并且贷款利息要低于地主的放贷利息。
市易法,就是平抑物价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现代中央银行兼物价局的职能。政府设立市易司,筹集一定资本金,物价低廉时,由政府购入;等到物价上涨,再行售出。通过贵卖、贱买、对商人放贷的方式调控商品价格,目的是防止商人垄断,并实现资本增殖。
免役法,就是公平劳役制度。规定全国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为国家服劳役的义务。地主、官僚、比较富裕的人等,如果想免除劳役,必须缴纳代役金,就是“免役钱”,由政府代为雇人充当。
保甲法,实际是建立并加强了人民基层组织,类似现在的治安联防制度。“保甲法”规定十个家庭组织一个“保”,五十个家庭组织一个“大保”,五百个家庭组织一个“都保”。由地主充当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每家两个壮丁即出一人为保丁,农闲习武,维持治安,战时入伍,充当兵丁。
方田均税法,就是对漏税耕地和田赋清查和整理。由于士大夫地主兼并贫农耕地时,往往隐没田籍,不缴纳赋税,于是王安石颁布方田均税法,对全国耕地进行清查,结果清查出360万亩之多;又对全国耕地,重新评估,依照肥沃贫瘠,分为五等,肥沃的耕地赋税多,贫瘠的耕地赋税等差减少。
如果细看以上诸法,我们会发现王安石变法重点在经济领域,旁涉政治和军事。不少内容要求政府进入市场,获取利润,在不增加百姓负担的前提下充实国库。用王安石的话说:“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仔细推敲,王安石变法从政治上看是善意的,制定法令是利国利民的,许多措施的设计充满了前所未见的政治智慧。但实际效果如何呢?以青苗法为例来看一看。
首先,青苗法规定的贷款利息并不低,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一年要偿还二千的利息,这已经很高了,可地方在执行时普遍把年息改成了半年息,即春季放贷,半年后收回,取息二分,秋季再放贷,半年后收回,再取息二分。核算起来很简单,就是贷款一万,一年却要还四千的利息。这样,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为出发点的低息贷款,就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姑且说成是天高皇帝远的原因,各地方的执行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利息竟高出王安石预期标准的35倍。
最可怕的是,老百姓想不贷都不行,因为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层层摊派的必然结果是层层加码,这一点相信了解中国古代政治的人都不会陌生。于是,天下民众不管穷富、需要与否都得“奉旨贷款”。也就是说,贷款已经立法,不贷款就是犯法。贷了就得还,这令人无奈的高利贷。再说,新法施行后,接着就有政绩考核制度出台,是否能贷款获利是考察官员能力的重要指标,为了顶上的乌纱,官员们是不会考虑百姓死活的。为确保放出去的钱能够连本带利收回,官员们在放贷时往往要求富户给贫户担保。不难想象,一旦遇到灾年,除官府旱涝保收外,所有民众无论贫富都会成为敲诈盘剥的对象,其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和不安定因素。
除了要忍受官府的盘剥,老百姓还要忍受吏(没有官品的政府办事员)的层层刁难和勒索。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这些人把贷款的手续搞得十分复杂,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等等。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每经过一道程序农民都必须要给办事人员交“好处费”。类似于现代的托人办事。
中央的好政策经过各级官府的通道,经过官吏们的一番“加工”,到达执行阶段已经完全扭曲,成为不折不扣的合法的残民害民的工具。借变法之机,贪官污吏们如虎狼出笼般糟蹋百姓。真是出人意料,可这是事实。这问题是顽症,古代中国一直没能解决。更为关键的是,王安石不一定完全了解这些情况,或者了解了但缺乏深刻的认识及应对手段。总之,新法就这么执行了。
青苗法如此,其他法令也是一样。免役法,更让百姓叫苦不迭,什么担水、理发、茶贩,不管多大买卖都得交免役钱,否则就不许经营,并且税务征收的市利钱比本钱还要多。商人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死相争;保甲法出台后,老百姓为了不受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两、三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在百姓不迭的叫苦声中,国家财政收入确实大量增加了——20多年后,宋徽宗登基不久,宰相蔡京报告说:“如今国库尚有五千万缗……”虽然变法的结果——国富民贫,与王安石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大相径庭,但王安石认为这是正常的,是变革的必经之路,并且国库的日渐丰盈更加坚定了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决心,尽管新法的反对声汹涌澎湃。
