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王朝时期知识分子中有一种不同于传统、不同于流俗、不同于任何历史时期的言谈举止,被人称为魏晋风度,这成了中国文化史中的一个专有名词。这个风度有几个重要特征,是对中国儒家名教的叛逆,是对中国伦理道德的叛逆,是对中国传统风俗习惯的叛逆。这个叛逆不由统治阶级倡导,何以能在社会上蔓延开来呢?历史学家对这个风度的成因虽然作过一些探索,但结论都很缺乏说服力,各种历史书上都介绍了当时一群著名知识分子,也就是名士们超常规的言行,但也仅是叙述魏晋风度的具体表现,出未说他们就是魏晋风度的始作俑者。中国的知识分子从来都是脆弱的,他们对权力有很强的依附性,失去这种依附,他们什么也做不成,当然他们在社会上掀不起太大的风浪来。魏晋风度因为有以上三种叛逆性格,所以一向受到指责。现代的鲁迅和宗白华曾经肯定过魏晋风度的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但也没有接触到它的起因。南开大学的宁稼雨先生写过一本名为《魏晋风度——中古文人生活行为的文化意蕴》的专著,但他采用的是描述法,而不是分析的方法,书上讲的都是事实,只有是什么,却没有为什么。
魏晋风度不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不可能诞生这种风度的,这是强劲的异质文化渗入的结果。这个异质文化就是草原文化。魏晋文化是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混合后的产物。以魏晋风度上可以剥离出两种文化的因素,在许多方面,草原文化的因素还要大于农耕文化的因素。
魏晋风度的产生有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六经》成了治国的经典,成了汉朝意识形态的核心,朝廷建立重要的制度,或者采取重要的措施,都以《六经》作为理论根据,皇帝下诏书引用《六经》,群臣奏议也都引用《六经》。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一书中作了这样的介绍:“元(汉元帝)、成(汉成帝)以后,刑名渐废,上无异议,下无异学,皇帝诏书,群臣奏议,莫不援引经义以为依据。国有大疑,辄引《春秋》为断。一时循吏多能推明经意,移易风化,号为以经术饰吏事。”《六经》的经文和权力结合在一起,便成为神圣不可更动的了。知识分子对《六经》只能证实,却不能证伪,这就成了中国的传统学风。证实的办法就是对经文的解释,或叫做注疏。汉代儒学都以诠释儒学为己任,故称为经学。诠释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两大类。“今文经学”派的研究方法十分落后,它常离开经书的大义而去训诂章句。据《汉书·儒林传》中说:“一经之说,至百万余言。”一本经书本来没有多少字,诠释却能释出上百万字来。正如《汉书·艺文志》中所说:“五字之文,至二、三万言。”经书上只五个字,他们能注出两三万字来,发展到后来,竟繁琐到荒诞的地步。这种证实的学风,已经严重束缚了人的创造思维。更有家法、师法的框架,学界已毫无生气可言,知识分子规行矩步、陈陈相因,皮锡瑞在《经学学史》中提到“汉人最重师法、师之所传,弟子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师说皆不用。”一个字都不敢有出入,思想禁锢达到了何等严重程度!《经学学史》中还举了几个例子,有个叫赵宾的,他研究《易经》,他能提出一些创造性见解,其他研究《易经》的人都无法驳倒他,就这样赵宾的新见解依然不被学界认可。孟喜的《易学》研究,原先是师事田五孙的,后来又采用赵宾的观点,有背师法,皇帝就不用他的诠释。严格遵守老师的学说,不能超越雷池一步,这把儒学的保守性发挥到了极致,士人的思想不仅被《六经》禁锢住,而且被师法、家法禁锢住,士人的创造性思维几乎没有一展风采的机会。事情就怕绝对化,一旦推向极致,势必会出现物极必反的现象。
从一极返向另一极,这需要巨大的拉力才行,这个拉力一定要大于人的惰性方可奏效。但如何形成这种拉力呢?这就不能不借助于异质文化的推动,于是就不能不正视另一个历史事实。从东汉末年到魏晋时代,先后有大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其中有欧罗巴语系的,也有阿尔泰语系的。据《资治通鉴·晋武帝太康二年》上的记载:汉魏以来,羌、胡、鲜卑等投降的部落,大多居住在关塞之内的各个郡里,以后多因为不满和怨恨杀害了郡县的长官,逐渐成为百姓的祸害。西汉人郭钦上疏说“戎狄强暴蛮横,自古以来就是祸害。魏初期,百姓少,西北各郡都被戎人居住,内地一直到京兆,魏郡、弘农,也往往有戎人居住,现在虽然服从我们,但如果百年之后,发生了战乱的危机,胡人的骑兵从平阳、上党地区出发,三天就能到达孟津,那么北地、西河、冯翊、安定、上郡这些地区,就都成为狄人的庭院了。”《资治通鉴·晋武帝太康五年》记载:“塞外匈奴人太阿厚率领他的部落二万九千三百人归降晋,晋武帝让他们在塞内西河居住。”《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六年》中说:“当初魏人把南匈奴五部安置在并州诸郡中居住与中原地区汉族杂居。”江统作《徒戎论》中说:“且关中之人,百万余口,戎狄居半。”