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引以为戒!辽宁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_缓刑-清原满族自治县-公交车-


核心提示: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新华社沈阳11月4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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