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元网总制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婴育命基 » 一三岁婴幼 » 正文

新国学网:尹建莉:“逗”孩子是一种恶习_捉弄-圆圆-成人-爸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7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新国学网公众号本文非新闻类内容,拥有理论知识产权著作权。未经同意和授权就转载者,等同于认可支付每篇文章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稿酬/版权使用费/且收取每点击阅读一次100元的计次费。使用/引用而未注明出处者甚至改造者,等同于认可向本站支付不低于5万元的费用,版权详情查看

核心提示:培养一个心理健康的孩子,不是父母用嘴巴“说”出来的,而是孩子在被爱与被尊重的安全感中自发生成的。爱与安全感的来源就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逗”孩子是一种恶习我女儿1岁半了。昨天晚上我和她爸爸逗她玩,她爸爸伸手做出要抱她的样子,我女儿已经张开手了,她爸爸又把手缩回去了,并做出转身要走的样子。我女儿有点莫名其妙,她爸爸第二次伸手做出要抱她的样子,我女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张开了手,但她爸爸又把手缩回去了。这时候我女儿带着点尴尬的表情,当她爸爸

原题:尹建莉:“逗”孩子是一种恶习
词频:孩子,爸爸,圆圆,女儿,捉弄,成人,样子,爱与,幼儿园,恶习,同事,妈妈,单位,儿童,强行


培养一个心理健康的孩子,不是父母用嘴巴“说”出来的,而是孩子在被爱与被尊重的安全感中自发生成的。爱与安全感的来源就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逗”孩子是一种恶习

我女儿1岁半了。昨天晚上我和她爸爸逗她玩,她爸爸伸手做出要抱她的样子,我女儿已经张开手了,她爸爸又把手缩回去了,并做出转身要走的样子。我女儿有点莫名其妙,她爸爸第二次伸手做出要抱她的样子,我女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张开了手,但她爸爸又把手缩回去了。这时候我女儿带着点尴尬的表情,当她爸爸再伸手的时候,我女儿摇了摇头,不看她爸爸了。她爸爸想强行抱她,她就用手拨开爸爸的手,不让爸爸抱,而且整个晚上都对她爸爸不理不睬,平时她是最喜欢和她爸爸玩了。

我感觉孩子爸爸这样做不对,请问尹老师,这样对吗?我该怎么和她爸爸说?

孩子的爸爸这样做是错误的,应该马上禁止。

在我们的习俗中,这种“逗”孩子、“哄”孩子的事情屡见不鲜,流传已久。比如,孩子正在吃一样好吃的食物,成人过来对孩子说“让我吃一口吧”,如果孩子不给,就故意板起面孔批评孩子“小气”“吃独食”;但如果孩子真诚地想要分享时,成人却又拒绝了,告诉孩子我只是看看你怎么做。也有人故意把孩子喜欢的玩具藏起来,说丢了,吓得孩子哭鼻子;或者像你先生这样,表示出要向孩子呈现某种亲密,又莫名其妙收回……成人能想出的哄骗方式实在太多了,每每会让孩子尴尬或着急,甚至哭泣。成人以此为乐,却没想到孩子并不乐,她体验到的是不被尊重。“逗”孩子是一种恶习,毫无趣味,只会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的不信任。

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我女儿圆圆上幼儿园时,有一段时间我工作特别忙,就由她爸爸接送。她爸爸单位离幼儿园很近,幼儿园放学早,爸爸接上她还不到下班时间,就把她带回单位再待一个小时才回家。

她爸爸办公室的几个人当时都30岁左右,大家处得很好,也很随意,经常互相开玩笑。有两个同事很喜欢和圆圆说话,但他们不是正常地和孩子说话,而是把她当个小动物一样捉弄,要么装出很凶恶的样子,强行要来抱圆圆,圆圆吓得直躲,他们则乐得哈哈大笑;要么煞有介事地要圆圆喊他们“爷爷”,孩子不懂事,就叫了“爷爷”,逗得办公室的人都笑起来。我可以想象,当时圆圆一定从大家的表情中感觉到有什么地方错了,但又不知错在哪里,她一定很惶惑,很不安。再后来他们又让圆圆叫“爷爷”,圆圆不叫,他们就假装生气了,说这个孩子不懂礼貌,弄得圆圆不知所措。圆圆爸爸也不喜欢别人那样逗她玩,但也许是觉得这只是开玩笑,也许是因为同事之间不好意思,就没去强行制止他们。

我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孩子那么小也没有能力把她的不快讲给我。结果过一段时间后,我突然发现圆圆和外人打交道时流露出不自信,说话不像以前那么大方了,经常是想说又拿不准,眼神一片犹疑躲闪,尤其是和陌生人打交道时。