谈到并州之胡(匈奴)又说:“今五部之众,户至数万,人口之盛,过于西戎。”晋武帝问阮仲,如何对待少数民族的骚扰时,阮仲说:“自魏治以来,夷虏内附,鲜有舛悍侵渔之患,……而今丑虏内居与百姓杂处”(《晋书·阮仲列传》)。举这些史实,只想说明一点,即从东汉末年以来,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现象日益增多,但是历史学家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现象:他们只谈到“杂居”的事实,却没有研究和记录“杂居”以后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结果许多历史现象就说不清楚,成了悬案。譬如魏晋风度就是一例。其实魏晋风度是一种文化现象,何以在魏晋时期有这种风度?这首先要从文化上找根源,《二十四史》的作者都是生活在中国这个自然封闭体内,总是用自我膨胀的眼光看一切,总觉得天朝的文化最优秀,方外的文化都是卑野的,在他们的眼中,少数民族和野蛮落后联系在一起,似乎少数民族和文化就不沾边。上面提到的这个阮仲,口口声声把少数民族称作丑虏,这是对少数民族的无知。事实上,唐朝以后,西域文化是先进的,它向中原传播了许多东西,虽然中原文化对西域也产生过影响,但是规模并不很大,而从西域传输到中原的文化,其意义是深远的。这并不是说西域的草原民族创造了什么光辉的文化,由于他们生活在动势中,除了在军事上能创立光辉业绩,而在文事上他们很少有什么建树,但因西域连接着中亚,靠近中东,靠近印度,靠近波斯,这些地方却创造了先进文化。西域的游牧民族可以把他们的文化传到中国来,佛教就是以西域作中介传进中国的,时间就在汉朝末年,这在中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1、大规模的混血
相互通婚,人种混血,这是最能进行异质文化相互渗透的,那时节,民族之间能相互通婚,特别是汉族和欧罗巴种人的通婚相当普遍,这是民族杂居之后的必然现象。这种混血在三国时,史书就有记录,孙权是“碧眼赤发”,这肯定就是欧罗巴民族的混血。曹操称他的儿子曹彰为黄须儿,黄胡子自然也是和胡罗巴种的混血。当时,社会上都喜爱寻找昆仑奴和白鲜卑,这里讲的昆仑奴当然是指西域的欧罗巴种人,白鲜卑肯定是欧罗巴种人和鲜卑的混血儿。晋武帝给太子选妃,先选的是卫的女儿,当时提了几个选妃的条件:种族优秀,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这自然指的是欧罗巴种。当时社会非常欣赏美男子,魏、晋书中,提到男性常有“美资客”的描写。《世说新语容止》写到何晏:“何平(即何晏)美姿仪,而至白,魏明帝疑其敷粉(擦粉),正夏日,与热饼(热面条),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写到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资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清风吹拂的声音),爽朗清举。”写潘岳:“妙有姿客,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挟持弹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妇女见潘岳来了,就手拉手把他圈住,牵绊他)。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灰溜溜回来)。”写到裴楷:“裴令公有俊客仪,脱冠冕,粗服乱头皆好,时人以为玉人。”写到王济:“骠骑王武子是卫之舅,俊爽有风姿,见 ,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写到卫 :“卫 从豫章至下都(南京),人久闻其名(卫 因漂亮而著名),观者如堵墙(墙壁), 先有羸疾(体弱多病),体不堪劳,逐成病而死,时人谓看杀卫 ”。因为社会上称颂美男子,因此人们非常重视与欧罗巴种人混血。《世说新语·任诞》记载:“阮仲容(阮籍的侄子,名阮咸)先幸姑家鲜卑婢(和姑姑家一个鲜卑族婢女发生了关系)及居母丧(在为亡母守丧期间),姑当远移(迁到远处),初云当留婢,既发(起程时),定将去(决定要带走)。仲容借客驴著重服(穿着白麻布做的孝服)自追之,累骑而返(两人合骑一驴回来)。曰:“人种不可失”(肚子里怀的孩子不可失去)。这个婢女肯定是白鲜卑。后来这个孩子生下来,叫阮孚,也是当时的名士。王延寿的《鲁灵光殿赋》中有一句:“胡人遥集于上楹。”阮咸的姑姑就以“遥集”做阮孚的字,故当时阮孚又称阮遥集。嵇康其先姓奚,后迁到嵇山,改姓嵇,汉族人非常重视自己的姓,绝不轻易改姓,只有草原民族没有姓,因此可以随意变动姓,而且汉族中姓奚的也很少,或许这个奚就指的是一个草原民族。皇室之内,也有与欧罗巴种的混血,晋明帝和孙权一样,也是碧眼赤发,完全是欧罗巴种的形状。王敦称晋明帝为黄须。鲜卑奴自然是白鲜卑。陶侃,据史书记载,他长得不像汉族,自然是欧罗巴种形状,但他属于溪族,被人称为“溪狗”。而这个不像汉族的溪族不生活在西域,而和东南的蛮族在一起,这个史实是值得重视的,笔者曾断定有一部分欧罗巴种人到了长江以南,这个溪族是否就属于这一部分人?!
