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古代官员上朝借光行路 迟到要打屁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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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签到很重要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同书《职制四》中,还有一条点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应点名检查实到人数,有时一天几次,频频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点名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违纪防不胜防 

    不过这都是写成文字的条令,事实上,古人较真重视的是按时上班,何时下班则并不严格。如元代的《至元新格》谓:“诸官府皆须平明治事,凡当日合行商议发遣之事,了则方散。”因知只要当天该办的公事了结了,就可以下班。其中吃中饭是一大关节,许多京朝机关都在午饭后,仅留一两个官员值班,余多回家,唯吏胥书办、役夫勤杂仍坚守岗位。比较而言,在总汇政务部门如中书门下、尚书内阁供职者,或直接为皇帝服务的机要秘书之类,须全日制坐班。

    据《坚瓠集》记,宋太祖赵匡胤曾有一条专门针对州县官的警告:“切勿于黄绸被里放衙!”因知天高皇帝远,地方衙署考勤制度的废弛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再作进一步考察,或许上层的出勤违纪现象,反倒比下面更严重。以唐代为例,甚至连出席朝会这种高级政务活动,“淘糨糊”者也大有人在。如宣宗大中四年(公元850年),御史台曾有专奏揭述,道是有文武常参官捏造事由,不参加朝会,其实是在外宴游作乐,请“准常条已倍书罚”(《唐会要》卷六十)。相似的记载宋代也有,如仁宗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右巡使(相当于中央纪检委干部)张亿一气弹劾户部郎中、史馆修撰石中立等三十三人托辞生病不赴朝会。皇帝下诏警告百官,对于那些动辄称病缺席旷职者,朝廷要派医官检验核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零二)。

    此外,前紧后松也是一条规律。如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同上)。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旧唐书》卷一七)。处罚力度之如此减弱,恰能说明中央对官僚集团的控制力量日益松弛。

    一样迟到,两样心情 

    清初诸帝抓考勤颇严,乾隆时,翰林修撰钱在上书房为皇孙、皇曾孙授读,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由此失去了多次外放考差、收受贽敬的赚钱机会。彼时对下班也盯得很紧,特派太监管门,对京朝机关的散值情况逐日登记,官员若有部院应办事务或奉旨特派事件而应早散值,必须将早退的缘由告知管门太监,随时登记,以备查核(《钦定六部处分则例》卷一四)。到晚清时,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即如《官场现形记》第三十四回所谓“不过同点卯应名一般,一来就走”。

    此外,除衙署有闲忙之分,官吏有尊卑之别,还要看你上上下下是否“兜得转”。晚清时,京师官场上流传有两首打油诗,专门描摹军机章京的起早上班。一类是兜得转的“红章京”,诗云:“玉表金钟到卯初,烹茶洗脸费工夫。薰香侍女披貂褂,傅粉家奴取数珠。马走如龙车似水,主人似虎仆如狐。昂然直入军机处,突问中堂到也无?”另一类是吃不开的“黑章京”,诗云:“约略时光到卯初,劈柴生火费工夫。老妻被面披貂褂,丑婢墙头取数珠。马走如牛车似碾,主人似鼠仆如猪。蓦然溜到军机处,悄问中堂到也无?”

    试看,同样是上班迟到,一则全无顾忌,一则忐忑不安,底气截然不同。(摘自《中国式官场——回望千年潜在规则》完颜绍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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