有证据表明,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几乎是孤立的,除了宋神宗以及王安石的三驾马车——吕惠卿、章惇和曾布外,几乎所有德高望重的元老重臣或文化名人,其中包括苏轼、苏辙、司马光、欧阳修、黄庭坚、王安石最亲密的朋友即向神宗皇帝推荐王安石的韩维和王安石的亲弟弟王安国等,全部反对变法,并形成了以司马光为首的坚定的反对派。
从上面的分析和事实看,反对派反对变法应该不是没来由的。其实,王安石也并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些,只是表现得有点一意孤行了。1073年,王安石在给神宗皇帝上的“五事札子”里说:相对于其他新法,免役、保甲、市易三法,如果政策执行到位,将会给国家、民众带来巨大的利益,如果政策执行走形,就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所以,要边执行边调整,慢慢地稳步推行才能获得成功,如果推行得太匆忙,也会给国家及社会造成大危害。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推行新法时,王安石犯了言行不一、置若罔闻的错误。如,当保甲法出台后出现老百姓“截指断腕”的事件时,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对神宗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还有一次,当神宗与王安石说起民间颇苦新法时,王安石不以为然道:“老百姓连祁寒暑雨都要怨嗟的,不必顾恤!”这样的话让谁听了都会觉得过分,更别说想有所为的神宗皇帝了,于是神宗皇帝表示了自己的不满:“不能让老百姓连祁寒暑雨的怨嗟都没有吗?”可是,王安石好像比神宗脾气还大,竟然称病不出!不想让变法半途而废的神宗只好敦勉他出来视政。像这样动不动就撂挑子的情况前后加起来有那么几次,所以后来宋神宗也有点厌烦了。
由此可见,变法之所以走向其动机的反面,作为变法领导者的王安石,不懂得及时自我反省、持续调整、改进也是重要的原因。这里便又不得不涉及到王安石的人格特点了。神宗皇帝当初提拔王安石做宰相的时候,曾广泛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当时的宰相唐介、吕悔、翰林大学士司马光等都对王安石作了相应的评价。这些人的观点概括起来就是说王安石不通人情世故。这其实也是变法失败的一个不可不提的原因,因为他对社会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充分考虑人情世态,使得改革脱离了实际。
不可否认,变法之初士大夫,尤其是那些保守到昏聩地步的人,发出异样的声音,完全是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了损害,可是,随着变法的深入,呈现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被认为是司马光等人成为坚定的反对派领袖的根本原因恐怕就不过分了。因为,从当时的情形看,司马光、苏东坡、苏辙、黄庭坚等人正直人生事业的巅峰之际,如果不是出于某种更崇高一些的目的,决不会冒着与皇帝,而且是年富力强的皇帝对着干进而丧失政治前途的风险。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也很难解释为什么这些人在当时和后世都一直享有崇高名望。
变法派与保守派之争的白热化,应该是从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决裂开始的。司马光曾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劝他重新考虑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治国方略,而王安石给予他的答复则是那篇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在这封回信中,王安石不客气地批驳了司马光的认为“王安石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制造了事端,争夺了百姓的财利,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的观点,并直截了当地将司马光反对变法的行为说成是“苟且偷安,得过且过,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他还郑重其事地表明了自己关于变法的态度和勇气,“我不会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相反还要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从此,二人在政治上成了死敌,在个人情感上成了陌路人。好在宋神宗是一个大度宽容之人,在他的庇护下,与王安石决裂的司马光躲到了西京洛阳,专心修《资治通鉴》去了。