陶侃的儿子取名叫胡奴,又叫陶范,自然又是父亲的模样。谢安哥哥的儿子叫胡儿,显然是一个混血种。此人还有一个故事:有一天下雪,谢安叫谢道和这个胡儿以雪为题赋诗,胡儿艺术细胞贫乏,他赋了一句:“撒盐空中差可拟。”跟着谢道 接了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在这里史家都忽略了一个事实,胡本是汉民族对草原民族的贬称,如今居然以胡为名,这是人们观念上的一个大转变,这反映出汉族人和草原民族长期杂居,他们对草原民族有了较深的认识,知道草原民族并非纯属野蛮,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秀的东西,他们对“胡”赋予了新的内涵,并且以“胡”为名。谢安、陶侃都属高门显第,尚且如此,普通老百姓更不会贱视胡了。以“胡”为名已经表明汉族观念上的大变化。当年,在淝水大战中,身为东晋军事统帅的谢玄的小名叫羯,羯是西域一个草原民族的名字,是欧罗巴种人。谢玄叫羯,肯定他的母亲是羯族女子,如在观念上不以羯族为荣,是不会取名为羯的,正是因为汉族与草原民族通婚,增进了对草原民族的了解,增强了民族间的亲和力,相互间的文化吸收的难度就大大减轻了,因为对草原民族有了深刻的了解,也就能在深层次上吸收草原民族的文化了。
2、坞堡与奴隶
欧洲中世纪,因为草原文化占主流,人们不愿从事农业劳动,他们就在社会上,特别是在乡间游荡。他们好惹是生非,经常发生武斗和小规模的战斗,在战斗中才可以劫掠对方的武器、马匹以及其它各类财物,兵戎不断,于是领主们就筑起城堡自卫,每个城堡既是军事单位,又是行政单位,也是领主们的小王国。城堡内有武装、有各类手工业者,如酿酒、制鞋、打铁、木工等,每个城堡就是一个小社会。城堡周围是领主们的领地,平时农民在田野里种地,战时就集中到城堡内参加各项活动。在中世纪,这样的城堡,在西班牙、法国星罗棋布,迄今去欧洲,还可看到留存的古典城堡。在中国,公元二○○年左右就有了坞堡。从东汉末年起,战争频仍,社会的稳定被破坏,人民为了保卫自己,就筑壁垒和坞堡自守,其实,这就是后来的城堡,欧洲后来的城堡是否从中国得到启发,都很难说,只是没有史料证实。欧洲城堡的主人是领主,中国坞堡的主人叫坞堡主。这些坞堡构成了各地不能自保的小农的避难所。《晋书·刘聪载记》:刘曜:“周旋梁陈汝颖之间(河南、安徽一带),陷壁垒百余。”《晋书·石勒载记):石勒率众三万“寇魏郡顿丘(今河北清丰西南)诸壁垒多陷……进军攻巨鹿、常山,害二郡守将,陷平冀州郡县垒百余……(王浚)讨勒,勒退屯黎阳,分命诸将攻诸未下及叛者,降三十余壁。”可见坞堡在中国北方大地上构筑之多,分布之广,坞主,除了当地的豪族,半是群众推选出来的英雄、勇士。《晋书·郭默传》中说:“郭默,河内怀(今河南武陟西南)人,少微贱,以壮勇事太守裴整,为督将,永嘉之乱,默率遗众自为坞主,流人依附者甚众。《晋书·李矩传》称:“李矩,平阳人,及长为吏,送故县令于长安,刘元海攻平阳,百姓奔走,矩素为乡人所爱,乃推为坞主,……抬怀离散,远近多附之。”《晋书·魏浚传》:“永嘉末,与流人数百家东保河阳之 石……及洛阳陷,屯于洛北石梁坞,抚养遗众,渐修军器,于是远近咸悦, 襁负至者甚众。”《晋书·郗鉴传》:“郗鉴,高平金乡人,鉴得归乡里,……共推鉴为主。举千余家具避难于鲁之峰山,三年间,众至数万。”《晋书·苏峻传》也记载有:“永嘉之乱,百姓流亡,所在屯聚,峻纠合得数千家,结垒于本县,于是豪杰所在屯聚,而峻最强。”
《中国通史·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期》中说:
“这些坞堡组织,是军事性的防御战斗组织,又是经济性的生产组织。每一个坞都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在城市破坏,交通停滞,金属货币萎缩,战乱频仍的条件下,每个坞都需要生产自己所需的物品,特别是粮食衣物。”
这和欧洲的城堡极其相似。
董卓的郿坞是一个典型的坞堡,据《三国志·魏志·董卓传》记载:“卓筑郿坞,高于长安城埒,积谷为三十年,卓云:事成,雄踞天下;不成,守此足以毕老。”其他的坞堡都大同小异,坞堡的组成人员比较复杂,除了当地依附坞主保护的自耕农之外,多的是从四面八方汇聚来的流民,还有战争中掳掠来的俘虏和“生口”,他们都成了坞堡的奴隶。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坞堡的人员有多种民族成分,所以每个坞堡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体。《晋书·王恂传》中说:“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坞堡之内,多的是这种田客,前赵国主石勒(羯族)就是一个田客。一个坞堡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在一个坞堡之内,各民族的生死存亡的命运都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体,各民族对文化的相互认同更有了紧迫感,民族间的文化吸收更能加快速度。
魏晋时代,使用奴隶之风大盛,奴隶是和战争联系在一起的,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争中的俘虏。因为中国是农耕社会,古代的战争少,所以中国就没有形成奴隶社会。魏晋之际,社会上使用奴隶非常普遍,仲长统说:“豪人之室,奴婢千群,僮客万人,徒附万计。”(《后汉书·仲长统传》)。东海朐人縻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巨亿。”僮客须通过皇帝诏书才能恢复为良人,从这里可以看出,僮客和奴隶相差不多,成千上万地使用奴隶,这个规模和声势不谓不大,这和古罗马奴隶社会相比,也并不逊色。魏晋时代的官员、名士家中都养有大批奴隶,正是奴隶们的劳动,才给当时的官员、名士创造出闲暇,使他们能长夜举行游宴,无休止地进行清谈。这里并不专门研究魏晋时代的奴隶问题,这里还是从文化融合的角度来提的。魏晋时代的奴隶也是多民族的混合体,奴隶进入主人家,不光是接受奴隶主的文化,他也把自己的民族文化带进了主人家里,而且奴隶与奴隶之间,因为民族成分不同,也有文化的相互感染问题。