有一天,圆圆和她爸爸从单位回来,我看出圆圆有哭过的痕迹,就问她怎么了。圆圆说:“张叔叔说爸爸不要我了。”说着又想哭。她爸爸解释说,他下班前到院长那里开个会,会议比原定时间稍长些,到下班了还没结束。那个张姓同事就对圆圆说:“你爸爸和妈妈不要你了,要把你送给我,我家有个儿子,正好没有小女孩,走吧,跟我回家吧。”说着就做出要拉圆圆走的样子。圆圆被吓坏了,大哭起来。这时,我才知道他们经常捉弄孩子。

我当时很生气,责怪先生不懂得保护孩子,气头上说要剥夺他接送孩子的权利。圆圆爸爸虽然对同事的做法也有些不满,但他不认为会给圆圆带来什么影响,觉得我把这件事看得太严重了。事实证明坏影响已产生,圆圆有两次从睡梦中哭醒,问她做了什么梦,都是说梦到爸爸从幼儿园接上她就不要她,独自走了。由此可见,大人的一个无聊的玩笑,给孩子带来多么深刻的恐惧啊。

后来我尽量去接孩子,真的“剥夺”了先生接孩子的权利,主要是我不想让圆圆再见到她爸爸单位那两个人,不想唤起她的不快。她爸爸也真正注意这个问题了,偶尔因为我实在忙顾不上接孩子,他把孩子接回单位,也绝不允许同事再捉弄孩子。这个故事我在《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中曾写到过。

“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成年人要把自己放到儿童的位置上,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行为中要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智慧。绝不可以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或害怕,给孩子带来羞辱、担忧和失落。

真和善,是美好生命的两大基石,也是教育的两大基石。我们喜爱孩子,就是喜欢她的纯洁和天真。孩子原本信任一切,尤其对父母没有任何提防心,如果他发现爸爸都不可信任,他怎么能相信世界是安全的呢?这样的“逗”在爸爸看来只是个玩笑,但孩子感受到的却是欺骗,是栽面子。

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育,因为孩子在这个过程中是认真的,是随着成人的塑造和摆布而不断调整自己的。经常被捉弄的孩子会出现品德方面的缺陷,慢慢形成不信任他人、自卑和说谎的心理及习惯。培养一个心理健康的孩子,不是父母用嘴巴“说”出来的,而是孩子在被爱与被尊重的安全感中自发生成的。爱与安全感的来源就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所以一定要和孩子爸爸及时沟通探讨,以后不再这样“逗”孩子,要逗就要达到让孩子愉悦开心的效果,相信你丈夫会接受你的意见的。任何人,只要发现他“逗”孩子的方式错了,都要礼貌而坚决地阻止,哪怕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这样做,也要坚定地制止。这不是小事,事关孩子的事情没小事,在大人眼里是小事,对于孩子来说却是大事。

同时,在这里对你这个妈妈也要提出批评,明知道丈夫做得不对,却眼睁睁看着他哄骗孩子三次,你居然无动于衷。作为妈妈,请你为孩子撑起保护伞,不要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新国学网公众号新国学网公众号新国学网(www.sinology.cn)的新国学理论&新国学启蒙运动&理想社会&文化整理四大板块(本网站中,新闻类未标注版权声明的板块除外),文章都做版权声明和保护(使用/引用观点理论者也请注明《新国学和基元学》双重字样的出处),未经同意和授权就转载者,将视为同意支付每篇文章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稿酬/版权使用费/且收取每点击阅读一次100元的计次费。使用/引用而未注明出处者,也将视情况予以法律追责。凡是转载/引用/使用而引起纠纷者,因本站已经声明在先,故而视同被告同意由新国学网及其有关人员以约定在先原则自主便利地选择起诉地和管辖法院。New Sinology Website(This Website-sinology.cn)'s New Chinese Studies Theory & New Chinese Learning Enlightenment & Ideal Social & Cultural Organisation (except for the section on news, which is not marked with a copyright statement), articles are copyrighted and protected. (use/quote theory) Please also indicate the source of the double word "New Sinology and Cosbu". Those who reprint without consent and authorization will be deemed to agree to pay the remuneration/copyright usage fee of not less than RMB 500,000 per article. The fee for reading 100 yuan per click is charged. Those who use/quote but do not indicate the source will also be subject to legal blame as appropriate. Anyone who causes disputes due to reprinting/citing/using, because we and the site has already stated first, it is deemed that the defendant agrees that we and this website and its related personnel had gained the rights to choose the place of prosecution and the court of jurisdiction by the principle of prior agreement.
 

新国学网公众号新国学网的新国学理论&新国学启蒙运动&理想社会&文化整理四大板块(本网站中,新闻类未标注版权声明的板块除外),文章都做版权声明和保护(使用/引用观点理论者也请注明《新国学和基元学》双重字样的出处),未经同意和授权就转载者,将视为同意支付每篇文章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稿酬/版权使用费/且收取每点击阅读一次100元的计次费。使用/引用而未注明出处者,也将视情况予以法律追责。凡是转载/引用/使用而引起纠纷者,因本站已经声明在先,故而视同被告同意由新国学网及其有关人员以约定在先原则自主便利地选择起诉地和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