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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青海省启动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专项行动方_青海省-救助-贫困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苏亦瑜  
核心提示:中新网西宁4月21日电(孙睿文思睿)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1日披露,青海省正式启动实施《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爱萍介绍,《方案》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面纳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患者100%享受待遇,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后,实际报付比例达90%,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



青海省启动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中新网西宁4月21日电(孙睿 文思睿)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1日披露,青海省正式启动实施《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爱萍介绍,《方案》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面纳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患者100%享受待遇,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后,实际报付比例达90%,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3月中旬启动实施至11月底全面完成。

《方案》将定期对接贫困人口数据,精准掌握动态调整数据,及时将核准身份信息的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实现省、市州、县三级贫困人口数据一致、参保状态同步。

同时,及时下达医疗救助资金,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于资助。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报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含自费)超出总费用1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兜底救助。

此外,《方案》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解决贫困人口“跑腿、垫资”问题。并将省内基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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