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受贿1474_郴州市-湖南省-受贿-
发布日期:2018-1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12月25日电据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5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纪委原正厅级干部李政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李政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李政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李政科利用担任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
|
关注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