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元网总制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事万象 » 国内时事 » 正文

新国学网:切实指导旅游景区限量、安全、有序开放_复工-景区-疫情-防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8  来源:中国文化报  
核心提示:编者的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通知》印发后引起业界及社会广泛关


原题:切实指导旅游景区限量、安全、有序开放
核心词:疫情,防控,旅游景区,景区,开放,复工,旅游,通知,管理,游客,措施


  编者的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印发后引起业界及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对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实现旅游景区限量开放、安全开放、有序开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版遴选刊发相关专家学者的文章,对《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贯彻实施、保障落地等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在A级旅游景区标准基础上加强精细化管理

  戴学锋

  当前,越来越多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为指导景区在疫情防控期间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部2月25日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由于此前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中已有旅游安全的有关内容,使得A级旅游景区在相关方面的管理水平本身总体较高,结合该《指南》的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一起由于旅游景区游览活动造成的重大疫情扩散事件,但近日一些旅游景区在恢复开放期间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

  尽管目前我国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多地区也降低了应急响应级别,然而,疫情防控仍不能麻痹大意,因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很大。“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出于防患于未然的考虑,为旅游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核心要义是旅游景区在防控上要做到精细化管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

  首先,要建立有效的安全检查体系,要在A级旅游景区标准基础上,增设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杜绝有体温异常者进入景区。为此,景区可根据自身条件开展工作,可通过与运营商合作,了解每一位入园者近两周的行程轨迹并进行筛检。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在A级旅游景区标准基础上,建立更为细致的安全服务制度,在核心景点、交通节点、餐饮场所、出入口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预先筹备疏导和分流,防止出现游客扎堆拥挤现象。第三,旅游景区要在A级旅游景区标准基础上,增加景区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增加安全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第四,将标准要求建立的“与110、120、119等机构的联防机制”用足用好,及时联动,及时应对。最后,借助标准所要求的景区信息化设施设备,做好信息发布和游客宣传引导工作,防止出现因游客心理恐慌发生的次生安全事故。

  《通知》可以视为对已有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延续与扩展,是景区质量建设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强化与提升。旅游景区认真落实《通知》精神,不是要求景区设立新的安全防控体系,而是要运用好当前已有的、按照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建立起的安全管理体系,按照《通知》要求,增设相关防控措施。我国A级旅游景区经过20余年来的持续发展,已建立起较为良好安全的服务体系基础,因此,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能够不负众望,继续为广大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休闲场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三箭齐发”保障安全有序开放

  厉新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避免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后因管理不力而增加疫情传播风险,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这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当前防控成果来之不易,还需持续加强。为此,各地需要建立督导机制、健全应急机制、完善联动机制,“三箭齐发”,保障旅游景区科学防控、严格管控、有序开放、安全开放。

  建立督导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服务业复工复市,其中低风险地区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复工复市时间。中央给了各地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一定的自主权,也意味着各地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疫情发生以来,大部分旅游景区关停多时,在恢复开放过程中客观上会存在市场需求集中释放、景区管理力度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疫情传播风险增加等问题。特别是在“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对省域内知名景区的短时需求会激增,加之部分地区为活跃市场、加快推动旅游业复苏推出了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旅游景区更容易面临客流突增带来的管理方面的压力。

  为此,各地要科学研究、系统谋划、妥善安排,稳步、适度、有序开放旅游景区特别是开放型景区,督导景区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出入管控等工作,落实好员工个人防护,严格控制游客密度,避免旅游景区成为疫情防控新的风险点。

  健全应急机制,严防安全事故。《通知》明确了旅游景区科学防控的各项重点工作。旅游景区要完善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预约、前置客流管控、严控客流超量、严防客流聚集、严格筛检措施、优化线路规划、加强巡视排查,同时多渠道发布信息引导游客配合,切实保障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对于疫情防控及其次生灾害,也绝不可掉以轻心,一方面,旅游景区要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细化分解、各岗分责、全员协同,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和处理预案,做到精准防控;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常规化的旅游安全防范,避免因设备故障、器材老化、灾害天气等原因导致旅游安全事故。只有这样,才能既守住疫情防控的战线,又守住旅游安全的战线,打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双线大战”。

  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处突能力。旅游作为综合性消费方式,涉及文化和旅游、交通客运、卫生健康、信息传播等多领域,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消费是地区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大规模的旅游流动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低风险地区不能因疫情防控需要而采取“一禁了之”的态度,回应人民群众正常的旅游需求,相关部门也不能因旅游消费不属于管辖范围而“一甩了之”。只有各相关部门针对旅游恢复运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切实梳理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人员配备及对外协同处理接口等工作,才能在突发事件面前做到信息畅通、管控有力、防控精准、处置及时、救援到位。要共建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战、总体战。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做好统筹需树牢三个意识

  宁志中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阶段,旅游景区作为典型的人群集聚场所,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统筹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必须树牢三个意识。

  一是大局意识。旅游景区在疫情阻击战中损失较重,当前正值传统旅游旺季,各地复工复游意愿强烈。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局面来之不易,旅游行业特别是旅游景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防控不松劲、复游不急功”。

  二是协同意识。旅游景区是旅游产业链的组织核心,人员流动性、交叉性强,涉及交通枢纽、运输工具、宾馆饭店、社区、旅行社等诸多防控单元。各地政府应加强组织,旅游、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应强化协同意识,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景区开放有序、人员流动有序和防控管理有序。

  三是创新意识。疫情防控常态化是当前旅游业面临的新挑战,旅游景区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查找补齐防控短板,创新优化防控措施,完善应急机制,筑牢景区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复游。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再提升、再警示的意义进一步凸显

