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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辽宁大连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_门诊部-副主任-疫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黄钰涵  
核心提示:中新网大连8月19日电(记者杨毅)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19日在当地政府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称,从8月19日0时起,大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并且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此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7月25日,大连市所有独立开设的门诊部、诊所停止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暂停非必要的门诊服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8月6日,大连市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在规范防护的前提下,逐步开放门诊诊疗服



辽宁大连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中新网大连8月19日电(记者 杨毅)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19日在当地政府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称,从8月19日0时起,大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并且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

此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7月25日,大连市所有独立开设的门诊部、诊所停止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暂停非必要的门诊服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8月6日,大连市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在规范防护的前提下,逐步开放门诊诊疗服务,同时提出门诊部、诊所类医疗机构在疫情进一步控制后可逐步开放。

为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从8月19日0时起,大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并且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

图为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邹沧海 摄图为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邹沧海 摄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重点关注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力量、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房管理,加强住院患者管理,原则上不安排陪护、不允许探视,必须陪护时陪护人员不得超过一人,严禁不符合规定人员进入病区。

赵连表示,目前,大连市所有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当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社会的健康安全、平稳有序,是大连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全市上下必须坚决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每一道防线。(完)

【编辑:黄钰涵】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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