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中化集团原总经理蔡希有非法受贿逾53_泰安市-希有-受贿罪-
发布日期:2018-12-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12月26日电据泰安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6日上午,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蔡希有受贿案,对被告人蔡希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蔡希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蔡希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鉴于蔡希有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8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6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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