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史上十大变态死刑揭秘(4)

编辑:秋痕 来源:中国国学网
 

3. 项圈

这种死刑是用装满了汽油的橡胶轮胎箍住犯人的胸部和手臂,然后点燃。这在上世纪80年代的南非和90年代的反种族隔离斗争中很常见。

这种死刑常常针对黑人城镇中所谓“人民法庭”宣判的罪犯,这样可以避开种族隔离的司法体系。也用在黑人团体中和种族隔离政权勾结的成员身上。这些成员包括黑人政客,镇议员和其他人,还有他们的亲人和同事。该刑法通常以非洲国民大会(ANC)的名义进行,由Winnie Mandela签署批准(她是当时入狱的Nelson Mandela 的妻子,也是ANC中的高官),尽管ANC表面上谴责这种行径。

巴西和海地也有这种死刑。在尼日利亚,至少有一人在穆斯林抗议歪曲穆罕默德漫画的示威中死于项圈之下。

2. 船刑

这是一种古老的波斯死刑。 易维基上介绍,犯人赤身裸体地被绑在两条小舟中间(有的是用挖空的树干),头、手、脚从里面伸出来。犯人被迫吃下牛奶和蜂蜜直到开始腹泻,身上被涂上厚厚的蜂蜜,为了吸引昆虫来叮他裸露在外的四肢。然后人们把他仍在混浊的河流上漂浮(或者干脆仍在太阳下)。毫无防备的犯人在船里的排泄物,招来了更多昆虫,在他露出的身体上觅食繁衍。死亡终会降临,犯人可能在脱水、饥饿和休克的综合作用下死去。

Plutarch(希腊历史家)写道,Mithridates在受此刑后的第17天才归天。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也用相似的死刑,他们把犯人绑在树上,在身上涂上污物,把他留给蚂蚁。因为犯人先前没有被强制喂食,通常会在几天后饿死。

1. 锯刑

锯刑是将犯人倒挂,然后把他的身体切成两半,从腹股沟开始一直锯到头。因为犯人是倒挂着,大脑里有足够的血液让一息尚存,直到锯到腹部的大血管,他们才会毙命。在亚洲版的锯刑中,犯人是站直的,行刑从头部开始。

有些传说中先知以赛亚就是这么死的。据说圣徒保罗在希伯莱书11:37中的使徒书中提到了这件事:

人们向他们扔石头,把他们切开,诱惑他们,用剑刺死他们,他们在羊皮纸中徘徊,深陷贫困、悲伤和痛苦。

欧洲的中东部和亚洲的一些地方也用这种刑法。它也是罗马帝国的一种死刑,而且是Caligula皇帝的最爱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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