在此期间,司马光实际只是反对派的精神领袖而已。虽然仅仅是精神领袖,但是他所表现出来的人格立场确和王安石的如出一辙。有一次,皇帝打算任命他为枢密副使,相当于军委的二把手,可是司马光却直截了当地告诉皇帝:“除非皇帝彻底放弃变法运动,否则我不会出任朝廷的任何高级职位。”从政治信仰、个人操守、道德文章上,司马光和王安石同样令人仰慕,但是在政治上的作用力却完全相反,王安石就曾明确表示“除非皇帝准备进行变法,否则自己不会考虑出任朝廷的任何高官。”这真是造化弄人。
司马光是一位正统的儒家,他反对任何古代所没有的东西,反对任何改革现状的措施,他曾针对神宗皇帝的提问“西汉王朝如果一直守着第一任宰相萧何制定的法律规章,你认为可以吗?”回答说:“当然可以。岂止西汉王朝可以,即便是夏、商、周王朝所制定的法律规章一直用到今天的话,也都是最完善的。西汉武帝改变祖宗之法,结果盗匪遍中国。汉元帝刘奭改变父亲之法,结果西汉王朝因之衰弱。由此可见,祖宗之法是万万不能改变的。”
除了司马光,1074年,退休宰相韩琦也给神宗皇帝上了“七项奏折”,大意是王安石的变法触怒了辽帝国,只有立即废除影响宋辽关系的七项措施,才可以使辽帝国相信宋的和平诚意,跟宋继续友好相处。在奏折中,韩琦还说:“除了废除这些措施,陛下再养民爱力,选贤任能(他跟司马光),疏远奸邪(王安石),进用忠良(他跟司马光),辽帝国自然心说口服。”
反对派成员不只是对王安石,就是对宋神宗也是毫不客气。有一次,当宋神宗说老百姓都欢迎改革时,文彦博竟然尖锐地反问:“陛下,你是用士大夫统治国家?还是由小民统治国家?”甚至到了最后更渗透到了皇宫之中,赢得了神宗的老娘高太后的支持。高太后不断向儿子警告:新法祸国害民,祖宗法度不可轻改。
客观地说,从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看,他遭到士大夫们的反对也是不奇怪的。王安石提倡“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无异于在鼓励专制帝王无所顾忌地为所欲为。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试想,皇帝如果没什么可怕的了,那天下还能叫天下了吗?这或许也是士大夫们反对变法的初衷,只是王安石不理解其中的深意罢了。
事实上新法在施行过程中,本身也碰到了无可挽救的困难。1074年,天下大旱。一个王安石提拔起来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宋神宗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什么变法使得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并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把我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我也毫无怨言。
郑侠的决绝让宋神宗大感震撼,当天晚上连觉都没睡。
郑侠所说的也正是神宗皇帝的一块心病,他曾减少膳食、不居正殿,并下罪己诏,以求控制久旱缺雨、流民蜂拥的局面,但是却不见效果。朝野上下还将旱情归之于王安石变法,太皇太后和皇太后更是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这一切都让神宗皇帝的心态发生了动摇。如今再看《流民图》,神宗皇帝终于痛下决心停止变法,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说来也怪,神宗下诏后,果然天将大雨。
这不过只是天灾而已,天灾让人无法左右,所以不会给人留下多大的遗憾,可是人祸就不一样了,它会让人感觉到太多的无奈,甚至遗恨终生。对于王安石来说,他的无奈就是没有力量把反对派逐出政府,只能把他们贬出中央贬到地方上担任地方长官,而最要命的是,这些被贬到地方的反对派分子偏偏还是新法的执行者。可想而知,结局会是什么样,反对新法的人负责执行新法,他们不搞破坏才怪呢!事实也是如此,他们用种种方法加以破坏,故意迫使农民痛恨新法,以证明新法的罪恶性。
还有一点让王安石感到很无奈,那就是人才的不济。在得不到臣僚的支持的情况下,王安石只好冒然地提拔新人。这些新新人类自有他们的长处,比如,聪明、没有官场的坏习气、初入官场渴望建功立业的热情等等,但是与官场老手想比,他们也明显存在着缺少阅历、缺乏经验,尤其是在人品和官品方面更没经受过考验,所以,在与反对派的斗争中,这些人先是急功近利,再是投机取巧,最后是不择手段,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等人,基本上走的就是这个路线,所以他们绝大部分被列进了《宋史》的奸臣传中。其中的邓绾更是厚着脸皮说出了“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令人不齿的言论。
