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吴宓平生骚怨皆寄红楼 自比紫鹃深爱黛玉

编辑:秋痕 来源:星岛环球网
 
跻身于红学的著名人物数不胜数,像吴宓那般痴迷的却不多。吴宓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奠基人,著名红学家,清华大学等高校的教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对《红楼梦》的研究和喜爱已到了痴狂的地步,他的学术研究以及个人生活似乎都浸透了《红楼梦》的气息,都与《红楼梦》有了不可分离的瓜葛。他走到哪,就为《红楼梦》摇旗呐喊到哪。 

  吴宓以宝玉的知音自居。人生自是有情痴,在《红楼梦》里,贾宝玉算是很痴的人一个了,吴宓似乎比贾宝玉更痴。吴宓十二分地喜爱林黛玉,常常将自己比做《红楼梦》中的某些人物,叶兆言先生在《闲话吴宓》一文中写道:“他如痴如醉地喜欢《红楼梦》,认为此书是古今中外的第一本好书,并且近乎肉麻地称自己为紫鹃,理由是紫鹃对林黛玉的爱护最纯粹。战时昆明有家牛肉馆,老板忽发奇想,竟然取名为‘潇湘馆’。潇湘馆乃是林妹妹住的地方,岂能这番亵渎。于是吴宓先生提着手杖跑去一顿乱砸。一个社会名流大教授,这种做法颇有些像不讲理的国民党伤兵。”伤兵也好,教授也罢,他就是不能容忍他人侵犯林妹妹的“名誉权”,就是这么痴得可爱有什么办法呢?幸好人们都是理解他的,因此在谈论这些“笑料”时,“虽也不无笑他过于天真、方正,以至‘迂阔’的意思,但主要是钦佩他的道德文章的真义,因为这些表现正是他极其可贵的品质,所以人们在谈论时,非但丝毫没有贬意,而且是充满了敬意。”

  其实,吴宓对《红楼梦》的力挺可以追溯到他早年留学美国时。那是1917年,23岁的吴宓赴美国留学,就开始将《红楼梦》的丰功伟绩以及魅力散播到了哈佛大学的师生之中。吴宓运用西方文化思想以及现代文艺理论观点对《红楼梦》进行比较分析,堪称中国比较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向西方学术界介绍《红楼梦》,并极力称颂《红楼梦》的伟大成就。

  譬如吴宓曾根据哈佛大学教授麦戈耐狄尔(G.H.Magnadier)分析菲尔丁的《汤姆·琼斯》时提出的小说理论,认为《红楼梦》完全具备了优秀小说的六大特色:第一,宗旨正大;第二,范围宽广;第三,结构谨严;第四,事实繁多;第五,情景逼真;第六,人物生动。而且《红楼梦》“处处合拍,且尚觉佳胜”,西方小说与之相比,无一能与之媲美,萨克雷的家族传记体小说《钮可谟一家》(The Newcomes)虽与《红楼梦》最为相似,但仅是相似而已,其艺术成就仍不如《红楼梦》高。在吴宓的世界里,在中外古典小说之中,吴宓评价最高的始终是《红楼梦》。

  三四十年代,吴宓边在高校任教,一边在诸多高校讲演《红楼梦》。吴宓走到哪,哪就掀起一片“红楼热”,诸如“山城轰动,掀起《红楼梦》热”之类的报道,在吴宓所到之处甚是常见。甚至,一些学校将中文系等文科系的课程停下来,专门来听吴宓讲演《红楼梦》,有此可知吴宓对《红楼梦》的见解的深刻以及受欢迎的程度。

  吴宓早就在写有关《红楼梦》的系列论文,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之前吴宓就已在写了,后来一直笔耕不辍。1945年吴宓在成都时写了《红楼梦》系列论文,连载于《流星》、《成都周刊》等杂志。晚年时,他仍矢志不移地喜爱着《红楼梦》,为《红楼梦》而摇旗呐喊着。因此,吴宓的友人姚文卿先生赠诗曰:“一代文章矜四海,平生骚怨寄红楼”。

  “但是雨僧的脸倒是一种天生的禀赋,恢奇得像一幅讽刺画。脑袋形象一颗炸弹,而一样的有爆发性,面是瘦黄,胡须几有随时蔓延全局之势,但是每晨刮的整整齐齐,面容险峻,颧骨高起,两颊瘦削,一对眼睛亮晶晶的像两粒炙光的煤灰——这些都装在一个太长的脖子上及一副像铜棍那样结实的身材上。”这是他人对吴宓形象的描写。就在他那颗有爆发性的脑袋里,装着对《红楼梦》怎样的热爱,估计没人能猜透。但是,但凡一个真正的学者,也许就应该有着这样热爱,才算是真正的学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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