3、草原文化的渗入
胡汉杂居,胡汉通婚,坞堡多民族共同体,多民族的奴隶队伍,这就形成了农耕和草原文化的彼此渗透,而且这也形成了草原文化向农耕文化渗入的四个主要渠道。作为文化的负荷者,人们往往都不习惯对方的文化,也就是说都不习惯异质文化,都想用自身负荷的文化去影响和改造对方的文化,于是文化与文化之间就有了相互较量、相互选择的过程,这种较量,这种选择都是潜移默化的,是由一点一滴积累的。相互较量到底有何结果,当然首先要看文化内涵的先进性。两种文化相比较,常常是具有先进性的一方能为另一方接受,因为每种文化只具有相对优势,不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就不会把彼此两方截然分成传授方和接受方,双方都有传授,又都有接受。谁的先进性大,另一方就接受的多,反之,就只有接受对方的传授了。这种传授和接受起初只是点滴地进行,而且大都先在物质生活领域进行,然后扩大到其他层面。这种相互较量和选择,许多时候还和人口的数量比例有关,如果一方的人口占绝对优势,虽然它的文化并不具有什么先进性,它也会把对方同化掉。中国从东北、北方、西北,再到西南,都处在游牧民族的弧形包围圈中,所以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相互较量、相互选择就没有停止过,这两大类型的文化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都不是纯种文化了。而且文化从来没有“纯”字可言,何况纯就是自我封闭,自我封闭的文化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在对异质文化的吸收上,中国和印度非常相似,印度和中国在海运没有开通之前,都是一个自然封闭体,不像欧洲的一些国家是向四面八方开放的。两国的西部都与草原民族相连接,因此都从西部接受到草原文化的影响,但因两国的农业生产都很发达,农耕文化的物质基础都很深厚,所以草原民族军事进攻的结果,军事上虽然胜利了,但在文化上却被同化了,两国都被草原民族统治过,但两国农耕文化的主体地位始终没有变更过。当然,在农耕文化同化草原文化的过程中,也吸收了草原文化的许多精华。
当两个民族都很陌生时,彼此间的文化吸收进度是非常缓慢的。只有当民族间产生了亲和力的时候,这种吸收的进度才会加快。魏晋之际,通过上面所说的几种接触渠道,农耕民族与草原民族的关系非常密切,通婚自然是最密切的一种关系,而在一个坞堡共同体生活,或是作为奴隶成为奴隶主家庭的成员,这样就使民族间的疏离关系变为亲密关系。由于关系的亲近,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文化的相互吸收,才由零星的变为系统的,由浅层次的变为深层次的,由个别的变为整体的,由生活领域的变为精神领域的。由于汉族农耕文化吸收进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观念,这才出现了魏晋风度:
A、感受到了个体自我的存在。在农业社会,农民总感到自我是卑微的,因为种植农业的过程虽少不了人的具体操作和管理,但因植物的丰收与歉收都和阴晴、冷暖、旱涝联系着,许多时候自然的作用是决定性的。那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常说是“靠天吃饭”,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大自然的作用是最为重要的。这是就人和自然两方面说的,至于人和社会而言,一切都由手握权力的官员做主,农民只是官员手下的一粒算盘珠子,任其拨弄。对自然是天,对社会是官,对比之下,天大官大,农民是卑微的、可怜的,农民只有依靠集体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农民永远也感受不到我的存在,正是这种思想状态才给封建专制筑成了切实的群众性的思想基础。而草原民族则反是,草原民族的主要生活是放牧、狩猎、战争,当牧民驱赶一群羊,特别是一群大畜如牛、马、骆驼时,不管它们有多大野性,最终都得驯服在他的鞭子下。在这种时候,牧民就会意识到有个了不起的自我存在。至于在狩猎和战争的时候,个人的素质就尤其显得重要,所以个人英雄主义成为草原民族主导的心理倾向,草原民族都按个人的意志活着,他不接受他人的指挥棍,他的最大快乐是最充分地表现自己。当然,草原民族的这种心理倾向,并不是以文字符号用理论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在生活中以感性形态呈现出来的。没有近距离长时间的接触是不易感悟到的。魏晋之际,因各民族相处得较为密切,汉民族,特别是汉族知识分子从草原民族身上感受到了这个心理特征,马上对他们就产生了影响,也就是忽然发现了从传统农耕文化中发现不了的个体自我。人们有了我的意识,这是思想认识领域发现的新大陆。因为有了我,就要按我的意志行事,自己听令于自己。知识分子第一次领会到了做人的意义,那种兴奋是可想而知的。
B、从《六经》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感受到了自由的甜蜜。农耕民族从事生产,必须严格按祖先的传统经验操作,这是不能越雷池一步的。自由对农民不仅是奢侈,而且是危险品,因为自由就表示对规矩的漠视,农业生产要是不遵守祖先制定的规矩就会破坏植物生命的周期,自然就不会有好的收成。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人同样不能摆脱《六经》的约束,《六经》是人的思想框架和行为框架,人只能遵守。汉朝经过几百年的经营,已经内化为人的自控律令,已经扼杀了人的任何创造性,到了后来,《六经》成了人不堪忍受的重负,现在他们从牧民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生存方式。牧民只遵守部落制定的几条简要的法律条文,其他再没有约束牧民的情规戒律,因为牧民要在狩猎场和战场发挥人最大的主动性,就不能有清规戒律来捆绑他的手脚,所以牧民都拥有相当的自由。魏晋的知识分子对草原民族享受的自由十分倾慕。在草原民族的感染下,魏晋士人也纷纷背离《六经》的约束,向传统文化提出了挑战,在他们的行为选择上表现了极大的自由度,魏晋风度的放达就由此而来。