1076年,王安石下台了,具体说,他是辞职的,因为他无力于对抗反对派,只好认命了。1085年,神宗皇帝去世,10岁的赵煦即位,高太后临朝执政,她立即召回被贬到洛阳的司马光担任宰相。司马光一上台,所有的新法新制度全部撤销,一切恢复原状。
王安石变法在反对派的声声呐喊中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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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说官。在官员选拔和任用上,宋朝制度古怪复杂,为防止官员权力过大,一个岗位要设计几个职位制约,而且职、官、差分离,因此,正式的官员要比其他朝代多得多。另外,退的也没有补的快,宋朝补充官员的途径很多,比如,定期举办的科举考试要补充新的官员;高级官员的子孙凭“荫子”制度不经考试也可以做官;官员还可以搞推荐、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做官;此外还有吏人入官、捐官等。所以,宋朝的官就多得不得了了,拿着国家的俸禄没事干的官员至少是在职在岗的官员的2倍以上。宋朝的官员拿的是高工资,养活这批官员,朝廷当然要花费大笔的银子。
我们再说兵。太祖建宋以来,为防止灾年民变,采用了养兵消灾的办法。就是在灾荒年景,把没饭吃的灾民招募来编入军队,然后给他们发军饷。有军饷可拿,当然就没人造反了。猛一看,这可是个好办法,可实际上却存在着大问题。因为,宋朝的政策规定,一旦当兵便终生是军人,务农经商一概不准,并且军人的家小都靠他的那点军饷活命。军人有进无退,老弱病残自然充斥军营。一旦打起仗来,这些兵根本没用,只好另招年轻力壮的开赴前线。这样,打一仗,多一批;闹次灾,多一批,军队人数急剧增加——太祖时37万,太宗时66万,真宗时91万,仁宗时125万,等到了神宗登基,领饷士兵竟多达140万。
国家收入有限,官员和士兵的增加无限,财政岂能不成问题?对神宗皇帝来说,最切实的感觉就是钱不够花了,不但要缩减日常的生活开支,甚至当上皇帝后的第一次的祭天活动都因为费用紧张而取消了一些传统的项目,这让他好生尴尬。血气方刚的神宗皇帝不甘心,他不愿像他的爷爷仁宗皇帝那样勒紧腰带过日子,他下决心要改变这一切。
这样的一种形势,为蛰伏已久的王安石提供了一个机遇。早在仁宗皇帝时期,当时还是藩王的赵顼(神宗的名字)对王安石就早有耳闻。原来,赵顼身边有一个姓韩的幕僚,每当与赵顼谈话时受到好评,总会谦虚地说这不是他本人的观点,而是好友王安石的观点,这给赵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几乎是刚一登基,神宗皇帝就召王安石觐见入对。
王安石出生于江西临川的一个官僚家庭,22岁高中进士。此后的20年间,他一次次放弃进入朝廷的机会,一直做地方官,积累了丰富的治民理财经验。尤其可贵的是,王安石不但诗词文章绝妙一时,人品操守也绝对是无可挑剔的,就是他的最凶恶的敌人都无法在私生活方面找出可用以攻击他的破绽来。
熙宁二年(1069年)在一次单独的召见中,王安石向神宗皇帝阐述了“变风俗、立法度,为方今之所急”的观点,神宗听后激动不已。想当初,为治好国家,他曾咨询过元老重臣富弼,得到的是“二十年不言兵”的窝囊话;问司马光,得到的是“官人、信赏、必罚”的空话。
王安石的话激起皇帝的雄心和热情,他决心变法。半年后,皇帝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设立 “制置三司条例司”(相当于现体改办)作为变法领导机关。于是,王安石一项项拿出了考虑了几十年的变法措施,计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也称募役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保甲养马法)、农田水利法,设置军器监;还改革学校与科举制度,裁并州县等。史书上所称的熙宁变法大张旗鼓地展开了。
均输法,就是政府储蓄食粮制度,而实质是由政府集中采购。以前,各级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中央政府上缴一定数额的以粮食为主的赋税,并且各年平均,不论丰收之年,还是歉收之年。丰收之年自不必说,歉收之年当然就得向贫苦的农民强行搜刮了,而且收上来的粮食年年都要辗转千里送到首都开封,百姓官府都苦不堪言。而新颁布的均输法要求各地方政府在首都设立专用仓库,丰收时大量购入,以解决歉收时的赋税问题,并且还改由用货币替代实物纳税。
青苗法,实际上就是将政府变为对农民进行贷款的银行。对于农民来说,每年最苦的日子就是庄家青苗不接的时候。所谓青黄不接就是稻麦刚生出青苗,还没有变黄成熟,而这个时候农家的存粮往往用尽,新粮又未收获,这时候也是农民最需要钱的时候。为了解决农民之急,王安石出台青苗法,规定农民可以向政府贷款给,等到收获之后,再行归还。并且贷款利息要低于地主的放贷利息。
市易法,就是平抑物价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现代中央银行兼物价局的职能。政府设立市易司,筹集一定资本金,物价低廉时,由政府购入;等到物价上涨,再行售出。通过贵卖、贱买、对商人放贷的方式调控商品价格,目的是防止商人垄断,并实现资本增殖。
