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赵匡胤不给范质看座 唐宋宰相待遇大不同

编辑:秋痕 来源:星岛环球
 
唐代朝廷比较民主,实行群相制,形成了一套形式上比较民主的集体审议制度。唐代从初期就其制度大致如此:唐初,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首脑共议政事,都是宰相。《新唐书·百官志》说宰相是:“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后来,因为唐太宗即位前虽曾任过尚书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门下侍中、中书令号称宰相。 
  中书舍人负责拟为皇上拟诏,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适当修改,送给皇帝画敕。画敕后,就表示皇帝的正式意见已经形成了,这时就送到门下省。门下省侍中或侍郎对诏书的内容可以驳正违失。如果认为诏敕不当,可以修改后奏还,称“涂归”。太宗称之“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 
  因此,唐代的三省六部制,臣下对皇帝有反驳权;唐时皇帝的诏令,没有分管大臣的副署就没有法律效用。正是在这些制度的熏陶下,在盛唐的官场,如果一个官员从不敢顶撞上司,就会被人认为没出息,仕途也就不好。魏征能屡屡把唐太宗顶撞得七窍生烟,并不全是个人的禀性刚直,也是整个时代官场风气的产物。 
  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
  《旧唐书·李靖传》载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中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朕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绩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书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
  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中书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宋朝常被称为弱宋,但是并不意味着他的君主专制与其国家一样积弱,反而强于唐朝。其原因在于,宋太祖赵匡胤兵变起家,对安内自保更有深刻认识。首先是通过“杯酒释兵权”把军队收归已有,再有就是确立“重文轻武、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基本国策。所以,有天水一朝的皇帝们一心只想关起门来做个地主,而不是走出去做个霸主。在这种意识支配下,个人专制既有实现的条件也有需求,因此,宋朝专制的特点是外弱内强。 
  因此,宋朝的宰相的权力比起唐朝来,要小得多,境遇大不相同。唐朝中书草诏,皇帝画敕;宋朝是宰相拟一个意见,称为“剳子”,经皇上定夺后,再拟诏,其差别很大。不仅权力如此,甚至宰相所受的尊崇待遇也慢慢消失。唐时的宰相,上朝时可以坐下喝茶,即《千字文》中所谓的“坐朝论道,垂拱平章”。但是自宋朝起,宰相就得和其他官员一样常朝立班。一坐一站,待遇截然不同。
  王定国《闻见旧录》记了一个说法,宋太祖一次趁宰相范质站立奏事时,密令撤座。等范质奏毕,才发现没有了位子,也不好意思讨回,于是成为定例。此说法可信与否尚难推测,然而一来赵匡胤的点子很多是事实,二是宰相立班确实也是从范质开始的。按《宋史·范质传》的说法,是范质自己提出的: 
  先是,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必命坐而议之,从容赐茶而退,唐及五代,犹尊此制。及质等惮帝英睿,每事则具子进呈,具言如此庶尽禀承之方,免妄庸之失。帝从之,由是奏御多,坐论之礼废。 
  皇帝给不给宰相凳子坐,并不是因为皇帝的文化水平高低,也不看皇帝讲不讲礼节,只是因为君主专制宋逾于汉唐,而相权宋逊于汉唐而已。 
  宋朝还设置有副相,而且职官常不专事,官多无用。《宋史·职官志》描述宋朝是“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的一个没人管事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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