C、不再抑制欲望,追求享乐。农耕社会因为生产力低下,没有多少剩余产品可供社会分配,所以儒家总是抑制人的欲望。草原民族则不同,当他们感到财物不足,他们就用战争的手段去抢劫,而且欲望会成为刺激他冲钟陷阵的动力。因此草原民族不仅不节欲禁欲,而且还纵欲。魏晋士人把草原民族的文化特征也移植过来,不听名教的支配,一任欲望作为他生活的推动力。由纵欲出发,享乐主义自然就成了人生的追求,也成了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
以上三点构成了魏晋风度的主要脉络,就是在当时,许多人都认识到魏晋风度和草原文化有着密切关联。《抱朴子·外篇·刺骄》中说:
“世人闻戴叔鸾、阮嗣宗傲俗自放,见谓大度,而不量其才力非傲生之匹,而慕学之,或乱项科头,或裸袒蹲夷,或濯脚于稠众,或溲便于人前,或停客而独食,或行酒而止所亲。”
披头散发,袒胸露腹,大庭广众之下洗脚,人面前小便等等,都是魏晋名士的表现,列举完这些现象,他笔锋一转说:
“此盖左衽之所为,非读华夏之快事也。”
说这都是草原民族的所为,华夏民族可没把这些当作什么好事。
作者: 孟驰北
关键字: 内容标签:王朝,魏晋,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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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度不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不可能诞生这种风度的,这是强劲的异质文化渗入的结果。这个异质文化就是草原文化。魏晋文化是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混合后的产物。以魏晋风度上可以剥离出两种文化的因素,在许多方面,草原文化的因素还要大于农耕文化的因素。
魏晋风度的产生有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六经》成了治国的经典,成了汉朝意识形态的核心,朝廷建立重要的制度,或者采取重要的措施,都以《六经》作为理论根据,皇帝下诏书引用《六经》,群臣奏议也都引用《六经》。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一书中作了这样的介绍:“元(汉元帝)、成(汉成帝)以后,刑名渐废,上无异议,下无异学,皇帝诏书,群臣奏议,莫不援引经义以为依据。国有大疑,辄引《春秋》为断。一时循吏多能推明经意,移易风化,号为以经术饰吏事。”《六经》的经文和权力结合在一起,便成为神圣不可更动的了。知识分子对《六经》只能证实,却不能证伪,这就成了中国的传统学风。证实的办法就是对经文的解释,或叫做注疏。汉代儒学都以诠释儒学为己任,故称为经学。诠释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两大类。“今文经学”派的研究方法十分落后,它常离开经书的大义而去训诂章句。据《汉书·儒林传》中说:“一经之说,至百万余言。”一本经书本来没有多少字,诠释却能释出上百万字来。正如《汉书·艺文志》中所说:“五字之文,至二、三万言。”经书上只五个字,他们能注出两三万字来,发展到后来,竟繁琐到荒诞的地步。这种证实的学风,已经严重束缚了人的创造思维。更有家法、师法的框架,学界已毫无生气可言,知识分子规行矩步、陈陈相因,皮锡瑞在《经学学史》中提到“汉人最重师法、师之所传,弟子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师说皆不用。”一个字都不敢有出入,思想禁锢达到了何等严重程度!《经学学史》中还举了几个例子,有个叫赵宾的,他研究《易经》,他能提出一些创造性见解,其他研究《易经》的人都无法驳倒他,就这样赵宾的新见解依然不被学界认可。孟喜的《易学》研究,原先是师事田五孙的,后来又采用赵宾的观点,有背师法,皇帝就不用他的诠释。严格遵守老师的学说,不能超越雷池一步,这把儒学的保守性发挥到了极致,士人的思想不仅被《六经》禁锢住,而且被师法、家法禁锢住,士人的创造性思维几乎没有一展风采的机会。事情就怕绝对化,一旦推向极致,势必会出现物极必反的现象。
从一极返向另一极,这需要巨大的拉力才行,这个拉力一定要大于人的惰性方可奏效。但如何形成这种拉力呢?这就不能不借助于异质文化的推动,于是就不能不正视另一个历史事实。从东汉末年到魏晋时代,先后有大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其中有欧罗巴语系的,也有阿尔泰语系的。据《资治通鉴·晋武帝太康二年》上的记载:汉魏以来,羌、胡、鲜卑等投降的部落,大多居住在关塞之内的各个郡里,以后多因为不满和怨恨杀害了郡县的长官,逐渐成为百姓的祸害。西汉人郭钦上疏说“戎狄强暴蛮横,自古以来就是祸害。魏初期,百姓少,西北各郡都被戎人居住,内地一直到京兆,魏郡、弘农,也往往有戎人居住,现在虽然服从我们,但如果百年之后,发生了战乱的危机,胡人的骑兵从平阳、上党地区出发,三天就能到达孟津,那么北地、西河、冯翊、安定、上郡这些地区,就都成为狄人的庭院了。”《资治通鉴·晋武帝太康五年》记载:“塞外匈奴人太阿厚率领他的部落二万九千三百人归降晋,晋武帝让他们在塞内西河居住。”《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六年》中说:“当初魏人把南匈奴五部安置在并州诸郡中居住与中原地区汉族杂居。”江统作《徒戎论》中说:“且关中之人,百万余口,戎狄居半。”谈到并州之胡(匈奴)又说:“今五部之众,户至数万,人口之盛,过于西戎。”晋武帝问阮仲,如何对待少数民族的骚扰时,阮仲说:“自魏治以来,夷虏内附,鲜有舛悍侵渔之患,……而今丑虏内居与百姓杂处”(《晋书·阮仲列传》)。举这些史实,只想说明一点,即从东汉末年以来,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现象日益增多,但是历史学家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现象:他们只谈到“杂居”的事实,却没有研究和记录“杂居”以后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结果许多历史现象就说不清楚,成了悬案。