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_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施行-
发布日期:2021-05-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田博群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罗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日发布的公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将在内地与香港全面施行。据悉,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其中,补充安排第二条、第三条需经香港特区完成有关程序后,在内地与香港同步施行。今年3月1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决议修订香港特区《仲裁条例》以实施补充安排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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