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元网总制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事万象 » 国内时事 » 正文

新国学网:山西聚焦2.16万未脱贫人口三部门推_山西省-脱贫-山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海峰  
核心提示:中新网太原3月21日电(吴琼)记者21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扶贫办3月18日联合印发《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强化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2019年底,山西剩余2.16万未脱贫人口。《通知》紧盯2.16万未脱贫人口,加强对未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山西各地要对未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援助,精准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进行精准重点帮扶,通过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



山西聚焦2.16万未脱贫人口三部门推新举措强化就业扶贫

中新网太原3月21日电 (吴琼)记者21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扶贫办3月18日联合印发《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强化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截至2019年底,山西剩余2.16万未脱贫人口。《通知》紧盯2.16万未脱贫人口,加强对未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

山西各地要对未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援助,精准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进行精准重点帮扶,通过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每户可安置1人;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不低于山西脱贫标准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并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可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各市县从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可叠加提高补贴标准。

其中,针对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不设年龄上限,期限3年,到期退出。对于各地与子女分户,造成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的未脱贫老年户,如果子女自愿与父母合户或同意赡养老人的,每户可安排1人通过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山西各市县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合理清退到期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此外,山西鼓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对于这部分务工人员,可在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自主申报就业地、就业时间和就业收入,承诺提供情况真实的,按规定落实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或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8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

与此同时,山西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落实情况。各级人社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就业扶贫政策清单、受理部门清单,公布联系人电话,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专项就业服务,提高群众对培训就业扶贫政策的知晓度,便捷享受各项服务,提升服务效果;盘点就业扶贫政策成效,消除政策落实盲点,尤其是存在的问题要在6月底之前整改到位;积极推动技能培训全覆盖,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年内至少组织参加一次技能培训。(完)







关注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

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