譬如魏晋风度就是一例。其实魏晋风度是一种文化现象,何以在魏晋时期有这种风度?这首先要从文化上找根源,《二十四史》的作者都是生活在中国这个自然封闭体内,总是用自我膨胀的眼光看一切,总觉得天朝的文化最优秀,方外的文化都是卑野的,在他们的眼中,少数民族和野蛮落后联系在一起,似乎少数民族和文化就不沾边。上面提到的这个阮仲,口口声声把少数民族称作丑虏,这是对少数民族的无知。事实上,唐朝以后,西域文化是先进的,它向中原传播了许多东西,虽然中原文化对西域也产生过影响,但是规模并不很大,而从西域传输到中原的文化,其意义是深远的。这并不是说西域的草原民族创造了什么光辉的文化,由于他们生活在动势中,除了在军事上能创立光辉业绩,而在文事上他们很少有什么建树,但因西域连接着中亚,靠近中东,靠近印度,靠近波斯,这些地方却创造了先进文化。西域的游牧民族可以把他们的文化传到中国来,佛教就是以西域作中介传进中国的,时间就在汉朝末年,这在中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1、大规模的混血
相互通婚,人种混血,这是最能进行异质文化相互渗透的,那时节,民族之间能相互通婚,特别是汉族和欧罗巴种人的通婚相当普遍,这是民族杂居之后的必然现象。这种混血在三国时,史书就有记录,孙权是“碧眼赤发”,这肯定就是欧罗巴民族的混血。曹操称他的儿子曹彰为黄须儿,黄胡子自然也是和胡罗巴种的混血。当时,社会上都喜爱寻找昆仑奴和白鲜卑,这里讲的昆仑奴当然是指西域的欧罗巴种人,白鲜卑肯定是欧罗巴种人和鲜卑的混血儿。晋武帝给太子选妃,先选的是卫的女儿,当时提了几个选妃的条件:种族优秀,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这自然指的是欧罗巴种。当时社会非常欣赏美男子,魏、晋书中,提到男性常有“美资客”的描写。《世说新语容止》写到何晏:“何平(即何晏)美姿仪,而至白,魏明帝疑其敷粉(擦粉),正夏日,与热饼(热面条),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写到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资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清风吹拂的声音),爽朗清举。”写潘岳:“妙有姿客,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挟持弹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妇女见潘岳来了,就手拉手把他圈住,牵绊他)。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灰溜溜回来)。”写到裴楷:“裴令公有俊客仪,脱冠冕,粗服乱头皆好,时人以为玉人。”写到王济:“骠骑王武子是卫之舅,俊爽有风姿,见 ,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写到卫 :“卫 从豫章至下都(南京),人久闻其名(卫 因漂亮而著名),观者如堵墙(墙壁), 先有羸疾(体弱多病),体不堪劳,逐成病而死,时人谓看杀卫 ”。因为社会上称颂美男子,因此人们非常重视与欧罗巴种人混血。《世说新语·任诞》记载:“阮仲容(阮籍的侄子,名阮咸)先幸姑家鲜卑婢(和姑姑家一个鲜卑族婢女发生了关系)及居母丧(在为亡母守丧期间),姑当远移(迁到远处),初云当留婢,既发(起程时),定将去(决定要带走)。仲容借客驴著重服(穿着白麻布做的孝服)自追之,累骑而返(两人合骑一驴回来)。曰:“人种不可失”(肚子里怀的孩子不可失去)。这个婢女肯定是白鲜卑。后来这个孩子生下来,叫阮孚,也是当时的名士。王延寿的《鲁灵光殿赋》中有一句:“胡人遥集于上楹。”阮咸的姑姑就以“遥集”做阮孚的字,故当时阮孚又称阮遥集。嵇康其先姓奚,后迁到嵇山,改姓嵇,汉族人非常重视自己的姓,绝不轻易改姓,只有草原民族没有姓,因此可以随意变动姓,而且汉族中姓奚的也很少,或许这个奚就指的是一个草原民族。皇室之内,也有与欧罗巴种的混血,晋明帝和孙权一样,也是碧眼赤发,完全是欧罗巴种的形状。王敦称晋明帝为黄须。鲜卑奴自然是白鲜卑。陶侃,据史书记载,他长得不像汉族,自然是欧罗巴种形状,但他属于溪族,被人称为“溪狗”。而这个不像汉族的溪族不生活在西域,而和东南的蛮族在一起,这个史实是值得重视的,笔者曾断定有一部分欧罗巴种人到了长江以南,这个溪族是否就属于这一部分人?!
陶侃的儿子取名叫胡奴,又叫陶范,自然又是父亲的模样。谢安哥哥的儿子叫胡儿,显然是一个混血种。此人还有一个故事:有一天下雪,谢安叫谢道和这个胡儿以雪为题赋诗,胡儿艺术细胞贫乏,他赋了一句:“撒盐空中差可拟。”跟着谢道 接了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在这里史家都忽略了一个事实,胡本是汉民族对草原民族的贬称,如今居然以胡为名,这是人们观念上的一个大转变,这反映出汉族人和草原民族长期杂居,他们对草原民族有了较深的认识,知道草原民族并非纯属野蛮,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秀的东西,他们对“胡”赋予了新的内涵,并且以“胡”为名。谢安、陶侃都属高门显第,尚且如此,普通老百姓更不会贱视胡了。以“胡”为名已经表明汉族观念上的大变化。当年,在淝水大战中,身为东晋军事统帅的谢玄的小名叫羯,羯是西域一个草原民族的名字,是欧罗巴种人。谢玄叫羯,肯定他的母亲是羯族女子,如在观念上不以羯族为荣,是不会取名为羯的,正是因为汉族与草原民族通婚,增进了对草原民族的了解,增强了民族间的亲和力,相互间的文化吸收的难度就大大减轻了,因为对草原民族有了深刻的了解,也就能在深层次上吸收草原民族的文化了。
2、坞堡与奴隶