免役法,就是公平劳役制度。规定全国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为国家服劳役的义务。地主、官僚、比较富裕的人等,如果想免除劳役,必须缴纳代役金,就是“免役钱”,由政府代为雇人充当。
保甲法,实际是建立并加强了人民基层组织,类似现在的治安联防制度。“保甲法”规定十个家庭组织一个“保”,五十个家庭组织一个“大保”,五百个家庭组织一个“都保”。由地主充当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每家两个壮丁即出一人为保丁,农闲习武,维持治安,战时入伍,充当兵丁。
方田均税法,就是对漏税耕地和田赋清查和整理。由于士大夫地主兼并贫农耕地时,往往隐没田籍,不缴纳赋税,于是王安石颁布方田均税法,对全国耕地进行清查,结果清查出360万亩之多;又对全国耕地,重新评估,依照肥沃贫瘠,分为五等,肥沃的耕地赋税多,贫瘠的耕地赋税等差减少。
如果细看以上诸法,我们会发现王安石变法重点在经济领域,旁涉政治和军事。不少内容要求政府进入市场,获取利润,在不增加百姓负担的前提下充实国库。用王安石的话说:“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仔细推敲,王安石变法从政治上看是善意的,制定法令是利国利民的,许多措施的设计充满了前所未见的政治智慧。但实际效果如何呢?以青苗法为例来看一看。
首先,青苗法规定的贷款利息并不低,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一年要偿还二千的利息,这已经很高了,可地方在执行时普遍把年息改成了半年息,即春季放贷,半年后收回,取息二分,秋季再放贷,半年后收回,再取息二分。核算起来很简单,就是贷款一万,一年却要还四千的利息。这样,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为出发点的低息贷款,就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姑且说成是天高皇帝远的原因,各地方的执行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利息竟高出王安石预期标准的35倍。
最可怕的是,老百姓想不贷都不行,因为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层层摊派的必然结果是层层加码,这一点相信了解中国古代政治的人都不会陌生。于是,天下民众不管穷富、需要与否都得“奉旨贷款”。也就是说,贷款已经立法,不贷款就是犯法。贷了就得还,这令人无奈的高利贷。再说,新法施行后,接着就有政绩考核制度出台,是否能贷款获利是考察官员能力的重要指标,为了顶上的乌纱,官员们是不会考虑百姓死活的。为确保放出去的钱能够连本带利收回,官员们在放贷时往往要求富户给贫户担保。不难想象,一旦遇到灾年,除官府旱涝保收外,所有民众无论贫富都会成为敲诈盘剥的对象,其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和不安定因素。
除了要忍受官府的盘剥,老百姓还要忍受吏(没有官品的政府办事员)的层层刁难和勒索。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这些人把贷款的手续搞得十分复杂,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等等。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每经过一道程序农民都必须要给办事人员交“好处费”。类似于现代的托人办事。
中央的好政策经过各级官府的通道,经过官吏们的一番“加工”,到达执行阶段已经完全扭曲,成为不折不扣的合法的残民害民的工具。借变法之机,贪官污吏们如虎狼出笼般糟蹋百姓。真是出人意料,可这是事实。这问题是顽症,古代中国一直没能解决。更为关键的是,王安石不一定完全了解这些情况,或者了解了但缺乏深刻的认识及应对手段。总之,新法就这么执行了。
青苗法如此,其他法令也是一样。免役法,更让百姓叫苦不迭,什么担水、理发、茶贩,不管多大买卖都得交免役钱,否则就不许经营,并且税务征收的市利钱比本钱还要多。商人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死相争;保甲法出台后,老百姓为了不受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两、三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在百姓不迭的叫苦声中,国家财政收入确实大量增加了——20多年后,宋徽宗登基不久,宰相蔡京报告说:“如今国库尚有五千万缗……”虽然变法的结果——国富民贫,与王安石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大相径庭,但王安石认为这是正常的,是变革的必经之路,并且国库的日渐丰盈更加坚定了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决心,尽管新法的反对声汹涌澎湃。