  席建超

  《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既是对文化和旅游部2月25日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再提升,也是针对近日一些旅游景区在恢复开放期间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增加疫情传播风险的再警示,特别是面对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其实施的特殊意义进一步凸显。

  总体来看,《通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把“限量总体控制”作为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根本前提。现阶段景区复工复产首先属于景区安全管理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本质上属于“底线管理”,或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作为管理第一要务。结合疫情防控特点,《通知》突出了“限量开放作为有序开放”的重要前提,因为只有强制总体限量,才能保障基本有序;只有强制总体限量,才能保障适宜的游览空间。《通知》特别强调了以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作为基本控制依据。当然,为保证限量总体控制,这也就要求各地出台相关景区复工复产优惠政策时,对于部分景区实行的免票政策可能带来大量人流集聚产生疫情传播风险充分评估,并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

  二是把“全程流量管理”作为景区减少人为接触和集聚、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重要抓手。减少景区旅游者人为接触和集聚,实现全程流量管理或者旅游者游程管控是有序开展旅游活动的重要抓手。因此,《通知》在突出限量管控的同时,对进入景区可能引发人为接触和集聚的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提出“核心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等应对举措,并强调了要采取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新技术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关口前置,严控客流,强调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管控效率,提升景区治理能力。

  三是把“全程细化管理、规范游览秩序”作为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核心关键。《通知》对旅游者从进入景区开始,游览过程旅游线路设计安排以及出入口、重要参观点、重要关键时段,可能产生旅游者人流集聚的重要场所,都突出严格的管控要求,力求做到只有符合健康安全标准的游客才能进入景区,并实现游客既能有序“进得去”,又能马上“散得开”,通过优化游线安排和系统管控,杜绝任何地段出现瞬时承载量超限的情况,真正实现安全游览。

  四是把“宣传引导、文明旅游”作为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及时准确的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宣传,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景区疫情防控,达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通知》在强调硬性强制性防控措施的同时,也强调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软性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自觉配合防控工作。同时,景区疫情防控作为对现阶段我国旅游景区总体管理水平和旅游者素质的大考,广泛的宣传引导也有助于提升旅游景区应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旅游者文明素质。

  五是把“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分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总体保障。《通知》突出了在疫情防控中复工复产中景区应急管理中兼具风险管理特征。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对旅游景区开放负主体责任的地方政府以及景区管理主体提出要求,并通过“健全旅游景区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保障安全有序开放的有效落实,也凸显了在旅游景区应急管理和风险管理中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的重要性。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紧抓细节促管理,把握平衡稳复工

  吴必虎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并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行业运行提供了必要、及时的政策指导。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各省区市应重点思考,如何实现属地内“防控为主、限量开放”的景区管理目标。

  旅游景区为何仍要“防控为主”?这一方面是因为境外疫情输入压力的增大,对疫情防控提出新要求,作为人群聚集区的旅游景区需要时刻绷紧防控这根弦;另一方面是因为旅游活动的属性(聚集性人类异地流动)为病毒传播创造了条件。旅游景区内游客的自由流动性给疫情传播带来不确定性,热门景区景点的人流密度在特定时段易于稠密的流动特点,进一步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

  既然旅游活动带有较强的病毒传播风险,为什么旅游景区还要开启“限量开放”的管理模式呢?“限量开放”的中心词是“开放”,即旅游景区需要开门迎客。大多数旅游景区是企业市场化运营,受疫情影响,面临高额的成本支出,承受了很大损失和生存压力。此外,还有依赖旅游景区维生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和农户,涉及人群数量更为可观。按照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业创造的就业机会占总就业机会的10%的估算来测算,我国目前总就业人口约7.7亿,10%就相当于7000多万人。旅游景区不开放,周边的酒店、餐饮、娱乐、交通运输、农产品供给等行业也要蒙受损失。在疫情低风险地区促进旅游景区的恢复开放,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此外,根据旅游学、生理学和保健医学的研究,旅游活动可增加游客户外运动量、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身体免疫力,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治疗因长时间隔离而产生的心理疾患,出门旅游接触大自然、了解文化遗产,可以起到提升幸福感等作用。因此,景区开放能给因长时间隔离而产生一定程度抑郁的群众带来一种独特的“治愈方式”。

  旅游景区如何做到“防控为主”与“限量开放”之间的平衡?旅游景区在当前形势下,“防控为主”和“限量开放”是权衡利弊、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维护稳定的重要政策选择。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能力就是“平衡”的把握,所需遵循的资源管理原则就是对“类别”的判断,必须采取的管理艺术就是“细节”的设计。

  当然,防控与开放之间的平衡,既要考虑到景区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也要考虑景区资源的空间特点,还要考虑旅游者在景区内的行为特征。《通知》提出了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者还需制定、调整、响应、反馈不同的平衡节点和管理措施。

  不同资源类型的旅游景区,其疫情防控的特征、难点、痛点各不相同,需要判断景区具体属于哪种类别,以便于采取不同的防控和响应措施。山岳型、湖泊型、湿地型、海滩型、溶洞型、草原型、文物古迹型、历史街区型、主题公园型……不同类别的旅游景区,其出入口、游线、游览组织形式、聚集停留点多寡不尽相同,所对应的游客管理措施也各不相同。

  《通知》规定,景区一天内限定的最高人数应控制在核定最大容量的30%之内。景区是否实行预约、预约的要求是否设计到几点几分、采取单入口还是多入口验放游客、进入景区之前当地交警是否配合景区进行流量分时段测控等,这些环节的设计需要精心考虑,同样是30%的要求可能会引起完全不同的防控和运营效果。景区管理部门应依据《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制定严密细致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责任编辑:王暄






关注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

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