欧洲中世纪,因为草原文化占主流,人们不愿从事农业劳动,他们就在社会上,特别是在乡间游荡。他们好惹是生非,经常发生武斗和小规模的战斗,在战斗中才可以劫掠对方的武器、马匹以及其它各类财物,兵戎不断,于是领主们就筑起城堡自卫,每个城堡既是军事单位,又是行政单位,也是领主们的小王国。城堡内有武装、有各类手工业者,如酿酒、制鞋、打铁、木工等,每个城堡就是一个小社会。城堡周围是领主们的领地,平时农民在田野里种地,战时就集中到城堡内参加各项活动。在中世纪,这样的城堡,在西班牙、法国星罗棋布,迄今去欧洲,还可看到留存的古典城堡。在中国,公元二○○年左右就有了坞堡。从东汉末年起,战争频仍,社会的稳定被破坏,人民为了保卫自己,就筑壁垒和坞堡自守,其实,这就是后来的城堡,欧洲后来的城堡是否从中国得到启发,都很难说,只是没有史料证实。欧洲城堡的主人是领主,中国坞堡的主人叫坞堡主。这些坞堡构成了各地不能自保的小农的避难所。《晋书·刘聪载记》:刘曜:“周旋梁陈汝颖之间(河南、安徽一带),陷壁垒百余。”《晋书·石勒载记):石勒率众三万“寇魏郡顿丘(今河北清丰西南)诸壁垒多陷……进军攻巨鹿、常山,害二郡守将,陷平冀州郡县垒百余……(王浚)讨勒,勒退屯黎阳,分命诸将攻诸未下及叛者,降三十余壁。”可见坞堡在中国北方大地上构筑之多,分布之广,坞主,除了当地的豪族,半是群众推选出来的英雄、勇士。《晋书·郭默传》中说:“郭默,河内怀(今河南武陟西南)人,少微贱,以壮勇事太守裴整,为督将,永嘉之乱,默率遗众自为坞主,流人依附者甚众。《晋书·李矩传》称:“李矩,平阳人,及长为吏,送故县令于长安,刘元海攻平阳,百姓奔走,矩素为乡人所爱,乃推为坞主,……抬怀离散,远近多附之。”《晋书·魏浚传》:“永嘉末,与流人数百家东保河阳之 石……及洛阳陷,屯于洛北石梁坞,抚养遗众,渐修军器,于是远近咸悦, 襁负至者甚众。”《晋书·郗鉴传》:“郗鉴,高平金乡人,鉴得归乡里,……共推鉴为主。举千余家具避难于鲁之峰山,三年间,众至数万。”《晋书·苏峻传》也记载有:“永嘉之乱,百姓流亡,所在屯聚,峻纠合得数千家,结垒于本县,于是豪杰所在屯聚,而峻最强。”
《中国通史·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期》中说:
“这些坞堡组织,是军事性的防御战斗组织,又是经济性的生产组织。每一个坞都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在城市破坏,交通停滞,金属货币萎缩,战乱频仍的条件下,每个坞都需要生产自己所需的物品,特别是粮食衣物。”
这和欧洲的城堡极其相似。
董卓的郿坞是一个典型的坞堡,据《三国志·魏志·董卓传》记载:“卓筑郿坞,高于长安城埒,积谷为三十年,卓云:事成,雄踞天下;不成,守此足以毕老。”其他的坞堡都大同小异,坞堡的组成人员比较复杂,除了当地依附坞主保护的自耕农之外,多的是从四面八方汇聚来的流民,还有战争中掳掠来的俘虏和“生口”,他们都成了坞堡的奴隶。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坞堡的人员有多种民族成分,所以每个坞堡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体。《晋书·王恂传》中说:“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坞堡之内,多的是这种田客,前赵国主石勒(羯族)就是一个田客。一个坞堡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在一个坞堡之内,各民族的生死存亡的命运都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体,各民族对文化的相互认同更有了紧迫感,民族间的文化吸收更能加快速度。
魏晋时代,使用奴隶之风大盛,奴隶是和战争联系在一起的,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争中的俘虏。因为中国是农耕社会,古代的战争少,所以中国就没有形成奴隶社会。魏晋之际,社会上使用奴隶非常普遍,仲长统说:“豪人之室,奴婢千群,僮客万人,徒附万计。”(《后汉书·仲长统传》)。东海朐人縻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巨亿。”僮客须通过皇帝诏书才能恢复为良人,从这里可以看出,僮客和奴隶相差不多,成千上万地使用奴隶,这个规模和声势不谓不大,这和古罗马奴隶社会相比,也并不逊色。魏晋时代的官员、名士家中都养有大批奴隶,正是奴隶们的劳动,才给当时的官员、名士创造出闲暇,使他们能长夜举行游宴,无休止地进行清谈。这里并不专门研究魏晋时代的奴隶问题,这里还是从文化融合的角度来提的。魏晋时代的奴隶也是多民族的混合体,奴隶进入主人家,不光是接受奴隶主的文化,他也把自己的民族文化带进了主人家里,而且奴隶与奴隶之间,因为民族成分不同,也有文化的相互感染问题。
3、草原文化的渗入
胡汉杂居,胡汉通婚,坞堡多民族共同体,多民族的奴隶队伍,这就形成了农耕和草原文化的彼此渗透,而且这也形成了草原文化向农耕文化渗入的四个主要渠道。作为文化的负荷者,人们往往都不习惯对方的文化,也就是说都不习惯异质文化,都想用自身负荷的文化去影响和改造对方的文化,于是文化与文化之间就有了相互较量、相互选择的过程,这种较量,这种选择都是潜移默化的,是由一点一滴积累的。相互较量到底有何结果,当然首先要看文化内涵的先进性。两种文化相比较,常常是具有先进性的一方能为另一方接受,因为每种文化只具有相对优势,不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就不会把彼此两方截然分成传授方和接受方,双方都有传授,又都有接受。谁的先进性大,另一方就接受的多,反之,就只有接受对方的传授了。这种传授和接受起初只是点滴地进行,而且大都先在物质生活领域进行,然后扩大到其他层面。这种相互较量和选择,许多时候还和人口的数量比例有关,如果一方的人口占绝对优势,虽然它的文化并不具有什么先进性,它也会把对方同化掉。中国从东北、北方、西北,再到西南,都处在游牧民族的弧形包围圈中,所以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相互较量、相互选择就没有停止过,这两大类型的文化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都不是纯种文化了。而且文化从来没有“纯”字可言,何况纯就是自我封闭,自我封闭的文化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在对异质文化的吸收上,中国和印度非常相似,印度和中国在海运没有开通之前,都是一个自然封闭体,不像欧洲的一些国家是向四面八方开放的。两国的西部都与草原民族相连接,因此都从西部接受到草原文化的影响,但因两国的农业生产都很发达,农耕文化的物质基础都很深厚,所以草原民族军事进攻的结果,军事上虽然胜利了,但在文化上却被同化了,两国都被草原民族统治过,但两国农耕文化的主体地位始终没有变更过。当然,在农耕文化同化草原文化的过程中,也吸收了草原文化的许多精华。
