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钦差行辕外,聚集了好些百姓,有些纯然是来看热闹,有些则是来替张文祥“助威”的。当然,钦差大臣奉旨审问如同大逆的要犯,跟地方官审理案件不同,警戒严密,不得观审,百姓只能在一府两县差役的弹压之下,远远站在照墙边张望。此外从钦差行辕到上元县衙门,一路也有百姓在等着张文祥。他一直被寄押在上元县监狱,独住一间死刑重犯的牢房,但睡的高铺,吃的荤腥,有个相好,钓鱼巷的土娼小金子,偶尔还能进去“探探监”,所以养得白白胖胖,气色很好。这天一早,扎束停当,饱餐一顿,然后上了手铐,在重重警戒之下,被押到钦差行辕。看到夹道围观的人群,不由得满脸得意,看的人也很过瘾,觉得张文祥为兄报仇,不但义气,而且视死如归,颇有英雄气概,恰恰符合想象中的侠义男儿的模样。
等坐了堂把张文祥带了上来,郑敦谨看他一脸既凶且狡的神色,心里便有警惕,所以问话极其谨慎,而张文祥其滑无比,遇到紧要关头,总是闪避不答。那两名司员因为已经得到指示,也是采取敷衍的态度,一句来一句去,问是问得很热闹,却非问在要害上面。
在此期间,有好些人来游说解劝,多云张文祥死既不怕,便无所畏,刑讯之下,倘或任意胡攀,使得案子拖下来不能早结,则各种离奇的谣言,将会层出不穷,愈传愈盛,使得马新贻的清誉,更受玷辱。倘或张文祥竟死在狱中,则成千古疑案,越发对马新贻的声名不利。还有一些人则比较说得坦率,而话愈坦率,愈见得此案难办。他们向孙衣言、袁保庆提出一个难题:张文祥在刑讯之下,据实招供,是湘军某某人、某某人所指使,说不定还会扯上江南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名字,请问办是不办?到时候说不定军机处会来一道廷寄,转述密旨,以大局为重,不了了之,则欲求此刻所得的结果,将张文祥比照大逆治罪,或许亦不可得。再有少数人的措词,更玄妙得叫人无法置答,说是倘或因严追指使而激出变故,地方受害,只怕反令公忠体国的马新贻,在九泉之下不安。这样,孙、袁二人的执持,反倒是违反死者的本意了。
就这样连讯14天,该犯一味狡展,毫无确供。与郑敦谨并坐正堂的曾国藩,一直默默地听着很少发问,最后对郑敦谨淡淡地说:“将来只好仍照魁、张二公原奏之法奏结。”此时郑敦谨一切都明白了,难怪自己连审14天,终没有结果,原来他们早已设计好了。他心里凉了半截,原来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 可是于形势上面判断,自己除了这样做,别无他法,一旦激起湘军兵变,后果不堪设想。
3月19日,郑、曾联衔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奏结比张之万、魁玉原来的定拟叙述更加详细,取供、采证、行文更加缜密,但基本内容不出前者,这就是仍照原拟定的意思。所不同的是:第一,特别强调张汶详“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第二,对张汶详量刑更加残酷,除了“按谋反大逆律问拟,拟以凌迟处死”外,又增加了一条“摘心致祭”。
当郑敦谨、曾国藩拟好奏结,要孙衣言、袁保庆签字画押的时候,这二位拿出了杀手锏,拒绝在奏结上“书诺”(签字)。不过,曾国藩是何等人物,他也有应对的办法,在奏结中根本不提孙衣言、袁保庆参加会审一事,把朝廷蒙在鼓里。在上奏的同时,把供招抄录分送军机处、刑部存案。郑、曾这一手很厉害,首先存案,造成既定事实。意思很明白,这是最后定谳。郑、曾在另外的夹片中使用的措词仍然是:“该犯供词,尚属可信。”这一措词是张之万、魁玉在原拟中使用的,为此清廷斥责他们,“不足以成信谳。”而今郑、曾使用,倒不为过,人言人殊。
在会衔复奏时,曾国藩特别附了一个夹片,陈明“实无主使别情”。他是个重实践的人,与那些三天一奏、五天一折,喜欢发议论以见其能的督抚,纯然两路,无事不上奏,所以上奏格外有力,附这样一个夹片,虽不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痕迹,但确有用处,意思是知会军机,此案到此就算结束,再也问不出别的来了。这样,倘或还有言官不服,要想翻案,军机处就会替他挡在前面,设法消弭,不致再别生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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