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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安徽:复工不早于2月9日24时学校延_复工-疫情-开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海峰  
核心提示:中新网1月30日电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消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9日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通知称,安徽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微博截图此外,安徽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



安徽:复工不早于2月9日24时学校延至2月17日后开学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消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9日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通知称,安徽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微博截图微博截图

此外,安徽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安徽省的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通知还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和学校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企业复工前和学校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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