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七类在沈人员可落户辽宁沈阳全面取消人_沈阳市-画中画-落户-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刘羡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人才战略,改善人口结构,促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4月2日,《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在沈发布,七类在沈人员可以落户沈阳: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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