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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中国驻东盟大使:香港国安立法是“一国_东盟-香港-国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丹忆  
核心提示:>中新社雅加达7月15日电(记者林永传)中国驻东盟大使邓锡军15日下午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视频记者会时说,香港国安立法把“一国两制”原则和底线进一步法律化,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邓锡军介绍了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形成过程、立法意义和各方反应。邓锡军说,香港国安立法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底线进一步法律化,筑牢了在香港特区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制度屏障,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坚持和完善



中国驻东盟大使:香港国安立法是“一国两制”实践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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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雅加达7月15日电 (记者 林永传)中国驻东盟大使邓锡军15日下午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视频记者会时说,香港国安立法把“一国两制”原则和底线进一步法律化,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

邓锡军介绍了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形成过程、立法意义和各方反应。

邓锡军说,香港国安立法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底线进一步法律化,筑牢了在香港特区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制度屏障,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坚持和完善,对“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深远影响。

邓锡军表示,香港国安立法不会破坏香港居民人权和基本自由。维护国家安全和尊重保障人权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享受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是安全,香港国安立法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且需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保护的是绝大多数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立法不会损害香港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立法规定中央政府只在特定情况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使管辖权,这种自我限制的方法,本身就是对特区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尊重;香港国安立法不会危及香港繁荣稳定,反而会发挥“定海神针”作用。该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高悬利剑,对干预香港事务的外部势力形成震慑,充分保护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和在港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自由,充分保障在港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

邓锡军说,东盟国家历来珍视国家主权,坚定奉行国家间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迄今已有柬埔寨、老挝、越南、缅甸、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相继表态,表示尊重中国主权,支持中国涉港国安立法,并希望香港早日恢复繁荣与稳定。

邓锡军表示,坚决反对一些西方国家处于不可告人目的,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违背自身承诺,肆意歪曲抹黑香港国安法,对香港采取或威胁采取制裁措施。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坚持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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