有证据表明,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几乎是孤立的,除了宋神宗以及王安石的三驾马车——吕惠卿、章惇和曾布外,几乎所有德高望重的元老重臣或文化名人,其中包括苏轼、苏辙、司马光、欧阳修、黄庭坚、王安石最亲密的朋友即向神宗皇帝推荐王安石的韩维和王安石的亲弟弟王安国等,全部反对变法,并形成了以司马光为首的坚定的反对派。
从上面的分析和事实看,反对派反对变法应该不是没来由的。其实,王安石也并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些,只是表现得有点一意孤行了。1073年,王安石在给神宗皇帝上的“五事札子”里说:相对于其他新法,免役、保甲、市易三法,如果政策执行到位,将会给国家、民众带来巨大的利益,如果政策执行走形,就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所以,要边执行边调整,慢慢地稳步推行才能获得成功,如果推行得太匆忙,也会给国家及社会造成大危害。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推行新法时,王安石犯了言行不一、置若罔闻的错误。如,当保甲法出台后出现老百姓“截指断腕”的事件时,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对神宗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还有一次,当神宗与王安石说起民间颇苦新法时,王安石不以为然道:“老百姓连祁寒暑雨都要怨嗟的,不必顾恤!”这样的话让谁听了都会觉得过分,更别说想有所为的神宗皇帝了,于是神宗皇帝表示了自己的不满:“不能让老百姓连祁寒暑雨的怨嗟都没有吗?”可是,王安石好像比神宗脾气还大,竟然称病不出!不想让变法半途而废的神宗只好敦勉他出来视政。像这样动不动就撂挑子的情况前后加起来有那么几次,所以后来宋神宗也有点厌烦了。
由此可见,变法之所以走向其动机的反面,作为变法领导者的王安石,不懂得及时自我反省、持续调整、改进也是重要的原因。这里便又不得不涉及到王安石的人格特点了。神宗皇帝当初提拔王安石做宰相的时候,曾广泛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当时的宰相唐介、吕悔、翰林大学士司马光等都对王安石作了相应的评价。这些人的观点概括起来就是说王安石不通人情世故。这其实也是变法失败的一个不可不提的原因,因为他对社会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充分考虑人情世态,使得改革脱离了实际。
不可否认,变法之初士大夫,尤其是那些保守到昏聩地步的人,发出异样的声音,完全是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了损害,可是,随着变法的深入,呈现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被认为是司马光等人成为坚定的反对派领袖的根本原因恐怕就不过分了。因为,从当时的情形看,司马光、苏东坡、苏辙、黄庭坚等人正直人生事业的巅峰之际,如果不是出于某种更崇高一些的目的,决不会冒着与皇帝,而且是年富力强的皇帝对着干进而丧失政治前途的风险。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也很难解释为什么这些人在当时和后世都一直享有崇高名望。
变法派与保守派之争的白热化,应该是从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决裂开始的。司马光曾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劝他重新考虑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治国方略,而王安石给予他的答复则是那篇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在这封回信中,王安石不客气地批驳了司马光的认为“王安石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制造了事端,争夺了百姓的财利,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的观点,并直截了当地将司马光反对变法的行为说成是“苟且偷安,得过且过,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他还郑重其事地表明了自己关于变法的态度和勇气,“我不会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相反还要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从此,二人在政治上成了死敌,在个人情感上成了陌路人。好在宋神宗是一个大度宽容之人,在他的庇护下,与王安石决裂的司马光躲到了西京洛阳,专心修《资治通鉴》去了。
