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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内蒙古住建厅原副厅长_巴彦淖尔-被告人-乌海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0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孙静波  
核心提示:中新网巴彦淖尔3月20日电(记者张林虎)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内蒙古科技大学原研究员张国英受贿、贪污罪一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值得一提的是,李志民、张国英系夫妻关系。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乌海市副市长、乌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土地收储委员会主任、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内蒙古住建厅原副厅长李志民与妻同庭受审

中新网巴彦淖尔3月20日电 (记者 张林虎)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内蒙古科技大学原研究员张国英受贿、贪污罪一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李志民、张国英系夫妻关系。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乌海市副市长、乌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土地收储委员会主任、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张国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价值808余万元。其中,与妻子张国英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45余万元。被告人李志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国英受贿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1.82余亿元的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国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内蒙古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21余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编辑:孙静波】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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