当两个民族都很陌生时,彼此间的文化吸收进度是非常缓慢的。只有当民族间产生了亲和力的时候,这种吸收的进度才会加快。魏晋之际,通过上面所说的几种接触渠道,农耕民族与草原民族的关系非常密切,通婚自然是最密切的一种关系,而在一个坞堡共同体生活,或是作为奴隶成为奴隶主家庭的成员,这样就使民族间的疏离关系变为亲密关系。由于关系的亲近,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文化的相互吸收,才由零星的变为系统的,由浅层次的变为深层次的,由个别的变为整体的,由生活领域的变为精神领域的。由于汉族农耕文化吸收进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观念,这才出现了魏晋风度:
A、感受到了个体自我的存在。在农业社会,农民总感到自我是卑微的,因为种植农业的过程虽少不了人的具体操作和管理,但因植物的丰收与歉收都和阴晴、冷暖、旱涝联系着,许多时候自然的作用是决定性的。那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常说是“靠天吃饭”,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大自然的作用是最为重要的。这是就人和自然两方面说的,至于人和社会而言,一切都由手握权力的官员做主,农民只是官员手下的一粒算盘珠子,任其拨弄。对自然是天,对社会是官,对比之下,天大官大,农民是卑微的、可怜的,农民只有依靠集体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农民永远也感受不到我的存在,正是这种思想状态才给封建专制筑成了切实的群众性的思想基础。而草原民族则反是,草原民族的主要生活是放牧、狩猎、战争,当牧民驱赶一群羊,特别是一群大畜如牛、马、骆驼时,不管它们有多大野性,最终都得驯服在他的鞭子下。在这种时候,牧民就会意识到有个了不起的自我存在。至于在狩猎和战争的时候,个人的素质就尤其显得重要,所以个人英雄主义成为草原民族主导的心理倾向,草原民族都按个人的意志活着,他不接受他人的指挥棍,他的最大快乐是最充分地表现自己。当然,草原民族的这种心理倾向,并不是以文字符号用理论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在生活中以感性形态呈现出来的。没有近距离长时间的接触是不易感悟到的。魏晋之际,因各民族相处得较为密切,汉民族,特别是汉族知识分子从草原民族身上感受到了这个心理特征,马上对他们就产生了影响,也就是忽然发现了从传统农耕文化中发现不了的个体自我。人们有了我的意识,这是思想认识领域发现的新大陆。因为有了我,就要按我的意志行事,自己听令于自己。知识分子第一次领会到了做人的意义,那种兴奋是可想而知的。
B、从《六经》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感受到了自由的甜蜜。农耕民族从事生产,必须严格按祖先的传统经验操作,这是不能越雷池一步的。自由对农民不仅是奢侈,而且是危险品,因为自由就表示对规矩的漠视,农业生产要是不遵守祖先制定的规矩就会破坏植物生命的周期,自然就不会有好的收成。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人同样不能摆脱《六经》的约束,《六经》是人的思想框架和行为框架,人只能遵守。汉朝经过几百年的经营,已经内化为人的自控律令,已经扼杀了人的任何创造性,到了后来,《六经》成了人不堪忍受的重负,现在他们从牧民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生存方式。牧民只遵守部落制定的几条简要的法律条文,其他再没有约束牧民的情规戒律,因为牧民要在狩猎场和战场发挥人最大的主动性,就不能有清规戒律来捆绑他的手脚,所以牧民都拥有相当的自由。魏晋的知识分子对草原民族享受的自由十分倾慕。在草原民族的感染下,魏晋士人也纷纷背离《六经》的约束,向传统文化提出了挑战,在他们的行为选择上表现了极大的自由度,魏晋风度的放达就由此而来。
C、不再抑制欲望,追求享乐。农耕社会因为生产力低下,没有多少剩余产品可供社会分配,所以儒家总是抑制人的欲望。草原民族则不同,当他们感到财物不足,他们就用战争的手段去抢劫,而且欲望会成为刺激他冲钟陷阵的动力。因此草原民族不仅不节欲禁欲,而且还纵欲。魏晋士人把草原民族的文化特征也移植过来,不听名教的支配,一任欲望作为他生活的推动力。由纵欲出发,享乐主义自然就成了人生的追求,也成了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
以上三点构成了魏晋风度的主要脉络,就是在当时,许多人都认识到魏晋风度和草原文化有着密切关联。《抱朴子·外篇·刺骄》中说:
“世人闻戴叔鸾、阮嗣宗傲俗自放,见谓大度,而不量其才力非傲生之匹,而慕学之,或乱项科头,或裸袒蹲夷,或濯脚于稠众,或溲便于人前,或停客而独食,或行酒而止所亲。”
披头散发,袒胸露腹,大庭广众之下洗脚,人面前小便等等,都是魏晋名士的表现,列举完这些现象,他笔锋一转说:
“此盖左衽之所为,非读华夏之快事也。”
说这都是草原民族的所为,华夏民族可没把这些当作什么好事。
作者: 孟驰北
关键字: 内容标签:王朝,魏晋,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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