在此期间,司马光实际只是反对派的精神领袖而已。虽然仅仅是精神领袖,但是他所表现出来的人格立场确和王安石的如出一辙。有一次,皇帝打算任命他为枢密副使,相当于军委的二把手,可是司马光却直截了当地告诉皇帝:“除非皇帝彻底放弃变法运动,否则我不会出任朝廷的任何高级职位。”从政治信仰、个人操守、道德文章上,司马光和王安石同样令人仰慕,但是在政治上的作用力却完全相反,王安石就曾明确表示“除非皇帝准备进行变法,否则自己不会考虑出任朝廷的任何高官。”这真是造化弄人。
司马光是一位正统的儒家,他反对任何古代所没有的东西,反对任何改革现状的措施,他曾针对神宗皇帝的提问“西汉王朝如果一直守着第一任宰相萧何制定的法律规章,你认为可以吗?”回答说:“当然可以。岂止西汉王朝可以,即便是夏、商、周王朝所制定的法律规章一直用到今天的话,也都是最完善的。西汉武帝改变祖宗之法,结果盗匪遍中国。汉元帝刘奭改变父亲之法,结果西汉王朝因之衰弱。由此可见,祖宗之法是万万不能改变的。”
除了司马光,1074年,退休宰相韩琦也给神宗皇帝上了“七项奏折”,大意是王安石的变法触怒了辽帝国,只有立即废除影响宋辽关系的七项措施,才可以使辽帝国相信宋的和平诚意,跟宋继续友好相处。在奏折中,韩琦还说:“除了废除这些措施,陛下再养民爱力,选贤任能(他跟司马光),疏远奸邪(王安石),进用忠良(他跟司马光),辽帝国自然心说口服。”
反对派成员不只是对王安石,就是对宋神宗也是毫不客气。有一次,当宋神宗说老百姓都欢迎改革时,文彦博竟然尖锐地反问:“陛下,你是用士大夫统治国家?还是由小民统治国家?”甚至到了最后更渗透到了皇宫之中,赢得了神宗的老娘高太后的支持。高太后不断向儿子警告:新法祸国害民,祖宗法度不可轻改。
客观地说,从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看,他遭到士大夫们的反对也是不奇怪的。王安石提倡“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无异于在鼓励专制帝王无所顾忌地为所欲为。这是很可怕的事情,试想,皇帝如果没什么可怕的了,那天下还能叫天下了吗?这或许也是士大夫们反对变法的初衷,只是王安石不理解其中的深意罢了。
事实上新法在施行过程中,本身也碰到了无可挽救的困难。1074年,天下大旱。一个王安石提拔起来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宋神宗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什么变法使得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并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把我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我也毫无怨言。
郑侠的决绝让宋神宗大感震撼,当天晚上连觉都没睡。
郑侠所说的也正是神宗皇帝的一块心病,他曾减少膳食、不居正殿,并下罪己诏,以求控制久旱缺雨、流民蜂拥的局面,但是却不见效果。朝野上下还将旱情归之于王安石变法,太皇太后和皇太后更是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这一切都让神宗皇帝的心态发生了动摇。如今再看《流民图》,神宗皇帝终于痛下决心停止变法,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说来也怪,神宗下诏后,果然天将大雨。
这不过只是天灾而已,天灾让人无法左右,所以不会给人留下多大的遗憾,可是人祸就不一样了,它会让人感觉到太多的无奈,甚至遗恨终生。对于王安石来说,他的无奈就是没有力量把反对派逐出政府,只能把他们贬出中央贬到地方上担任地方长官,而最要命的是,这些被贬到地方的反对派分子偏偏还是新法的执行者。可想而知,结局会是什么样,反对新法的人负责执行新法,他们不搞破坏才怪呢!事实也是如此,他们用种种方法加以破坏,故意迫使农民痛恨新法,以证明新法的罪恶性。
还有一点让王安石感到很无奈,那就是人才的不济。在得不到臣僚的支持的情况下,王安石只好冒然地提拔新人。这些新新人类自有他们的长处,比如,聪明、没有官场的坏习气、初入官场渴望建功立业的热情等等,但是与官场老手想比,他们也明显存在着缺少阅历、缺乏经验,尤其是在人品和官品方面更没经受过考验,所以,在与反对派的斗争中,这些人先是急功近利,再是投机取巧,最后是不择手段,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等人,基本上走的就是这个路线,所以他们绝大部分被列进了《宋史》的奸臣传中。其中的邓绾更是厚着脸皮说出了“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令人不齿的言论。
1076年,王安石下台了,具体说,他是辞职的,因为他无力于对抗反对派,只好认命了。1085年,神宗皇帝去世,10岁的赵煦即位,高太后临朝执政,她立即召回被贬到洛阳的司马光担任宰相。司马光一上台,所有的新法新制度全部撤销,一切恢复原状。
王安石变法在反对派的声声呐喊中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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