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清初县府的编制和管理

编辑:Jina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最近,朋友送我一套清朝乾隆十二年的本县县志。粗读一遍,对当时严格的官吏编制和管理印象极深。其一,编制精干。清初,“置知县1人,县丞1人,典史1人,儒学教谕1人,阴阳学训术、医学训科、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各1人,营驻防官1人”。其二,管理入微。以康熙33年的一个递运所为例,“车18辆,牛152只,每只工食银22两。驿马144匹,驿马夫69名。塘马3匹,塘马夫3名。轿夫80名,递送公文马夫2名,探马夫4名,马牌子2名,馆夫5名。以上每马日支草料银5分,每夫日支工食银4分5厘,医兽1名,日支银2分,修理号房银12两2钱5分,药材银15.5两,鞍屉银28两6钱,煮料柴银28两6钱,槽锅油银16两3钱5分”。
  反观如今县府的编制和管理,尤其是近年来,可以说机构越来越庞大。我所在的县,30万人口,最多时县长副县长曾达到18名。媒体还曾披露某省一个镇,镇级领导竟达50名。一个县府需“马匹”(代指轿车)多少?有钱一定买;没有钱搜刮钱买;有好的不坐赖的。即使一箭之地,也要乘上香车宝马,否则有失大老爷的尊严和威风。每匹“马”年支“草料银”多少?报载全国公车一年耗资数千个亿,足见它是一匹脱缰的野马。“马夫”一年的“工食银”是多少?当然这有规矩,无非是工资加出车补助。然而,一个“县令”的“马夫”,大把地偷吃“马料”,几乎已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前几年我就听说,当官的司机一年修车得的回扣,甚至不低于其工资。
  需要声明,我这里绝对无意弹唱“今不如昔”,更无意为封建社会涂脂抹粉。众所周知,封建专制,贪污腐败盛行。一位熟悉历史的朋友给我讲,尽管官吏设置很精干,薪水也不丰厚,但捞的机会很多。比如大灾、修河、庆典、接驾、兵役等重大事件和活动,县官都会借机对下多征少报或对上多领少放,从中谋私。因此,那个时代是无需去歌颂的,它的灭亡是必然的,这是由它落后、反动的政治制度所注定了的。
  但是,并不应因此而否定它的某项具体制度的可借鉴性。比如前述的它严格控制吃皇粮的人数和对皇粮细致到“分”的管理,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然,如果今天一个县府简单地照搬它的“编制”,仍是“知县1人,县丞1人,典史1人”,让行政与司法合一,显然是东施效颦,也远远无法适应今天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求。但是,它所体现出的“编制就是法规,违编就是违法”、不因人设事设位、不多编一马一夫(更不要说县丞、县尉之类的“大官”了)的精简意识,以及周密、负责、不让一分皇银“跑冒漏滴”,不让一个“驿站”可能去贪的防范意识,可谓令人叹服。
  当然,对古代那些看似很严格的具体制度,也要作认真分析。比如上述那个“每马日支草料银5分”,在没有严格的制度监督的情况下,会不会被“驿长”克扣,会不会被马夫“偷吃”,“驿长”会不会故意多报编制或少养马和马夫而多领食银,窃以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今人的态度应是扬弃而不是照搬。
  如今行政成本越来越高,古代自上而下对官员的监督和重处,尤其是像上之疏而不漏的制度细节,似有可学之处。
     作者:刘吉同

关键字: 内容标签:清初,编制,县府,管理
下一篇:走出历史的乱局||上一篇:纣王能文能武很有本事:毛泽东评说历代帝
分享到
推荐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